翁曉玲 質詢 林故廷、王梅英:通緝犯統計、科技監控、監控適用標準、結案通知

2025/4/10,立法院第11屆第3會期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8次全體委員會議(事由:邀請司法院副秘書長、法務部部長、法務部矯正署、內政部警政署、內政部移民署、海洋委員會海巡署率所屬相關單位列席就「法院作成『略式裁定』之依據、理由、法定程序、救濟方式,與科技設備監控處分變更、延長或撤銷之標準,並就執行現況,提供相關統計數據與策進作為」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

委員詢問通緝犯及潛逃出境人數、科技監控案件類型與使用率,並要求研訂監控適用標準、完善結案通知及檢討違規處罰。司法院表示監控由法官依個案判斷,並持續加強制度宣導;法務部表示通緝人數可提供,但境外通緝犯難以確實統計。

  • 要求司法院、警政署及法務部提供通緝犯人數與潛逃出境相關資料。
  • 要求提供科技監控案件主要犯罪類型的統計資料。
  • 要求司法院研訂科技監控的適用標準,並檢討監控結案時同步通知檢察官及雙重確認的機制。
  • 要求司法院通盤檢討科技監控程序,並研議違反監控規定的處罰方式。

摘要由 AI 依質詢逐字稿整理,可能有誤,以影片為準。

問答重點

  1. 委員詢問通緝犯及潛逃出境人數是否有統計。/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 副局長 林故廷:通緝犯人數有數據,副局長會後再向委員報告;司法院公布113年通緝4,128件,但不含檢方。
  2. 委員詢問科技監控案件的主要犯罪類型及相關數據。/司法院 副秘書長 王梅英:前三名是毒品危害、違反銀行法及貪污,第四、第五名是詐欺及違反證交法;大部分屬重大經濟犯罪。
  3. 委員詢問科技監控使用率偏低的原因。/司法院 副秘書長 王梅英:法官須考量案件審級、刑度、情節、對被告的影響及替代處分等;司法院也辦理法官進修並安排參觀科控中心。
  4. 委員要求司法院提出科技監控作業辦法或實施標準,並召開會議研議相關標準。
  5. 委員詢問科技監控結案是否能設雙重確認,並同步通知承辦檢察官。/司法院 副秘書長 王梅英:期限將屆時有機制提醒法官;檢察官原本會知道處分期間,但科控中心是否也通知檢方,副秘書長不清楚。
  6. 委員詢問違反科技監控規定能否修法處罰,並納入妨害司法公正罪。/司法院 副秘書長 王梅英:副秘書長表示,違反科技監控規定屬於違反法院命令,涉及妨害司法公正罪。
  7. 委員要求司法院通盤檢討相關辦法及違規處罰方式。/司法院 副秘書長 王梅英:副秘書長答應。
  8. 委員要求提供通緝犯、潛逃出境及科技監控犯罪類型資料,並詢問境外通緝人數能否提供。/司法院 副秘書長 王梅英:法務部表示潛逃境外人數無法確切統計,會儘量蒐集;偵查中及執行中的通緝人數可以提供。

官員答應的事

  • 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 副局長 林故廷:會後向委員報告通緝犯人數數據(期限:會後)
  • 法務部 次長 黃謀信:提供偵查中及執行中的通緝人數

問答重點與官員答應的事由 AI 依立法院公報整理,可能有誤,以影片與公報為準。

引用:翁曉玲委員質詢,2025-04-10,立法院第11屆第3會期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8次全體委員會議。立法院議事轉播 IVOD 160080:https://ivod.ly.gov.tw/Play/Clip/1M/160080;立法院公報第 114 卷第 37 期(第 2 冊),第 51–112 頁。

立法院議事轉播影片|翁曉玲的公開紀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