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倩綺 質詢 王梅英、鄭銘謙
2025/4/10,立法院第11屆第3會期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8次全體委員會議(事由:邀請司法院副秘書長、法務部部長、法務部矯正署、內政部警政署、內政部移民署、海洋委員會海巡署率所屬相關單位列席就「法院作成『略式裁定』之依據、理由、法定程序、救濟方式,與科技設備監控處分變更、延長或撤銷之標準,並就執行現況,提供相關統計數據與策進作為」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
問答重點
- 略式裁定用於監控等限制人身自由處分的法律依據及程序為何?/司法院 副秘書長 王梅英:副秘書長說裁定可不採固定格式,但須依法宣示或送達,並完成公告等程序。
- 是否有其他略式處理案件未依法紀錄、送達或提供救濟?是否掌握統計?/司法院 副秘書長 王梅英:副秘書長表示目前除該案外,不知道是否有其他類似違失。
- 是否檢視裁定形式及通報送達制度,必要時訂定規則並訓練監督?/司法院 副秘書長 王梅英:副秘書長表示裁定原本及正本製作已有相關規定。
- 是否檢視相關案件並整理分析及統計數據?/司法院 副秘書長 王梅英:副秘書長表示司法院可以做分析。
- 部長是否同意委員所談詐欺量刑?/法務部 部長 鄭銘謙:法務部長說明詐欺危害防制條例已提高部分詐欺罪刑度,並要求檢察官具體求刑。
- 是否分析打詐四法及委員提案對詐欺嚇阻效力的差異?/法務部 部長 鄭銘謙:部長表示會再做分析。
官員答應的事
- 司法院 副秘書長 王梅英:分析相關案件並整理統計數據
- 法務部 部長 鄭銘謙:以書面提出分析資料
- 法務部 部長 鄭銘謙:進一步分析
問答重點與官員答應的事由 AI 依立法院公報整理,可能有誤,以影片與公報為準。
引用:林倩綺委員質詢,2025-04-10,立法院第11屆第3會期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8次全體委員會議。立法院議事轉播 IVOD 160046:https://ivod.ly.gov.tw/Play/Clip/1M/160046;立法院公報第 114 卷第 37 期(第 2 冊),第 51–112 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