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國昌 質詢 林炤宏、蘇俊榮:吹哨者保護、行政中立、請託登錄、軍公教待遇、國發基金
2025/8/14,立法院第11屆第3會期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24次全體委員會議(事由:一、邀請銓敘部部長、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人事長、中央選舉委員會主任委員、法務部廉政署署長、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率所屬相關單位列席就「政務人員應否及如何遵守行政中立原則、行政機關於選舉罷免期間應為如何之宣導與落實」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 二、併案審查 (一)考試院函請審議「公務人員考績法第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二)委員邱志偉等21人擬具「公務人員考績法第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三)委員王鴻薇等18人擬具「公務人員考績法第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四)委員吳沛憶等20人擬具「公務人員考績法第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五)委員范雲等17人擬具「公務人員考績法第三條、第十一條及第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三、併案審查(一)委員傅崐萁等25人、(二)委員郭昱晴等18人分別擬具「刑事訴訟法第七十一條及第一百七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僅進行詢答】 【8月13日及14日兩天一次會】)
委員質疑吹哨者保護委員會在法律生效後仍未成立,要求限期完成;廉政署稱正籌設,預計半個月至一個月內完成。委員也追問行政中立、密件公開與請託登錄等事項,要求相關機關查明並回覆,並要求說明軍公教待遇法制化及國發基金投資案調查進度。
- 請廉政署於半個月至一個月內完成吹哨者保護委員會籌設。
- 請廉政署一個月內查明密件公開是否涉及洩密。
- 請法務部一週內書面回覆官員接受請託關說是否辦理廉政登錄。
- 請人事長與銓敘部聯繫國發會,持續調查國發基金前主管轉任受投資公司董事一事。
- 請行政院公開說明軍公教待遇調整法制化的考量與進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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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答重點
- 吹哨者保護委員會設好了沒有?/法務部廉政署 副署長 林炤宏:正在籌設,委員仍在甄選中。
- 還需要多久設立委員會?/法務部廉政署 副署長 林炤宏:應在半個月到一個月內可以。
- 廉政署可以認定個案有沒有違反行政中立嗎?/法務部廉政署 副署長 林炤宏:廉政署沒有直接認定。
- 廉政署有沒有認定市長違反行政中立?/法務部廉政署 副署長 林炤宏:我們認為新竹市政府應做相關檢討,沒有指市長利用行政資源違反行政中立。
- 廉政署編的密件內容可不可以公開?公開有沒有違反洩密罪?/法務部廉政署 副署長 林炤宏:密件是為保障告訴人、告發人而設;公開內容不是我們可以確定的問題。
- 密件被公開是否涉及洩密罪,廉政署要不要處理?/法務部廉政署 副署長 林炤宏:當事人自己公開資料,我們沒有其他意見。
- 洩密罪要不要辦?/法務部廉政署 副署長 林炤宏:可以來了解。
- 有人向部長請託關說要不要做廉政登錄?/法務部廉政署 副署長 林炤宏:如果涉及權利義務行使,應該要做廉政登錄。
- 蔡清祥被請託關說有沒有做廉政登錄?/法務部廉政署 副署長 林炤宏:不清楚。
- 請託關說廉政登錄由誰主管?/法務部廉政署 副署長 林炤宏:法務部有相關政風小組處理。
- 請法務部一個禮拜書面回復蔡清祥是否廉政登錄。
- 畜產會董事長上班時間參與罷免活動,是否違反行政中立?/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人事長 蘇俊榮:所屬法人負責人也要遵循行政中立規定;要確認有沒有請假,沒請假就是違反。
- 這樣的行為有沒有遵守行政中立規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人事長 蘇俊榮:沒有請假就不行;有請假可以做有限度的協助宣導。
- 這種行為是「不宜」還是「不應該」?/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人事長 蘇俊榮:他的身分不宜;不宜、不應該都一樣,就是不行。
- 這件事要怎麼處理?/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人事長 蘇俊榮:主管機關要去調查清楚。
- 請人事長回去主動聯絡農業部,一起處理這件事,可以嗎?/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人事長 蘇俊榮:沒問題。
- 行政院還要研議多久?/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人事長 蘇俊榮:我們有拜託行政院儘快排入院會。
- 行政院還有什麼考量?/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人事長 蘇俊榮:行政院有更多元的考量。
- 國發基金執秘參與投資審查後到被投資公司任董事,這樣可以嗎?/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人事長 蘇俊榮:國發會應在調查;有疑義會向銓敘部請教。
- 這個案子應如何依旋轉門條款處理?/銓敘部 部長 施能傑:個案應依服務法旋轉門條款的條件處理。
- 請人事長和銓敘部回去打電話給國發會主委。
官員答應的事
- 法務部廉政署 副署長 林炤宏:設立吹哨者保護委員會(期限:半個月到一個月內)
-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人事長 蘇俊榮:主動聯絡農業部並一起辦理
問答重點與官員答應的事由 AI 依立法院公報整理,可能有誤,以影片與公報為準。
引用:黃國昌委員質詢,2025-08-14,立法院第11屆第3會期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24次全體委員會議。立法院議事轉播 IVOD 163474:https://ivod.ly.gov.tw/Play/Clip/1M/163474;立法院公報第 114 卷第 73 期(第 2 冊),第 235–304 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