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員答應的事

司法院在立法院

第 11 屆委員質詢司法院時,官員回答了 503 個問題、明確答應了 33 件事。從立法院公報的質詢紀錄整理,依日期排列。

答應的事

  1. 2025/8/14 司法院刑事廳 廳長 李釱任:向司法院反映民眾對司法量刑的感受。鍾佳濱委員質詢(發言)
  2. 2025/7/16 司法院 副秘書長 王梅英:加強辦理家暴案件法官及司法事務官的教育訓練。莊瑞雄委員質詢(發言)
  3. 2025/7/16 司法院 副秘書長 王梅英:提供處遇計畫完成率統計資料報告(期限:一個月)。翁曉玲委員質詢(發言)
  4. 2025/7/16 司法院 副秘書長 王梅英:提出裁判費調整措施的專案報告。林倩綺委員質詢(發言)
  5. 2025/7/16 司法院 副秘書長 王梅英:補充政策諮詢會議的詳細資料。林倩綺委員質詢(發言)
  6. 2025/6/18 司法院 副秘書長 王梅英:提供轉向機制相關資料。林倩綺委員質詢(發言)
  7. 2025/6/18 司法院 副秘書長 王梅英:提供書面回應。林倩綺委員質詢(發言)
  8. 2025/6/18 司法院 副秘書長 王梅英:兩院會銜完成後送進立法院。徐欣瑩委員質詢(發言)
  9. 2025/4/21 司法院 副秘書長 王梅英:檢討競合案件由國安軍事法庭審理的設計。沈發惠委員質詢(發言)
  10. 2025/4/10 司法院 副秘書長 王梅英:分析相關案件並整理統計數據。林倩綺委員質詢(發言)
  11. 2025/4/10 司法院 副秘書長 王梅英:加強法官培力並尋求共識。陳培瑜委員質詢(發言)
  12. 2025/4/10 司法院 副秘書長 王梅英:提早準備修法相關事項。陳培瑜委員質詢(發言)
  13. 2025/4/9 司法院行政訴訟及懲戒廳 廳長 程怡怡:將委員提出的概念帶回轉告。林倩綺委員質詢(發言)
  14. 2025/4/9 司法院行政訴訟及懲戒廳 廳長 程怡怡:將委員提出的概念帶回討論。林倩綺委員質詢(發言)
  15. 2025/4/9 司法院行政訴訟及懲戒廳 廳長 程怡怡:提供裁判費調整相關報告或回應(期限:會後)。林倩綺委員質詢(發言)
  16. 2025/3/26 司法院 副秘書長 王梅英:邀集相關機關及民間團體研商證物保存和監管制度的法制檢討(期限:三個月裡面)。沈發惠委員質詢(發言)
  17. 2025/3/26 司法院 副秘書長 王梅英:進一步統計曾參與國家安全研習會的人數。沈發惠委員質詢(發言)
  18. 2025/3/26 司法院 副秘書長 王梅英:參與軍事審判法相關修法的討論。翁曉玲委員質詢(發言)
  19. 2024/10/30 司法院 副秘書長 黃麟倫:制定清楚稅審官相關規範。陳俊宇委員質詢(發言)
  20. 2024/10/30 司法院 副秘書長 黃麟倫:持續監督稅審官的公平性與獨立性。陳俊宇委員質詢(發言)
  21. 2024/10/30 司法院 副秘書長 黃麟倫:嚴格要求稅務審查官遵守倫理。吳宗憲委員質詢(發言)
  22. 2024/10/30 司法院 副秘書長 黃麟倫:確認研究計畫是否已上網。黃國昌委員質詢(發言)
  23. 2024/10/24 司法院 副秘書長 黃麟倫:制定相關規範。翁曉玲委員質詢(發言)
  24. 2024/10/24 司法院 副秘書長 黃麟倫:與法扶基金會討論憲判後的經費需求。翁曉玲委員質詢(發言)
  25. 2024/10/23 司法院 副秘書長 黃麟倫:會同法務部將相關規範具體化。翁曉玲委員質詢(發言)
  26. 2024/10/21 司法院 副秘書長 黃麟倫:統計政府機關聲請釋憲案的受理情形並向委員報告。羅智強委員質詢(發言)
  27. 2024/6/24 司法院 副秘書長 黃麟倫:送出與行政院協商整併的修正條文(期限:很快)。林思銘委員質詢(發言)
  28. 2024/6/24 司法院 副秘書長 黃麟倫:自7月1日起依原則分流民事執行案件(期限:7月1號)。鍾佳濱委員質詢(發言)
  29. 2024/6/12 司法院 秘書長 吳三龍:逐條討論時提出司法院的態度(期限:逐條)。洪孟楷委員質詢(發言)
  30. 2024/6/12 司法院 秘書長 吳三龍:徹查該司法官是否涉及其他詐團案件。黃國昌委員質詢(發言)
  31. 2024/5/30 司法院少年及家事廳 廳長 謝靜慧:提出地方政府少輔會聯繫會報的實施成效評估報告。鍾佳濱委員質詢(發言)
  32. 2024/5/30 司法院 秘書長 吳三龍:前往臺北地院民事執行處聽取基層同仁心聲。黃國昌委員質詢(發言)
  33. 2024/5/30 司法院 秘書長 吳三龍:提供民事執行處加班時數上限資料。黃國昌委員質詢(發言)

最近的問答

  1. 2025/8/28 張啓楷委員:憲法法庭是否已裁定行政院要求的暫時處分? → 目前還沒有裁定,也沒有實體裁定。(發言)
  2. 2025/8/27 翁曉玲委員:委員請司法院說明對不得假釋議題的立場。 → 司法院尊重主責機關意見;終身監禁若沒有後續審查機會,是否違反酷刑仍有討論空間。(發言)
  3. 2025/8/27 翁曉玲委員:委員詢問假釋規範是否屬立法裁量,以及分級不得假釋是否違憲。 → 司法院無法宣告是否違憲;法律由立法院制定,但仍須經過違憲審查。(發言)
  4. 2025/8/27 王義川委員:司法院法官對吳委員提案有何討論? → 副秘書長無法代表個別法官回應。(發言)
  5. 2025/8/27 王義川委員:請副秘書長說明司法院對提案的看法。 → 副秘書長提出司法院看法,認為分級後法律效果差異大,裁量要件過於抽象,並提及明確性要求及相關議題。(發言)
  6. 2025/8/27 王義川委員:針對假釋議題開公聽會、請法官表示意見是否適合? → 副秘書長認為公聽會讓法官及專家學者討論是好事,並尊重主責機關及立法院權限。(發言)
  7. 2025/8/27 王義川委員:副秘書長有什麼要補充? → 副秘書長建議在無期徒刑事後執行時建立審查制,由審查決定能否假釋。(發言)
  8. 2025/8/27 吳宗憲委員:委員詢問教化可能性有沒有一定標準。 → 副秘書長表示教化可能性是綜合評價,司法院希望建置量刑程序及實質標準;可請刑事廳說明或提供書面。(發言)
  9. 2025/8/27 吳宗憲委員:委員詢問被告是否可能靠法庭表現而避免判死刑。 → 副秘書長表示精神狀況有客觀標準,法官也會進一步審酌。(發言)
  10. 2025/8/27 吳宗憲委員:委員詢問司法院是否認為無期徒刑分級應反映在刑法分則各罪條文。 → 副秘書長表示無期徒刑分級還須明確規定適用時機。(發言)
  11. 2025/8/27 黃國昌委員:委員詢問法官人事審議委員會有無外部委員,以及司改國是會議決議對司法院的意義。 → 副秘書長表示,司法院會就主管法案及政策本於主管機關立場審議。(發言)
  12. 2025/8/14 鍾佳濱委員:阻詐、防詐、打詐是要提高犯罪成本,使投資報酬不划算嗎? → 廳長非常贊同提高犯罪成本,也認為前端識詐、堵詐、阻詐能增加犯罪障礙、減少犯罪率。(發言)
  13. 2025/8/14 鍾佳濱委員:可否向司法院反映民眾對司法不公及遲來正義的感受? → 沒有問題,會向司法院反映;並說明已做量刑引導措施。(發言)
  14. 2025/8/14 鍾佳濱委員:審理進度能否讓民眾感受到司法正義在幫助人民? → 這確實是司法院要再精進的地方。(發言)
  15. 2025/8/14 鍾佳濱委員:國民法官制度到期後,司法院會否檢討成效? → 成效評估委員會成立的目的就是如此。(發言)
  16. 2025/8/14 沈發惠委員:委員請刑事廳長說明對修法的意見。 → 司法院對修正採保留態度,司法文書原則上以本國語言為主。(發言)
  17. 2025/8/14 沈發惠委員:委員詢問法定傳票外語譯文要求與現行提供譯本服務是否不同。 → 強度不同,且可能影響程序是否有瑕疵。(發言)
  18. 2025/8/14 沈發惠委員:委員詢問是否統計外籍人士因語言障礙、訴訟權益受損而聲請救濟的情形。 → 目前沒有相關統計,但有司法特約通譯制度。(發言)
  19. 2025/8/14 沈發惠委員:委員詢問是否預估修法對審理效力及人力、時間、經費的影響。 → 目前沒有預估。(發言)
  20. 2025/8/14 莊瑞雄委員:低階核廢料處置要地方同意,高階核廢料生產卻不用,可能嗎、合理嗎? → 司法院廳長表示不適合表達意見,並稱佩服委員的說明與指教。(發言)
  21. 2025/8/6 黃國昌委員:在相關資料都沒有的情況下,法官做了什麼? → 法官第一時間定期;當時缺少驗傷單、加害人筆錄等資料。(發言)
  22. 2025/8/6 黃國昌委員:保護令多久要核發、案件辦理期限多久? → 案件辦理期限是兩個月;本件是暫時保護令。(發言)
  23. 2025/8/6 黃國昌委員:這件保護令實際何時核發? → 7月28日核發。(發言)
  24. 2025/8/6 黃國昌委員:保護令核發有沒有超過辦案期限? → 有,已超過辦案期限。(發言)
  25. 2025/8/6 黃國昌委員:接下來怎麼辦? → 現在要加以調查,進行必要的調查。(發言)
  26. 2025/8/6 黃國昌委員:這件事的檢討及後續處理要怎麼辦、需要多久? → 一個月。(發言)
  27. 2025/8/6 王正旭委員:家庭暴力案件能否依刑事訴訟法相關規定納入科技設備監控? → 檢察官聲請羈押而法院認為無羈押必要,或未聲請羈押而採具保等措施時,都可以依相關規定使用科技監控。(發言)
  28. 2025/8/6 王正旭委員:電子監控在家暴案件中的使用比例較低,執行上有何困難? → 科技監控原先為防止逃逸而設;是否使用還須考量保護令內容、比例原則及提供法院的風險資料。(發言)
  29. 2025/8/6 王正旭委員:引用家暴法第三十一條第一項第五款時,能否包括電子監控? → 刑事訴訟法有科技監控規定時,可回歸適用;相較之下,相關措施的時間限制較少。(發言)
  30. 2025/8/6 王正旭委員:能否透過電子監控讓被害人收到加害人接近的通報,是否需要修法或改善? → 現行民事保護令沒有這類雙方電子監控;若有共識,贊同討論修法。(發言)
  31. 2025/7/16 陳培瑜委員:第一線法官每人承辦多少保護令案件,工作量是否很大? → 士林地院通常保護令一年約一千三百件,家事庭法官每月總收案量約八十件。(發言)
  32. 2025/7/16 陳培瑜委員:司法院是否會調整員額或人力,並向人總反映第一線需求? → 司法院正精準評估人力並彙整資料,希望立刻據以爭取人力。(發言)
  33. 2025/7/16 陳培瑜委員:可否提供人力評估計算及與人總討論的資料? → 回去彙整。(發言)
  34. 2025/7/16 陳培瑜委員:暫時保護令平均需要二十二天,原因是什麼?是否卡在人力? → 暫時保護令平均天數包含開庭案件;若不開庭,一般七到十天核發,資料不足時可能需開庭。(發言)
  35. 2025/7/16 陳培瑜委員:暫保尚未核發的空窗期會不會發生,發生時怎麼辦? → 通保進行中若危險資料不足,法官未依職權核發暫保,就會出現空窗期。(發言)
  36. 2025/7/16 莊瑞雄委員:能否研議立法,對家暴加害人採取電子監控? → 司法院目前沒有研議;刑訴修正後替代羈押處分已採電子監控,委員提出的方向可行性高,可以研議。(發言)
  37. 2025/7/16 莊瑞雄委員:請加強法官相關在職訓練,並讓司法端與第一線合作釐清強制處遇作為。 → 家暴防治需要網絡合作,法院判斷仰賴第一線提供資料;也要加強辦理案件的法官及司法事務官教育訓練。(發言)
  38. 2025/7/16 李坤城委員:哪些程序或措施可能防止這起悲劇? → 家暴防治需各機關連結,並精準評估高風險個案。(發言)
  39. 2025/7/16 李坤城委員:這件事在法院有哪些環節疏忽? → 法院已做保護、隔離等措施,也由社工護送被害人離開;當時風險評估分數不高。(發言)
  40. 2025/7/16 李坤城委員:風險評估量表是誰寫的? → 由家防官撰寫。(發言)
  41. 2025/7/16 李坤城委員:家防官依據被害人的陳述嗎? → 警政機關。(發言)
  42. 2025/7/16 李坤城委員:本案是否沒有核發刑事保護令? → 本案沒有向法院聲請羈押,因此法院無從核發相關保護令。(發言)
  43. 2025/7/16 沈發惠委員:司法院是否掌握各地院及法官核發標準是否不一致,並有沒有審理參考指引或共通判準? → 通常及緊急保護令都有審查指引,也會比較各法院核發率、速度及處遇計畫令核發情形。(發言)
  44. 2025/7/16 沈發惠委員:對家暴防治法所稱同居關係的認定,有沒有統一見解? → 目前實務採較寬鬆認定,曾共同居住、共同生活一小段時間也算。(發言)
  45. 2025/7/16 沈發惠委員:現行對違反保護令的量刑,對高風險累犯是否有足夠嚇阻力? → 司法院有訂定供刑庭法官參考的量刑審酌事項,並指出法官須有危險意識。(發言)
  46. 2025/7/16 沈發惠委員:是否可研議對重複違反保護令者強制併行保護管束? → 可以再研議;這項法規的主管機關不是司法院。(發言)
  47. 2025/7/16 翁曉玲委員:相對人不配合處遇計畫鑑定,有沒有處罰機制? → 加害人不願到場時,法官會命其到庭;必要時強制到場或到醫院鑑定。(發言)
  48. 2025/7/16 翁曉玲委員:若相對人不配合鑑定,是否有罰責? → 目前沒有定罰則;違反到場命令時,會請轄區家防官告知法官強制到場,最後由鑑定小組依蒐集資料處理。(發言)
  49. 2025/7/16 翁曉玲委員:相對人遷出後沒有主動告知住所,司法院有何處理機制或改進方式? → 發遷出令後會通知分局家防官執行,記錄遷居處所及聯絡方式並回報;家事庭也會請家防官查核。(發言)
  50. 2025/7/16 翁曉玲委員:不收裁判費是否造成濫行聲請及司法資源浪費? → 撤回是否出於真意仍會再評估,法院通常會啟動後續程序並轉介駐法院家暴中心。(發言)
  51. 2025/7/16 翁曉玲委員:請提供處遇計畫完成率及相關案件統計資料。 → 會後提供報告;完成率資料主要在衛福部,可能需要跨部會,期限一個月。(發言)
  52. 2025/7/16 林倩綺委員:裁判費調升是否衝擊民眾,是否有彈性減免機制? → 經濟弱勢者可聲請訴訟救助,准許後可免納裁判費及程序費用。(發言)
  53. 2025/7/16 林倩綺委員:裁判費調升的幅度與依據為何,是否讓訴訟成為民眾障礙? → 副秘書長表示調整經過研究,並說明可使用訴訟外調解等機制。(發言)
  54. 2025/7/16 林倩綺委員:政策形成時是否充分告知並納入民眾、學者、實務界及民間意見? → 副秘書長表示需再準備資料,並稱政策形成時曾開諮詢會議,會後補充詳細資料。(發言)
  55. 2025/7/16 林倩綺委員:請勿忘記提出裁判費調整措施的專案報告。 → 副秘書長答應提出專案報告,並表示曾於5月18日送達資料。(發言)
  56. 2025/7/16 吳宗憲委員:司法院報告未提法務部,是否是雙方對接有問題? → 副秘書長表示,司法院報告著重保護令核發;法務部相關議題屬於犯罪及違反保護令部分。(發言)
  57. 2025/7/16 吳宗憲委員:條例是不是中央法規標準法所認定的法律? → 副秘書長表示司法院不是該條例的主管機關,未直接回答。(發言)
  58. 2025/7/16 黃國昌委員:司法院有沒有收到法務部的調查報告? → 副秘書長表示調查報告沒有發給司法院。(發言)
  59. 2025/7/16 黃國昌委員:通話紀錄中的內容是否有不實登載問題? → 副秘書長表示書記官有通聯紀錄;通話內容及是否涉及違失或犯罪,須由檢察官等進一步處理。(發言)
  60. 2025/7/16 黃國昌委員:法官評鑑委員會是否已受理並正在處理案件? → 副秘書長表示司法院評鑑委員會已受理,正在進行並密集開會。(發言)
  61. 2025/6/25 王美惠委員:委員詢問法官對自首、自白即可減刑、不必與受害者和解的條款有何意見。 → 法官表示尊重大法庭見解,並尊重委員修法及整個修法過程。(發言)
  62. 2025/6/23 翁曉玲委員:委員詢問羈押時間延長及輕罪羈押等問題,司法院是否參考他國制度檢討。 → 刑事羈押制度檢討涉及刑事政策,個案准駁則尊重法官職權。(發言)
  63. 2025/6/23 翁曉玲委員:委員要求提供羈押評估標準及相關研析報告,並詢問司法院是否訂有內部標準。 → 廳長表示可將具體指示帶回院內,並可配合書面或另行說明;羈押相關內容未具體回覆。(發言)
  64. 2025/6/23 翁曉玲委員:委員詢問刑事補償案件向失職公務員求償成功率偏低的原因及目前求償狀況。 → 廳長表示手邊沒有資料,精確統計資料可能於會後提供。(發言)
  65. 2025/6/18 張雅琳委員:委員詢問司法院是否可能朝兒童之家方向建立制度,以減少兒童重複受詢問。 → 司法院說明現有司法詢問員、家事服務中心及溫馨詢問室等措施,並表示會整體構思、研議兒童之家方向。(發言)
  66. 2025/6/18 徐欣瑩委員:少年前案紀錄塗銷機制遭犯罪集團利用,該如何解決? → 相關修法草案已完成司法院院會程序,目前在與行政院會銜階段。(發言)
  67. 2025/6/18 徐欣瑩委員:如何讓檢警查到幕後真正主腦? → 修法前,院方與檢方可進一步聯繫討論,研議少年在少年法庭受詢後以證人身分到檢方接受訊問。(發言)
  68. 2025/6/18 張啓楷委員:委員要求推動法庭直播,並詢問為何阻擋直播。 → 副秘書長表示法庭直播是否先進不能二分,並指出各國開放範圍不同。(發言)
  69. 2025/6/18 王義川委員:影帶可能影響法官審理,法官的訓練會做什麼教育? → 法官培訓重視恪守憲法獨立審判;外界輿論會增加法官壓力,法官必須抗拒。(發言)
  70. 2025/4/23 黃國昌委員:可以抗告的裁定是否要製作裁判書,移審後交保裁定能否抗告? → 這是刑事訴訟法第五十條但書的規定;副秘書長稱移審程序的抗告問題過去有爭議,現行實務共識認為可以抗告。(發言)
  71. 2025/4/23 黃國昌委員:這個案子的交保裁定有沒有製作裁定書? → 副秘書長表示該裁定記載在筆錄上。(發言)
  72. 2025/4/23 黃國昌委員:筆錄有沒有記載裁定理由? → 副秘書長表示這是個案,尚未看到相關內容。(發言)
  73. 2025/4/23 黃國昌委員:這件裁定有沒有送達?裁定是否應該送達? → 這件沒有送達;依第四百零六條規定,宣示後檢察官就可以抗告。(發言)
  74. 2025/4/23 黃國昌委員:裁定未送達,司法院是否會要求各法院送達? → 副秘書長表示司法院已通函各法院,例稿已做好,並強烈要求採用。(發言)
  75. 2025/4/21 莊瑞雄委員:請司法院說明國安案件審理、鑑定延宕及法官風險評估等難處。 → 司法院說明,機密屬性須由國防部判定,偵查及判定程序可能造成審理延長;判定非機密者可能不構成犯罪。(發言)
  76. 2025/4/21 沈發惠委員:委員詢問國防部是否已與司法院討論軍法官人才來源,並詢問司法院是否收到相關洽談。 → 國防部原訂當日上午與司法院洽談,後來取消並改時間。(發言)
  77. 2025/4/21 沈發惠委員:委員詢問不同專業案件競合時由國安軍事專庭審理的制度精神。 → 副秘書長說明承平時期軍人涉犯軍刑法的專庭設計,並表示競合時是由法院選擇。(發言)
  78. 2025/4/21 沈發惠委員:委員要求檢討軍人身分案件與其他專業案件競合時一律由國安軍事專庭審理的設計。 → 我們會檢討。(發言)
  79. 2025/4/21 沈發惠委員:委員要求司法院檢討國安案件機密資訊去識別化及部分公開的作法。 → 我們再研議。(發言)
  80. 2025/4/21 陳培瑜委員:司法院要查明什麼情況? → 司法院還要向新竹地院查明裁定送達的情況。(發言)
  81. 2025/4/21 陳培瑜委員:為什麼法官裁定交保,且沒有羈押或限制出境? → 是否羈押、延押或採替代處分,屬法官個案裁量,司法行政不便置喙。(發言)
  82. 2025/4/21 陳培瑜委員:請司法院就當時未限制出境的裁定再作回應。 → 目前起訴到法院的是虐童部分,金融犯罪部分仍在偵查中。(發言)
  83. 2025/4/21 陳培瑜委員:司法院能否重視並處理兒少案件相關問題? → 可以。(發言)
  84. 2025/4/21 林倩綺委員:軍事審判專庭制度實行多少年? → 自民國103年1月13日起,至今十一年多。(發言)
  85. 2025/4/21 林倩綺委員:軍事審判庭運作情形如何? → 目前成立專庭、專股並有專門法官,法官也須接受培訓。(發言)
  86. 2025/4/21 林倩綺委員:運作上有沒有需要討論、改變或再處理的地方? → 目前較受關注的是量刑是否符合外界期待;法官培力及機密鑑定的時間與專業也須精進。(發言)
  87. 2025/4/10 羅智強委員:棄保潛逃數據反映司法機關是否錯估被告逃亡可能性? → 去年司法院發布通緝的有4,128件,但不見得都是真正逃走,有時是短時間找不到人。(發言)
  88. 2025/4/10 莊瑞雄委員:委員要求徹查這個案件。 → 司法院持續進行行政調查,檢方也已啟動調查。(發言)
  89. 2025/4/10 莊瑞雄委員:刑事案件妥適量刑草案何時準備上路,司法院有何打算? → 草案目前仍在立法院;司法院已完成焦點團體建議,最近打算再開會。(發言)
  90. 2025/4/10 張啓楷委員:委員詢問訴訟裁判費為何大幅調漲。 → 副秘書長說明調整有法源依據,並提及物價與成本上漲及弱勢者可申請訴訟救助。(發言)
  91. 2025/4/10 張啓楷委員:委員詢問裁判費調幅是否採用最高上限。 → 副秘書長表示10萬元以下調幅較大,是考量訴訟使用成本低,並希望民眾考慮其他紛爭處理機制。(發言)
  92. 2025/4/10 張啓楷委員:委員質疑為何影響最多人的小額案件調幅最大,並主張應反向調整。 → 副秘書長表示10萬元以下調幅較大,是司法政策考量,且有調解等機制可供使用。(發言)
  93. 2025/4/10 張啓楷委員:委員要求檢討裁判費收費基準,適度調降一般民眾常遇到的部分,並提供弱勢者訴訟費用優惠或協助。 → 副秘書長表示弱勢者訴訟救助已有法律明文規定。(發言)
  94. 2025/4/10 張啓楷委員:委員主張先落實司法改革,再檢討裁判費。 → 副秘書長表示司法改革與裁判費檢討應並行,也說明司法資源不足及人員過勞。(發言)
  95. 2025/4/10 張啓楷委員:委員要求檢討濫訴問題,避免以價制量影響多數人。 → 副秘書長表示濫訴問題一直有在處理,仍可再精進。(發言)
  96. 2025/4/10 張啓楷委員:委員詢問邱忠義、陳勇松相關調查及送評鑑的進度。 → 副秘書長表示法評申請書已於昨天送交法評會。(發言)
  97. 2025/4/10 張啓楷委員:委員要求加快處理並向人民清楚交代鍾文智相關案件。 → 副秘書長答應。(發言)
  98. 2025/4/10 翁曉玲委員:委員詢問科技監控案件的主要犯罪類型及相關數據。 → 前三名是毒品危害、違反銀行法及貪污,第四、第五名是詐欺及違反證交法;大部分屬重大經濟犯罪。(發言)
  99. 2025/4/10 翁曉玲委員:委員詢問科技監控使用率偏低的原因。 → 法官須考量案件審級、刑度、情節、對被告的影響及替代處分等;司法院也辦理法官進修並安排參觀科控中心。(發言)
  100. 2025/4/10 翁曉玲委員:委員詢問科技監控結案是否能設雙重確認,並同步通知承辦檢察官。 → 期限將屆時有機制提醒法官;檢察官原本會知道處分期間,但科控中心是否也通知檢方,副秘書長不清楚。(發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