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楚茵 質詢 鄭銘謙:司法記者室、出入管理

2025/10/8,立法院第11屆第4會期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2次全體委員會議(事由:邀請法務部部長率所屬單位主管列席報告業務概況及立法計畫,並備質詢。 【10月8日及9日兩天一次會】)

委員詢問記者能否以法務部記者室地址簽約,並指出有記者以該地址承租車位、進入地下室拍攝,要求補強管理。法務部長表示此舉不恰當,該記者的出入資格已註銷,並將邀集相關司法機關研議管理方式。

  • 要求補強司法記者室及出入管理,避免記者以法務部地址處理個人事務。
  • 要求法務部將與相關司法機關研商的管理結果或結論告知委員。

摘要由 AI 依質詢逐字稿整理,可能有誤,以影片為準。

問答重點

  1. 法務部的最高負責人是部長嗎?/法務部 部長 鄭銘謙:對,法務部的最高負責人是部長。
  2. 法務部的組成包括哪些成員?/法務部 部長 鄭銘謙:內部有各司處,也有調查局、廉政署、執行署、矯正署、法醫研究所、司法官學院及檢察機關。
  3. 記者屬於法務部的成員嗎?/法務部 部長 鄭銘謙:記者不是法務部成員,是媒體人員。
  4. 法務部是否應對記者使用記者室地址簽約及承租車位監控等情形表態?/法務部 部長 鄭銘謙:部長表示記者以法務部地址簽約很不應該,並已與記者聯誼會溝通,要求不要再有這種行為。
  5. 若謝幸恩取得其他公司的記者資格,能否再進記者室並使用法務部地址?/法務部 部長 鄭銘謙:他的記者出入證已註銷,現在無法進入;若取得其他公司的記者資格,將邀集相關司法機關研商加強管理。
  6. 請補上記者使用記者室的管理漏洞,好嗎?/法務部 部長 鄭銘謙:是。
  7. 請將後續商量結果或結論告知委員。/法務部 部長 鄭銘謙:好。

官員答應的事

  • 法務部 部長 鄭銘謙:邀集相關司法機關研商加強管理
  • 法務部 部長 鄭銘謙:補上管理漏洞
  • 法務部 部長 鄭銘謙:告知委員後續商量結果或結論

問答重點與官員答應的事由 AI 依立法院公報整理,可能有誤,以影片與公報為準。

引用:林楚茵委員質詢,2025-10-08,立法院第11屆第4會期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2次全體委員會議。立法院議事轉播 IVOD 163906:https://ivod.ly.gov.tw/Play/Clip/1M/163906;立法院公報第 114 卷第 81 期(第 2 冊),第 1–102 頁。

立法院議事轉播影片|林楚茵的公開紀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