官員答應的事

法務部在立法院

第 11 屆委員質詢法務部時,官員回答了 1,693 個問題、明確答應了 183 件事。從立法院公報的質詢紀錄整理,依日期排列。

答應的事

  1. 2025/10/8 法務部 部長 鄭銘謙:以書面報告說明通譯精進部分。林倩綺委員質詢(發言)
  2. 2025/10/8 法務部矯正署 署長 林憲銘:向部長提出數據。莊瑞雄委員質詢(發言)
  3. 2025/10/8 法務部 部長 鄭銘謙:提出矯正人力計畫。莊瑞雄委員質詢(發言)
  4. 2025/10/8 法務部 部長 鄭銘謙:邀集相關司法機關研商加強管理。林楚茵委員質詢(發言)
  5. 2025/10/8 法務部 部長 鄭銘謙:補上管理漏洞。林楚茵委員質詢(發言)
  6. 2025/10/8 法務部 部長 鄭銘謙:告知委員後續商量結果或結論。林楚茵委員質詢(發言)
  7. 2025/10/8 法務部 部長 鄭銘謙:提供偵辦進度。傅崐萁委員質詢(發言)
  8. 2025/10/8 法務部法律事務司 司長 劉英秀:提出委託研究成果報告(期限:今年的年底12月底前)。王鴻薇委員質詢(發言)
  9. 2025/10/8 法務部法律事務司 司長 劉英秀:啟動修法工程(期限:明年年初)。王鴻薇委員質詢(發言)
  10. 2025/10/8 法務部 部長 鄭銘謙:要求加強處理詐欺案件。王鴻薇委員質詢(發言)
  11. 2025/10/8 法務部 部長 鄭銘謙:加強注意,避免再有此類情形。吳思瑤委員質詢(發言)
  12. 2025/10/8 法務部 部長 鄭銘謙:與媒體記者溝通不要以法務部作為聯絡地址。吳思瑤委員質詢(發言)
  13. 2025/10/8 法務部 次長 黃謀信:將委員的意見反映給行政院。沈發惠委員質詢(發言)
  14. 2025/10/8 法務部 部長 鄭銘謙:進行相關案件的勾稽。王義川委員質詢(發言)
  15. 2025/10/8 法務部 部長 鄭銘謙:以書面回復委員關心的電子監控問題。吳宗憲委員質詢(發言)
  16. 2025/10/8 法務部 部長 鄭銘謙:以書面答復電子監控執行面的問題。吳宗憲委員質詢(發言)
  17. 2025/10/8 法務部矯正署 署長 林憲銘:提供相關報告(期限:1個月內)。陳培瑜委員質詢(發言)
  18. 2025/10/8 法務部矯正署 署長 林憲銘:持續提供收容少年家庭的家庭教育協助。陳培瑜委員質詢(發言)
  19. 2025/10/8 法務部矯正署 署長 林憲銘:持續支持4所矯校的適應運動。陳培瑜委員質詢(發言)
  20. 2025/10/8 法務部 部長 鄭銘謙:提出整理科技監控設備數據的書面報告(期限:1個禮拜)。黃國昌委員質詢(發言)
  21. 2025/10/7 法務部 部長 鄭銘謙:提出書面資料給委員。林沛祥委員質詢(發言)
  22. 2025/8/28 法務部 部長 鄭銘謙:請臺北地檢署與民眾溝通。吳沛憶委員質詢(發言)
  23. 2025/8/27 法務部 部長 鄭銘謙:會銜司法院並送立法院審議。翁曉玲委員質詢(發言)
  24. 2025/8/27 法務部 部長 鄭銘謙:將法案送到立法院(期限:下個會期)。陳培瑜委員質詢(發言)
  25. 2025/8/27 法務部 部長 鄭銘謙:儘快加強保外就醫受刑人的訪視密度。吳宗憲委員質詢(發言)
  26. 2025/8/27 法務部 部長 鄭銘謙:將刑法修正草案送到立法院(期限:下個會期)。吳宗憲委員質詢(發言)
  27. 2025/8/15 法務部 部長 鄭銘謙:提供詐欺罪出獄受刑人再犯率數據(期限:會後)。陳冠廷委員質詢(發言)
  28. 2025/8/15 法務部 部長 鄭銘謙:審查修正草案並送立法院審議(期限:儘速)。李坤城委員質詢(發言)
  29. 2025/8/15 法務部 部長 鄭銘謙:提供詐欺犯判刑統計資料。張智倫委員質詢(發言)
  30. 2025/8/15 法務部 部長 鄭銘謙:提供詐欺犯再犯比率數據和資料。張智倫委員質詢(發言)
  31. 2025/8/15 法務部 部長 鄭銘謙:將詐騙金額及500萬元門檻規避問題納入修法。張智倫委員質詢(發言)
  32. 2025/8/15 法務部 部長 鄭銘謙:宣導兒童及少年不要被詐團利用當車手、收簿手或提供個資。陳培瑜委員質詢(發言)
  33. 2025/8/15 法務部 部長 鄭銘謙:與教育部、衛福部、內政部及勞動部合作宣導。陳培瑜委員質詢(發言)
  34. 2025/8/14 法務部 次長 黃世杰:提出數位證據修法評估書面報告。沈發惠委員質詢(發言)
  35. 2025/8/14 法務部廉政署 副署長 林炤宏:設立吹哨者保護委員會(期限:半個月到一個月內)。黃國昌委員質詢(發言)
  36. 2025/7/16 法務部 次長 徐錫祥:加強宣導與訓練。李坤城委員質詢(發言)
  37. 2025/7/16 法務部 次長 徐錫祥:加強宣導和教育訓練。羅智強委員質詢(發言)
  38. 2025/7/16 法務部 部長 鄭銘謙:將被害人過往受虐情形納入詢問,補充相關資料供檢察官判斷。吳宗憲委員質詢(發言)
  39. 2025/7/16 法務部 部長 鄭銘謙:要求所屬機關不得加入詐騙集團,並全力查緝、揪出嫌犯。吳宗憲委員質詢(發言)
  40. 2025/6/25 法務部 次長 徐錫祥:嚴辦詐欺案件。吳琪銘委員質詢(發言)
  41. 2025/6/25 法務部 次長 徐錫祥:儘速處理修法草案。黃珊珊委員質詢(發言)
  42. 2025/6/25 法務部 次長 徐錫祥:會後提供相關資料(期限:會後)。徐欣瑩委員質詢(發言)
  43. 2025/6/23 法務部 次長 黃世杰:請矯正署就輔導空間方案的經費予以協助。吳宗憲委員質詢(發言)
  44. 2025/6/23 法務部 次長 黃世杰:分析收容學生人數暴增的原因並回復委員(期限:一個月內)。吳宗憲委員質詢(發言)
  45. 2025/6/23 法務部 次長 黃世杰:以書面回復正確數據及委員詢問的原因。吳宗憲委員質詢(發言)
  46. 2025/6/23 法務部矯正署 署長 周輝煌:收治精神疾病較嚴重的受刑人。吳宗憲委員質詢(發言)
  47. 2025/6/23 法務部 次長 黃世杰:會後提供行刑累進處遇相關私人物品的實際執行狀況(期限:會後)。吳思瑤委員質詢(發言)
  48. 2025/6/23 法務部 次長 黃世杰:向委員報告累進處遇的執行細節。吳思瑤委員質詢(發言)
  49. 2025/6/23 法務部矯正署 署長 周輝煌:積極推動讀書會。吳思瑤委員質詢(發言)
  50. 2025/6/23 法務部矯正署 署長 周輝煌:提出試辦成效並報行政院(期限:明年)。沈發惠委員質詢(發言)
  51. 2025/6/23 法務部矯正署 署長 周輝煌:提出個別處遇實施成效評估(期限:明年初)。沈發惠委員質詢(發言)
  52. 2025/6/23 法務部矯正署 署長 周輝煌:請南二監到署裡報告試辦成效。沈發惠委員質詢(發言)
  53. 2025/6/23 法務部矯正署 署長 周輝煌:提出自主管理卡試辦成效及推廣可能的報告(期限:三個月)。沈發惠委員質詢(發言)
  54. 2025/6/23 法務部 次長 黃世杰:提出法務部相關配套。沈發惠委員質詢(發言)
  55. 2025/6/23 法務部 次長 黃世杰:與健保署協商過去欠費及未來處理方式。莊瑞雄委員質詢(發言)
  56. 2025/6/23 法務部 次長 黃世杰:在監獄行刑法中修訂條文。莊瑞雄委員質詢(發言)
  57. 2025/6/23 法務部 次長 黃世杰:向行政院爭取監獄空間改善計畫。羅智強委員質詢(發言)
  58. 2025/6/23 法務部矯正署 署長 周輝煌:加強詐欺犯的技能訓練及相關法制宣導。陳培瑜委員質詢(發言)
  59. 2025/6/23 法務部矯正署 署長 周輝煌:提供各矯正機關個別收容人數統計。陳培瑜委員質詢(發言)
  60. 2025/6/23 法務部矯正署 署長 周輝煌:提供各矯正機關個別心社及醫事人力統計。陳培瑜委員質詢(發言)
  61. 2025/6/23 法務部矯正署 署長 周輝煌:提供相關資料(期限:兩個月內)。陳培瑜委員質詢(發言)
  62. 2025/6/23 法務部矯正署 署長 周輝煌:將可能的機構處遇逐步轉向社區處遇。林倩綺委員質詢(發言)
  63. 2025/6/23 法務部 次長 黃世杰:盤點費用表的適用狀況並檢討。林倩綺委員質詢(發言)
  64. 2025/6/23 法務部 次長 黃世杰:向委員報告盤點結論。林倩綺委員質詢(發言)
  65. 2025/6/23 法務部 次長 黃世杰:提出依審計部查核意見所作的檢討(期限:1、2個月內)。黃國昌委員質詢(發言)
  66. 2025/6/19 法務部檢察司 主任檢察官 劉怡婷:要求各檢察機關精進辦理類似案件查緝。林思銘委員質詢(發言)
  67. 2025/6/18 法務部 部長 鄭銘謙:提供法務部可辦理及可跨部會合作事項的報告。林倩綺委員質詢(發言)
  68. 2025/6/18 法務部矯正署 署長 周輝煌:將危險津貼改為三級。翁曉玲委員質詢(發言)
  69. 2025/6/18 法務部矯正署 署長 周輝煌:要求所屬機關儘量通過以公益金繳納醫療費用。莊瑞雄委員質詢(發言)
  70. 2025/6/18 法務部矯正署 署長 周輝煌:提出專輔人力計畫的書面報告,說明計畫內容、預計增補人力及分配學校。沈發惠委員質詢(發言)
  71. 2025/6/18 法務部矯正署 署長 周輝煌:提出心社人力試辦成果計畫並報行政院(期限:明年初)。沈發惠委員質詢(發言)
  72. 2025/6/18 法務部矯正署 署長 周輝煌:提出就業轉銜比例偏低部分的書面報告。沈發惠委員質詢(發言)
  73. 2025/6/18 法務部 部長 鄭銘謙:轉交委員提供的意見。黃國昌委員質詢(發言)
  74. 2025/6/18 法務部 部長 鄭銘謙:提供相關資料。吳宗憲委員質詢(發言)
  75. 2025/6/18 法務部矯正署 署長 周輝煌:提出心社人員試辦成果報告,向行政院爭取納入正式編制(期限:明年初)。陳培瑜委員質詢(發言)
  76. 2025/6/18 法務部矯正署 署長 周輝煌:與國教署溝通增加心社人力。陳培瑜委員質詢(發言)
  77. 2025/6/18 法務部 部長 鄭銘謙:轉交告發內容作為參考。王義川委員質詢(發言)
  78. 2025/6/16 法務部 部長 鄭銘謙:督導臺高檢加強專案查緝第三方支付、虛擬貨幣及網路投資詐欺。蔡易餘委員質詢(發言)
  79. 2025/6/16 法務部 部長 鄭銘謙:順藤摸瓜查出所得來源。蔡易餘委員質詢(發言)
  80. 2025/6/16 法務部矯正署 署長 周輝煌:主動移送偵辦。王鴻薇委員質詢(發言)
  81. 2025/6/16 法務部矯正署 署長 周輝煌:爭取教化人力(期限:適當的時機)。吳思瑤委員質詢(發言)
  82. 2025/6/16 法務部矯正署 署長 周輝煌:取得用地(期限:115年)。吳思瑤委員質詢(發言)
  83. 2025/6/16 法務部 部長 鄭銘謙:與衛福部聯繫討論補足醫護到監所的缺口,並制定指引。莊瑞雄委員質詢(發言)
  84. 2025/6/16 法務部 部長 鄭銘謙:強化看診區戒護管理,檢討並設置相關措施。莊瑞雄委員質詢(發言)
  85. 2025/6/16 法務部矯正署 署長 周輝煌:向行政院請增戒護人力。沈發惠委員質詢(發言)
  86. 2025/6/16 法務部 部長 鄭銘謙:督導檢方落實刑事訴訟法相關訊問方式及證據任意性。吳宗憲委員質詢(發言)
  87. 2025/6/16 法務部 部長 鄭銘謙:要求檢察官以符合刑事訴訟法規定的態度訊問被告或證人。吳宗憲委員質詢(發言)
  88. 2025/6/16 法務部 部長 鄭銘謙:督導檢察官偵查作為符合法律規定。黃國昌委員質詢(發言)
  89. 2025/4/23 法務部 部長 鄭銘謙:將委員的檢舉轉給檢察機關參考。謝龍介委員質詢(發言)
  90. 2025/4/21 法務部調查局 局長 陳白立:提供立法建議(期限:兩個月內)。陳培瑜委員質詢(發言)
  91. 2025/4/21 法務部 部長 鄭銘謙:各部門好好討論相關問題。林倩綺委員質詢(發言)
  92. 2025/4/10 法務部矯正署 署長 周輝煌:提供一般接見及社工接見的安排方式(期限:會後)。林月琴委員質詢(發言)
  93. 2025/4/10 法務部 次長 黃謀信:提供轉銜資料可提供的程度(期限:會後)。林月琴委員質詢(發言)
  94. 2025/4/10 法務部矯正署 署長 周輝煌:儘快補足特殊教育教師(期限:儘快)。林月琴委員質詢(發言)
  95. 2025/4/10 法務部矯正署 署長 周輝煌:提供相關資料(期限:兩週後)。林月琴委員質詢(發言)
  96. 2025/4/10 法務部 次長 黃謀信:提供偵查中及執行中的通緝人數。翁曉玲委員質詢(發言)
  97. 2025/4/10 法務部 次長 黃謀信:符合條件時提起抗告。王鴻薇委員質詢(發言)
  98. 2025/4/10 法務部 部長 鄭銘謙:以書面提出分析資料。林倩綺委員質詢(發言)
  99. 2025/4/10 法務部 部長 鄭銘謙:進一步分析。林倩綺委員質詢(發言)
  100. 2025/4/9 法務部調查局 局長 陳白立:提供建議的修法方向(期限:兩週內)。陳冠廷委員質詢(發言)
  101. 2025/4/9 法務部調查局 局長 陳白立:提供反滲透課程。羅美玲委員質詢(發言)
  102. 2025/4/9 法務部 部長 鄭銘謙:轉告臺北地檢署委員要求全面徹查的意見。黃國昌委員質詢(發言)
  103. 2025/4/2 法務部 次長 黃世杰:轉答給相關檢察單位。廖先翔委員質詢(發言)
  104. 2025/3/26 法務部 次長 徐錫祥:到場配合宣導。陳培瑜委員質詢(發言)
  105. 2025/3/26 法務部 次長 徐錫祥:要求各審級增加審核人力。莊瑞雄委員質詢(發言)
  106. 2025/3/13 法務部 次長 黃謀信:要求檢察官對量刑不符合的判決提起上訴。蔡易餘委員質詢(發言)
  107. 2025/3/13 法務部 次長 黃謀信:提供少年矯正學校相關數據(期限:會後)。林倩綺委員質詢(發言)
  108. 2025/3/13 法務部 次長 黃謀信:提供相關施政作法。林倩綺委員質詢(發言)
  109. 2025/3/13 法務部 次長 黃謀信:向司法院反映委員提出的實務問題。陳培瑜委員質詢(發言)
  110. 2024/11/7 法務部檢察司 司長 郭永發:召開毒品審議委員會,審議依托咪酯是否列為二級毒品(期限:11月14日)。吳沛憶委員質詢(發言)
  111. 2024/11/7 法務部檢察司 司長 郭永發:檢討美托咪酯和異丙帕酯是否升級為二級毒品(期限:11月14日)。吳沛憶委員質詢(發言)
  112. 2024/11/7 法務部檢察司 司長 郭永發:邀請教育部加入預警平臺。陳秀寳委員質詢(發言)
  113. 2024/10/24 法務部廉政署 署長 馮成:釐清行政責任(期限:近日內)。陳俊宇委員質詢(發言)
  114. 2024/10/24 法務部 次長 黃謀信:要求廉政署落實個案檢討及法令修正。陳俊宇委員質詢(發言)
  115. 2024/10/24 法務部 次長 黃謀信:一併處理涉及死刑的相關條文。翁曉玲委員質詢(發言)
  116. 2024/10/24 法務部 部長 鄭銘謙:請臺高檢督導北檢。洪孟楷委員質詢(發言)
  117. 2024/10/24 法務部 部長 鄭銘謙:督導各地檢署,遇有拍攝情況時適當遮蔽。吳思瑤委員質詢(發言)
  118. 2024/10/24 法務部 部長 鄭銘謙:提出計畫、編列預算。吳思瑤委員質詢(發言)
  119. 2024/10/24 法務部 部長 鄭銘謙:完成授權訂定的相關規定(期限:11月30號)。沈發惠委員質詢(發言)
  120. 2024/10/23 法務部檢察司 司長 郭永發:召開毒品審議委員會(期限:11月下旬或12月初)。楊曜委員質詢(發言)
  121. 2024/10/23 法務部 部長 鄭銘謙:以書面補充詳細情形。林宜瑾委員質詢(發言)
  122. 2024/10/23 法務部 部長 鄭銘謙:請苗栗檢察官妥為偵辦。林國成委員質詢(發言)
  123. 2024/10/23 法務部 部長 鄭銘謙:調查清楚。林國成委員質詢(發言)
  124. 2024/10/23 法務部檢察司 司長 郭永發:加速依托咪酯升級管制的流程。羅智強委員質詢(發言)
  125. 2024/10/23 法務部 部長 鄭銘謙:約束偵查團隊。吳思瑤委員質詢(發言)
  126. 2024/10/23 法務部 部長 鄭銘謙:嚴辦有具體事證的案件。吳思瑤委員質詢(發言)
  127. 2024/10/23 法務部檢察司 司長 郭永發:召開依托咪酯升級審查會議(期限:下個月或12月初)。羅廷瑋委員質詢(發言)
  128. 2024/10/23 法務部檢察司 司長 郭永發:召開毒品審議委員會審議依托咪酯是否升級(期限:下個月月底或者12月初)。王正旭委員質詢(發言)
  129. 2024/10/23 法務部 部長 鄭銘謙:要求各地檢署訂定門禁管制行政規則。陳俊宇委員質詢(發言)
  130. 2024/10/23 法務部 部長 鄭銘謙:以書面報告各地檢署設備及空間盤點情形。陳俊宇委員質詢(發言)
  131. 2024/10/23 法務部 部長 鄭銘謙:將委員提供的情報轉給承辦地檢署。謝龍介委員質詢(發言)
  132. 2024/10/23 法務部 部長 鄭銘謙:檢討偵查不公開相關事項。沈發惠委員質詢(發言)
  133. 2024/10/17 法務部 部長 鄭銘謙:以書面提供停審事件相關數據。翁曉玲委員質詢(發言)
  134. 2024/6/24 法務部 部長 鄭銘謙:統計約用檢察官助理離職情形。林思銘委員質詢(發言)
  135. 2024/6/24 法務部 部長 鄭銘謙:以書面陳報約用檢察官助理離職情形及原因(期限:下次)。林思銘委員質詢(發言)
  136. 2024/6/24 法務部 次長 黃謀信:與壽險公會協調相關事宜。鍾佳濱委員質詢(發言)
  137. 2024/6/24 法務部 部長 鄭銘謙:提出精進司法人員責任保險制度的報告。鍾佳濱委員質詢(發言)
  138. 2024/6/24 法務部 部長 鄭銘謙:彙整檢察官助理進用情形及效益評估。陳俊宇委員質詢(發言)
  139. 2024/6/24 法務部 部長 鄭銘謙:召集會議請地檢署報告運用情形。陳俊宇委員質詢(發言)
  140. 2024/6/24 法務部 部長 鄭銘謙:製作評估報告。沈發惠委員質詢(發言)
  141. 2024/6/24 法務部 部長 鄭銘謙:提供網路流量紀錄保存建置費用的詳細資料(期限:一個禮拜內)。黃國昌委員質詢(發言)
  142. 2024/6/12 法務部 次長 徐錫祥:提供2018至2024年原住民裁判確定有罪者詐欺罪資料(期限:會後)。伍麗華Saidhai‧Tahovecahe委員質詢(發言)
  143. 2024/6/12 法務部檢察司 司長 郭永發:將依脫咪酯列為三級毒品管制(期限:明天)。林宜瑾委員質詢(發言)
  144. 2024/6/12 法務部 次長 徐錫祥:全力查緝防制詐騙。顏寬恒委員質詢(發言)
  145. 2024/6/12 法務部 次長 黃謀信:將委員今天的意見轉交桃園地檢署處理。黃國昌委員質詢(發言)
  146. 2024/6/12 法務部 次長 黃謀信:建立母法授權的監督機制。鍾佳濱委員質詢(發言)
  147. 2024/6/12 法務部 次長 黃謀信:提出相關三法審理所需的具體主張及說明。鍾佳濱委員質詢(發言)
  148. 2024/6/6 法務部 部長 鄭銘謙:完成授權子法(期限:6個月內)。吳思瑤委員質詢(發言)
  149. 2024/6/6 法務部 部長 鄭銘謙:加強第一線教育訓練。沈伯洋委員質詢(發言)
  150. 2024/6/6 法務部 部長 鄭銘謙:在子法嚴格要求保存方式及避免遭駭客入侵。莊瑞雄委員質詢(發言)
  151. 2024/6/5 法務部 部長 鄭銘謙:設置內控機制。翁曉玲委員質詢(發言)
  152. 2024/6/5 法務部 部長 鄭銘謙:通知蒐集到資訊的第三人。翁曉玲委員質詢(發言)
  153. 2024/6/5 法務部 次長 徐錫祥:召開會議檢討律師法修正(期限:這個禮拜)。王鴻薇委員質詢(發言)
  154. 2024/6/5 法務部 部長 鄭銘謙:訂定內規要點。吳宗憲委員質詢(發言)
  155. 2024/6/5 法務部 部長 鄭銘謙:訂定內控機制。吳宗憲委員質詢(發言)
  156. 2024/6/5 法務部 部長 鄭銘謙:會後提供統計到今年4月的資料(期限:會後)。吳思瑤委員質詢(發言)
  157. 2024/6/5 法務部 部長 鄭銘謙:通知受調查過程中資訊被蒐集的第三人。翁曉玲委員質詢(發言)
  158. 2024/6/5 法務部 部長 鄭銘謙:與第一線人員交流經驗及意見。鍾佳濱委員質詢(發言)
  159. 2024/6/5 法務部 部長 鄭銘謙:訂定內控與稽核要點。莊瑞雄委員質詢(發言)
  160. 2024/6/5 法務部 次長 黃謀信:要求司法警察執行機關在內稽、內控中訂定資料銷毀規定。陳俊宇委員質詢(發言)
  161. 2024/6/3 法務部個人資料保護委員會籌備處 副主任 鄭其昀:提出草案。蔡其昌委員質詢(發言)
  162. 2024/6/3 法務部 次長 黃謀信:加緊腳步偵辦。林俊憲委員質詢(發言)
  163. 2024/5/30 法務部矯正署 署長 周輝煌:爭取補足心理師、社工師人力。吳思瑤委員質詢(發言)
  164. 2024/5/30 法務部 部長 鄭銘謙:補強矯正學校輔導人力。吳思瑤委員質詢(發言)
  165. 2024/5/30 法務部 次長 徐錫祥:辦理預告一個月,之後邀請民間團體及相關部會研議草案並送行政院審查(期限:一個月)。張雅琳委員質詢(發言)
  166. 2024/5/30 法務部矯正署 署長 周輝煌:行政院核定後儘快辦理預告。張雅琳委員質詢(發言)
  167. 2024/5/30 法務部矯正署 署長 周輝煌:延續支援矯正學校新設人員(期限:明年年底)。林月琴委員質詢(發言)
  168. 2024/5/30 法務部 次長 徐錫祥:會後詳加計算加班問題(期限:會後)。翁曉玲委員質詢(發言)
  169. 2024/5/30 法務部矯正署 署長 周輝煌:加強與司法院合作的輔導機制。翁曉玲委員質詢(發言)
  170. 2024/5/29 法務部 部長 鄭銘謙:提供111至112年間監護處分執行報告。林思銘委員質詢(發言)
  171. 2024/5/29 法務部 部長 鄭銘謙:加強一般精神醫療機構收治監護處分人的安全維護。林思銘委員質詢(發言)
  172. 2024/5/29 法務部 部長 鄭銘謙:加強安全維護設施及人員訓練並落實。陳俊宇委員質詢(發言)
  173. 2024/5/29 法務部 部長 鄭銘謙:向金管會反映委員意見。謝龍介委員質詢(發言)
  174. 2024/5/29 法務部 部長 鄭銘謙:要求醫院處所改善。羅智強委員質詢(發言)
  175. 2024/5/29 法務部 部長 鄭銘謙:提供目前監護處分累計最長年限資料。沈發惠委員質詢(發言)
  176. 2024/5/29 法務部 部長 鄭銘謙:提供暫行安置與監護處分安置場所是否重疊的資料。沈發惠委員質詢(發言)
  177. 2024/5/29 法務部 部長 鄭銘謙:提供安置機構維護公共安全的人力及設備標準資料(期限:會後)。沈發惠委員質詢(發言)
  178. 2024/5/27 法務部 次長 徐錫祥:分案處理按鈴申告或告發的案件。鍾佳濱委員質詢(發言)
  179. 2024/5/27 法務部 次長 徐錫祥:提供相關立法例。翁曉玲委員質詢(發言)
  180. 2024/5/22 法務部 部長 鄭銘謙:檢視簽約收治醫院的安全維護措施並補足漏洞。陳俊宇委員質詢(發言)
  181. 2024/5/22 法務部 部長 鄭銘謙:推動司法精神病院。陳俊宇委員質詢(發言)
  182. 2024/5/22 法務部 部長 鄭銘謙:檢討監護處分執行處所配置及脫逃通報機制。陳俊宇委員質詢(發言)
  183. 2024/5/22 法務部 部長 鄭銘謙:依照臨時動議執行(期限:6月底前)。吳宗憲委員質詢(發言)

最近的問答

  1. 2025/10/8 陳冠廷委員:詐欺受刑人出獄後的再犯率大概是多少? → 整體再犯率不到兩成。(發言)
  2. 2025/10/8 陳冠廷委員:目前資料庫與金融機關之間的提供或連線狀況如何? → 臺高檢成立預警中心,並與公股及民營銀行簽署預警訊息MOU。(發言)
  3. 2025/10/8 陳冠廷委員:能否將有詐欺前科者的個資提供給金融機構預警?適法性如何? → 目前認為沒辦法提供;適法性仍持保留看法,會以書面研究向委員報告。(發言)
  4. 2025/10/8 陳冠廷委員:若不能提供前科資訊,還有沒有其他方式從源頭防止詐欺再犯? → 偵辦後會將相關資訊提供行政機關補足源頭監管;並強力速查、嚴辦詐團,嚴格審查緩刑及假釋。(發言)
  5. 2025/10/8 陳冠廷委員:請提供假釋後還再犯的比例。 → 我們再勾稽。(發言)
  6. 2025/10/8 陳冠廷委員:請責成矯正機關讓詐欺犯了解再犯後果,並修正矯正教化作法以降低再犯率。 → 好。(發言)
  7. 2025/10/8 林倩綺委員:法務部是否盤點通譯人力與案件需求,並說明補足計畫及調度情形? → 原住民族部分有特約通譯。(發言)
  8. 2025/10/8 林倩綺委員:目前通譯只有7種語言,法務部如何處理? → 目前有8族語、37位通譯,另可向相關人才資料庫尋求臨時通譯;案量失衡情形再了解。(發言)
  9. 2025/10/8 林倩綺委員:請提供通譯失衡狀況及補足進度的詳細資訊。 → 會以書面報告說明通譯精進部分。(發言)
  10. 2025/10/8 林倩綺委員:請說明改善方案的時程及多久能改善到什麼程度。 → 兩週,儘快。(發言)
  11. 2025/10/8 賴惠員委員:對刑期較短或犯罪情境較輕微者,能否提出替代方案? → 社會勞動可作為替代方案,讓受刑人留在社會、照顧家庭並維持工作。(發言)
  12. 2025/10/8 賴惠員委員:輕刑犯是否不一定要進入監獄? → 對,輕刑犯可以有留在社會上的機會。(發言)
  13. 2025/10/8 賴惠員委員:假釋出監後再犯率是否偏高,是否因此影響假釋核准? → 兩年內再犯率較能信賴;目前再犯率從23%降到18%。假釋由委員制投票認定是否悛悔。(發言)
  14. 2025/10/8 賴惠員委員:假釋審查若未納入監獄從業人員意見,是否會少了客觀參考? → 假釋報告表有第一線人員評語,並綜合內外意見評判。(發言)
  15. 2025/10/8 賴惠員委員:受刑人抄一份心經可以抵幾天刑期? → 抄心經只是表現,不能抵刑期。(發言)
  16. 2025/10/8 賴惠員委員:抄心經是否涉及幾天的參考刑期? → 沒有可以抵刑期的規定。(發言)
  17. 2025/10/8 賴惠員委員:請提供更生人保護協會近期、這一年的教化報告。 → 更生人保護協會業務不屬矯正署,而是地檢署業務。(發言)
  18. 2025/10/8 莊瑞雄委員:危險加給爭取得如何,有沒有好消息,現在進行到哪裡? → 危勞加給已於7月1日生效,可鼓勵矯正同仁。(發言)
  19. 2025/10/8 莊瑞雄委員:矯正機關人力不足,署長會怎麼改革? → 署長會向部長提出數據;部長表示會再努力,也會提出計畫。(發言)
  20. 2025/10/8 莊瑞雄委員:累進處遇改制後如何銜接、計分、升降級及統一考核標準? → 署長表示會;現改採四階段處遇,以刑期、違規及獎勵進行考核。(發言)
  21. 2025/10/8 林楚茵委員:法務部的最高負責人是部長嗎? → 對,法務部的最高負責人是部長。(發言)
  22. 2025/10/8 林楚茵委員:法務部的組成包括哪些成員? → 內部有各司處,也有調查局、廉政署、執行署、矯正署、法醫研究所、司法官學院及檢察機關。(發言)
  23. 2025/10/8 林楚茵委員:記者屬於法務部的成員嗎? → 記者不是法務部成員,是媒體人員。(發言)
  24. 2025/10/8 林楚茵委員:法務部是否應對記者使用記者室地址簽約及承租車位監控等情形表態? → 部長表示記者以法務部地址簽約很不應該,並已與記者聯誼會溝通,要求不要再有這種行為。(發言)
  25. 2025/10/8 林楚茵委員:若謝幸恩取得其他公司的記者資格,能否再進記者室並使用法務部地址? → 他的記者出入證已註銷,現在無法進入;若取得其他公司的記者資格,將邀集相關司法機關研商加強管理。(發言)
  26. 2025/10/8 林楚茵委員:請補上記者使用記者室的管理漏洞,好嗎? → 是。(發言)
  27. 2025/10/8 林楚茵委員:請將後續商量結果或結論告知委員。 → 好。(發言)
  28. 2025/10/8 賴士葆委員:委員詢問檢調在打詐配合新興科技上扮演什麼角色。 → 檢調在打詐中扮演懲詐角色,並負責後續究責。(發言)
  29. 2025/10/8 賴士葆委員:委員詢問建立檢舉與查詢管道是否是檢調的責任。 → 這部分已建立調取資料的機制。(發言)
  30. 2025/10/8 賴士葆委員:委員詢問詐欺款項拿回多少。 → 去年查扣一百多億,今年查扣八十幾億。(發言)
  31. 2025/10/8 賴士葆委員:委員詢問追查詐騙款項要多久,並指出網路平台詐騙問題。 → 有做網路巡邏;發現投資詐騙可向平台檢舉,平台也可以下架。(發言)
  32. 2025/10/8 賴士葆委員:委員詢問法務部及檢調網站能否查到反詐欺相關資料。 → 有出書,也製作短影音宣導。(發言)
  33. 2025/10/8 賴士葆委員:委員指出民調顯示民眾對檢察官公正度缺乏信心。 → 我們尊重各界意見,會作為參考;並要求檢察官嚴守法律程序、公正執法。(發言)
  34. 2025/10/8 賴士葆委員:委員質疑檢察官起訴後為何能一再抗告,並詢問制度問題。 → 抗告是監督法官的機制;限制抗告權會削弱監督法院功能。(發言)
  35. 2025/10/8 賴士葆委員:委員詢問檢察官起訴後的定罪率。 → 九成五。(發言)
  36. 2025/10/8 賴士葆委員:委員以臺南光電案質疑是否有政治性辦案。 → 臺南光電案曾聲請羈押獲准,抗告後法院裁定延押,藏匿人犯部分也已辦理。(發言)
  37. 2025/10/8 傅崐萁委員:委員要求查明堰塞湖事件相關責任及決議執行情形。 → 花蓮地檢署已主動分案,會調查各環節是否有疏失;個案不便表示意見。(發言)
  38. 2025/10/8 傅崐萁委員:委員詢問撤離及強制撤離的負責單位,並問是否教導鄉鎮公所撤離計畫。 → 依法令該由誰主辦,就由誰處理。(發言)
  39. 2025/10/8 傅崐萁委員:委員詢問法務部是否查辦災區謠言。 → 由花蓮地檢署處理,已分案偵辦,所有不法都可在案件中處理。(發言)
  40. 2025/10/8 傅崐萁委員:委員要求儘快向委員會提出查辦實際狀況,並公布可以公開的內容。 → 偵查內容尊重檢察官偵查計畫,因偵查不公開無法提供;進度可以提供。(發言)
  41. 2025/10/8 傅崐萁委員:委員要求儘快回應民意並查辦應查事項。 → 權管範圍內會處理。(發言)
  42. 2025/10/8 羅智強委員:部長是否看到正義哥女兒呼籲司法改革? → 部長表示媒體有廣泛報導,嫌犯已聲請羈押獲准。(發言)
  43. 2025/10/8 羅智強委員:聽完正義哥女兒的陳述,部長有什麼想法? → 部長表示尊敬見義勇為者,並認為司法改革永無止境。(發言)
  44. 2025/10/8 羅智強委員:部長怎麼看隨機殺人事件與司法制度問題? → 部長表示已速查嚴辦並收押偵辦,且提到修法限制故意殺人等罪的假釋。(發言)
  45. 2025/10/8 羅智強委員:為什麼有些受害者沒辦法再說話? → 部長表示受害者喪失生命,法律上會嚴辦。(發言)
  46. 2025/10/8 羅智強委員:臺版柬埔寨案是否還有其他死者,部長知道有哪些往生者嗎? → 部長未能回答。(發言)
  47. 2025/10/8 羅智強委員:部長認為目前是否已實質廢死? → 部長表示目前仍有案件判處死刑,並稱不能因此認定實質廢死。(發言)
  48. 2025/10/8 羅智強委員:剩餘死刑犯何時執行? → 部長表示必須依法律規定及程序處理。(發言)
  49. 2025/10/8 羅智強委員:過去20年平均每年有多少殺人犯? → 部長表示目前沒有資料。(發言)
  50. 2025/10/8 羅智強委員:臺版柬埔寨案虐殺多人、囚禁多人,為何仍未判死? → 部長表示高雄有案件判處死刑,並舉出相關判決。(發言)
  51. 2025/10/8 羅智強委員:大法官是否對死刑判處設下嚴格門檻? → 部長表示判不判死要尊重法院判決。(發言)
  52. 2025/10/8 王鴻薇委員:跟拍公眾人物是否違反刑法第三百十五條? → 刑法第三百十五條之一。(發言)
  53. 2025/10/8 王鴻薇委員:請念刑法第三百十五條之一的條文。 → 刑法第三百十五條之一主要界定跟拍非公開私人活動等行為。(發言)
  54. 2025/10/8 王鴻薇委員:法務部對廢除兄弟姊妹特留分的態度與進度為何? → 議題已納入委託研究案,研究結論會作為修法參考。(發言)
  55. 2025/10/8 王鴻薇委員:能否將廢除兄弟姊妹特留分列為今年或明年上半年的修法方向? → 會儘快,並等學者專家研究、廣納意見。(發言)
  56. 2025/10/8 王鴻薇委員:希望明年年初能有更具體的修法進度。 → 委託研究成果報告預計今年12月底前提出,希望明年年初啟動修法。(發言)
  57. 2025/10/8 王鴻薇委員:詐欺案件交保金額偏低,司法單位是否有打詐決心? → 每個案件案情不同;檢察官希望普遍對詐團聲請羈押,以免再犯案。(發言)
  58. 2025/10/8 王鴻薇委員:希望持續關注打詐,並檢視多起詐欺案件交保金額偏低的情況。 → 個案無法處理,但通案會要求再加強。(發言)
  59. 2025/10/8 吳思瑤委員:部長有沒有被偷拍? → 部長不清楚自己有沒有被偷拍。(發言)
  60. 2025/10/8 吳思瑤委員:部長有沒有收到相關訊息或提醒? → 官員有私生活,應依廉政倫理規範並注意自身;也要避免受害。(發言)
  61. 2025/10/8 吳思瑤委員:部長是否可能也是被偷拍的對象? → 部長不知道是否可能成為偷拍對象。(發言)
  62. 2025/10/8 吳思瑤委員:蔡清祥被偷拍照片一事,是否曾要求法務部立案調查? → 有這回事。(發言)
  63. 2025/10/8 吳思瑤委員:遇到來源不明、真偽不實的照片資訊要求調查時,是否應謹慎回應? → 部長說謝謝提醒,並表示是。(發言)
  64. 2025/10/8 吳思瑤委員:記者使用法務部記者室地址承租停車場一事,法務部是否查了、要怎麼辦? → 法務部不清楚,也沒有授權這樣做;記者室是提供司法記者公用的空間。(發言)
  65. 2025/10/8 吳思瑤委員:使用法務部地址租借停車場是否涉及偽造文書,法務部是否有告發或主動偵辦必要? → 部長表示不清楚是否涉及犯罪;偽造文書須有無製作權人冒名製作文書,這件事沒有涉及法務部文書。(發言)
  66. 2025/10/8 吳思瑤委員:是否應檢視記者室及相關名目有無遭濫用,並提高警覺? → 部長表示會再加強注意,並與會長溝通不要把法務部當作聯絡地址。(發言)
  67. 2025/10/8 沈發惠委員: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十七條修正案目前進度如何? → 行政院已於今年審竣修正案。(發言)
  68. 2025/10/8 沈發惠委員:審竣版的減刑規定及曾有罪判決者不適用的規定是否保留? → 審竣版規定製造、販賣、運輸各級毒品情節輕微得減刑;曾經有罪判決確定者不適用。(發言)
  69. 2025/10/8 沈發惠委員:曾經有罪判決確定者不能減刑,是否會因此仍面臨死刑或無期徒刑? → 次長說,對有犯罪紀錄者沒有減刑適用。(發言)
  70. 2025/10/8 沈發惠委員:法務部是否在廣納意見後仍認為原修法最好,且10月1日後做了什麼? → 送行政院的版本經外界反映及召開會議後,已與原報院版不同。(發言)
  71. 2025/10/8 沈發惠委員:是否參考依毒品種類與數量加權量害、作為量刑標準的民間修法意見? → 民間版涉及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全面修正,後續修法會賦予法官更大量刑減刑空間。(發言)
  72. 2025/10/8 沈發惠委員:請檢討並與民間溝通,充分參考各界意見。 → 會將委員意見再反映給行政院。(發言)
  73. 2025/10/8 沈發惠委員:司法精神醫院能否如期於今年年底完工,法務部是否掌握進度? → 法務部掌握的資訊是衛福部原定今年年底完工。(發言)
  74. 2025/10/8 沈發惠委員:中部司法精神病房30床能否於年底完工? → 部長表示希望年底完工,會趕工;若不行,明年上半年儘快完成建置。(發言)
  75. 2025/10/8 王義川委員:委員詢問朋友提供退休後辦公室裝潢費,是否涉及相關罪名。 → 部長說影響力交易罪涉及意圖不法利益及公務機關決定。(發言)
  76. 2025/10/8 王義川委員:委員 уточ明未提個案,詢問提供的裝潢費能否收受。 → 部長說可能較傾向不法饋贈罪。(發言)
  77. 2025/10/8 王義川委員:委員詢問透過朋友募款替將退休公務員設辦公室,會觸犯什麼罪。 → 部長說要看是否與職務有關;若有職務關係,可能涉及犯罪,並說明廉政倫理規範的贈禮金額。(發言)
  78. 2025/10/8 王義川委員:委員指出「有影響力」的認定可能有裁量及羅織罪名疑慮,應在修法時討論。 → 部長說修法草案仍在行政院審查,會再使構成要件更周延、合理且可行。(發言)
  79. 2025/10/8 王義川委員:委員詢問遭科技監控者在家到電影院是否要通報。 → 部長說不必通報一般行程,主要會告誡港口、海岸、機場等地點。(發言)
  80. 2025/10/8 王義川委員:委員詢問遭科技監控者能否從新竹到臺東、花蓮、宜蘭度假。 → 部長表示可以,並說明行動自由不受限制,但有區域限制及訊號等問題。(發言)
  81. 2025/10/8 王義川委員:委員詢問能否到基隆廟口夜市,以及當事人是否知道不能前往的地點。 → 部長說明有些地點不能靠近,會告知當事人;並表示廟口可以,但須留意警戒區域。(發言)
  82. 2025/10/8 王義川委員:委員詢問監控者在未禁區與他人長談是否合規,並請問能否到臺東成功漁港。 → 部長說個案無法掌握細節;訊號能追蹤時不會打電話查其行蹤。(發言)
  83. 2025/10/8 王義川委員:委員詢問居所在新竹的監控者能否在高雄過夜三天。 → 部長說可以,並表示沒有限制其行動自由,但有區域限制。(發言)
  84. 2025/10/8 王義川委員:委員確認電子監控會告知不能前往的地點,進入後會否預警。 → 部長說訊號問題會打電話查證;若進入限制區域就會告警。(發言)
  85. 2025/10/8 王義川委員:委員指出設備保養不等於故障,建議把設備狀態名詞定義清楚。 → 部長認為應稱「保養維修中」或「保養中」、「維護中」,並承認用詞不精準。(發言)
  86. 2025/10/8 王義川委員:委員詢問與廠商合約是否有相關定義,並要求招標合約及對外資料用詞清楚。 → 部長說要回去了解合約定義,並表示目前不清楚細節。(發言)
  87. 2025/10/8 王義川委員:委員請法務部了解並勾稽自殺案件是否與詐騙有共同原因。 → 部長表示會再進行勾稽。(發言)
  88. 2025/10/8 翁曉玲委員:矯正署是否檢視受刑人在監訓練與處遇計畫,確認有無未落實之處? → 針對類似個案全面普查,檢視教誨及毒品處遇是否到位。(發言)
  89. 2025/10/8 翁曉玲委員:請說明這名更生人在監期間接受了哪些訓練。 → 他接受70次輔導、80次就診,但沒有看身心科,也未列入精神科疾患列管。(發言)
  90. 2025/10/8 翁曉玲委員:我國廉政績效如何?廉政署與調查局廉政處是否有職權衝突? → 我國清廉印象指數排名進步,調查局與廉政署各有職掌,並透過聯繫會議合作。(發言)
  91. 2025/10/8 翁曉玲委員:請說明國民參與不起訴處分審查法的研擬情形。 → 法務部已研擬草案,目前仍在研議,涉及審查會設置及組織改造。(發言)
  92. 2025/10/8 翁曉玲委員:請法務部支持公開起訴書、不起訴書及簡易判決相關書類的法案。 → 不起訴處分書是否公開涉及當事人隱私及偵查不公開,將再研議。(發言)
  93. 2025/10/8 吳宗憲委員:對已入獄的嚴重反社會人格暴力犯罪者,有什麼預防再犯作法? → 鄭部長表示,矯正署提供輔導及處遇,並轉介毒危中心、更生保護會協助,但個案拒絕相關安排。(發言)
  94. 2025/10/8 吳宗憲委員:請回去研商增加戒護人力、爭取預算及改善監所人員留任與津貼制度。 → 鄭部長表示,會檢視人力與預算。(發言)
  95. 2025/10/8 吳宗憲委員:毒品人口出獄後由誰負責? → 鄭部長表示,毒品人口出獄後會轉介毒品危害防制中心,也屬衛福部社會安全網的一環。(發言)
  96. 2025/10/8 吳宗憲委員:請考慮設白名單、建立訊號弱區域清單及告警分級,並區分錯誤告警。 → 鄭部長說明設備維修及離線、低電量告警等原因,表示會就委員關心的問題另作書面回復。(發言)
  97. 2025/10/8 吳宗憲委員:請依個案累積訊號弱區域資料,並避免異常紀錄造成法官誤判。 → 鄭部長表示執行面的情形無法掌握那麼多,會另以書面答復。(發言)
  98. 2025/10/8 陳培瑜委員:兩個處遇實施條例何時能由行政院送進立法院? → 兩個條例已報行政院審核,會再詢問需補強之處,並希望儘速通過送立法院審核。(發言)
  99. 2025/10/8 陳培瑜委員:請矯正署在1個月內提供相關報告。 → 可以,沒問題。(發言)
  100. 2025/10/8 陳培瑜委員:收容人數增加時,矯正署如何改善教學與生活品質、回應環境風險? → 會再密切注意。(發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