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倩綺 質詢 王梅英、鄭銘謙:軍事審判、軍法官訓練、共諜案件、機密認定、交保風險

2025/4/21,立法院第11屆第3會期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9次全體委員會議(事由:邀請司法院副秘書長、法務部部長、法務部調查局局長、法務部廉政署署長、國家安全會議、國防部、國家安全局、海洋委員會、內政部警政署、國防部憲兵指揮部、國防部資通電軍指揮部、海洋委員會海巡署率所屬相關單位列席就「軍事審判專庭(股)之執行現況,並就共諜滲透、機敏資訊洩漏等國安事件及忠誠安全查核機制,提出檢討報告及防制措施」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

委員詢問軍事審判專庭、專股運作多年後是否有恢復軍事審判的必要,並質疑久未執業的軍法官是否適任;國防部表示若恢復將規劃軍法官訓練。委員也關切共諜案件的機密認定、交保風險與法規適用,要求各部會跨部會檢討。

  • 要求相關部會跨部會檢討軍事審判制度,並納入現行法院專庭、專股的運作經驗。
  • 要求各部會系統性檢討共諜案件中敵對勢力認定、證據提供及法規適用等問題。

摘要由 AI 依質詢逐字稿整理,可能有誤,以影片為準。

問答重點

  1. 軍事審判專庭制度實行多少年?/司法院 副秘書長 王梅英:自民國103年1月13日起,至今十一年多。
  2. 軍事審判庭運作情形如何?/司法院 副秘書長 王梅英:目前成立專庭、專股並有專門法官,法官也須接受培訓。
  3. 運作上有沒有需要討論、改變或再處理的地方?/司法院 副秘書長 王梅英:目前較受關注的是量刑是否符合外界期待;法官培力及機密鑑定的時間與專業也須精進。
  4. 請司法院、法務部探討是否有必要恢復軍事審判庭,並說明對此事的看法。/法務部 部長 鄭銘謙:法務部不談個人看法,尊重權責機關國防部的決定;軍事審判法及相關法令由國防部主管。
  5. 國防部代表是否回應軍事審判制度是否恢復?/國防部法律事務司法紀調查處 處長 王正誼:戰時仍須恢復軍事審判,並由軍法官從事審判工作。
  6. 軍法官有多久沒有運作?/國防部法律事務司法紀調查處 處長 王正誼:軍法官已約11年沒有從事審判工作。
  7. 軍法官多年未運作,現在恢復是否適宜?/國防部法律事務司法紀調查處 處長 王正誼:未來若恢復軍事審判,軍法官訓練會協請司法院及法務部提供協助;戰時審判規劃由軍法官從事。
  8. 為什麼不沿用現行法院專股、專庭的體制,而要恢復軍事審判?/國防部法律事務司法紀調查處 處長 王正誼:平時與戰時是兩種制度,戰時部分仍由軍法官處理。
  9. 請跨部會把委員提出的邏輯納入考量。/國防部法律事務司法紀調查處 處長 王正誼:是。
  10. 涉及軍機或戰備演訓案件時,如何兼顧審判程序與國安維護?/國防部政治作戰局保防安全處 處長 簡熒宏:涉及共諜案件人員中,87.5%由官兵主動檢舉;國防部會配合檢調審認外流資訊,並提供檢察機關。
  11. 長期收受資金的行為,難道不屬於長期性狀態嗎?/法務部 部長 鄭銘謙:刑期與具保是兩回事;具保是羈押替代處分,用以防止逃亡及保全證據,羈押必要性由檢方依個案認定。
  12. 請各部門好好討論相關問題。/法務部 部長 鄭銘謙:好。

官員答應的事

  • 國防部法律事務司法紀調查處 處長 王正誼:將委員提出的邏輯帶入跨部會討論
  • 法務部 部長 鄭銘謙:各部門好好討論相關問題

問答重點與官員答應的事由 AI 依立法院公報整理,可能有誤,以影片與公報為準。

引用:林倩綺委員質詢,2025-04-21,立法院第11屆第3會期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9次全體委員會議。立法院議事轉播 IVOD 160394:https://ivod.ly.gov.tw/Play/Clip/1M/160394;立法院公報第 114 卷第 40 期(第 1 冊),第 99–184 頁。

立法院議事轉播影片|林倩綺的公開紀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