鍾佳濱 質詢 蔡坤益、黃世杰:詐欺量刑、台版柬埔寨案、打詐組織
2025/8/14,立法院第11屆第3會期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24次全體委員會議(事由:一、邀請銓敘部部長、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人事長、中央選舉委員會主任委員、法務部廉政署署長、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率所屬相關單位列席就「政務人員應否及如何遵守行政中立原則、行政機關於選舉罷免期間應為如何之宣導與落實」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 二、併案審查 (一)考試院函請審議「公務人員考績法第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二)委員邱志偉等21人擬具「公務人員考績法第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三)委員王鴻薇等18人擬具「公務人員考績法第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四)委員吳沛憶等20人擬具「公務人員考績法第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五)委員范雲等17人擬具「公務人員考績法第三條、第十一條及第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三、併案審查(一)委員傅崐萁等25人、(二)委員郭昱晴等18人分別擬具「刑事訴訟法第七十一條及第一百七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僅進行詢答】 【8月13日及14日兩天一次會】)
委員詢問詐欺案件量刑與台版柬埔寨案審理進度,並要求司法院加強說明量刑作為、加速審理。委員也要求盡速推動刑事警察局詐欺犯罪防治中心組織化並定期檢討;司法院表示量刑一年以上比例已提高,人事主管機關支持相關組織作業。
- 請司法院向民眾說明詐欺案件量刑相關作為,並反映民眾對量刑的感受。
- 盡速推動刑事警察局詐欺犯罪防治中心組織化,目標九月完成。
- 詐欺防治組織常態化後應定期檢討成效。
- 加速台版柬埔寨案審理,讓被害人獲得公道。
摘要由 AI 依質詢逐字稿整理,可能有誤,以影片為準。
問答重點
- 警政監認為詐騙嚴不嚴重?/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 警政監 蔡坤益:詐騙相當嚴重。
- 次長認為民眾對詐騙普遍不滿什麼?/法務部 次長 黃世杰:民眾無端遭受經濟損失。
- 次長是否常看到民眾認為詐欺犯判得太輕?/法務部 次長 黃世杰:這是報章媒體常見的說法。
- 詐欺犯是否會把被抓風險及判刑長短當作犯罪成本?
- 廳長是否聽到民眾認為車手判得太輕、再犯又被輕縱?
- 阻詐、防詐、打詐是要提高犯罪成本,使投資報酬不划算嗎?/司法院刑事廳 廳長 李釱任:廳長非常贊同提高犯罪成本,也認為前端識詐、堵詐、阻詐能增加犯罪障礙、減少犯罪率。
- 可否向司法院反映民眾對司法不公及遲來正義的感受?/司法院刑事廳 廳長 李釱任:沒有問題,會向司法院反映;並說明已做量刑引導措施。
- 希望司法院加強說明打詐也有司法院及法官參與,可以嗎?
- 審理進度能否讓民眾感受到司法正義在幫助人民?/司法院刑事廳 廳長 李釱任:這確實是司法院要再精進的地方。
- 希望臺版柬埔寨案未來審理能儘快還給受害者公道。
- 打詐是否不能只靠一招,而要持續施壓、反制?/法務部 次長 黃世杰:會持續精進打詐作為。
- 165專線是一個常設編制嗎?/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 警政監 蔡坤益:目前辦公廳舍在保一裡面。
- 165專線人員來自哪裡?/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 警政監 蔡坤益:原本是任務編組,設在詐防中心。
- 詐防中心是正式編制嗎?/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 警政監 蔡坤益:詐防中心也是任務編組。
- 行政院詐防辦也是任務編組嗎?
- 是否支持詐欺犯罪防制中心組織化、法制化?
- 是否支持打詐工作有足夠力量並持續進行?/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人事長 蘇俊榮:刑事警察局提出後,人事總處一直支持,但涉及內部分工問題。
- 人事長支持這項工作嗎?/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人事長 蘇俊榮:支持。
- 詐欺犯罪防制中心組織法制化的案子已經送到銓敘部嗎?/銓敘部 部長 施能傑:案子還沒送到;設置是行政院政策,設置後會協助處理組織編制。
- 刑事警察局是幾級機關?/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 警政監 蔡坤益:四級機關。
- 刑事警察局是否盤點內部單位並檢討整併?/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 警政監 蔡坤益:業管不在我這邊,但參加相關會議時有聽到。
- 人事長認為刑事警察局是否應檢討內部單位?/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人事長 蘇俊榮:案子已於8月6日簽到行政院,目標是9月到銓敘部;並認為適度整併有益。
- 病好了就不用再吃藥,藥沒效也不用再吃,是否如此?/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人事長 蘇俊榮:對,藥效不佳就不應繼續吃。
- 國民法官制度到期後,司法院會否檢討成效?/司法院刑事廳 廳長 李釱任:成效評估委員會成立的目的就是如此。
官員答應的事
- 司法院刑事廳 廳長 李釱任:向司法院反映民眾對司法量刑的感受
- 銓敘部 部長 施能傑:協助處理詐欺犯罪防制中心的組織編制
問答重點與官員答應的事由 AI 依立法院公報整理,可能有誤,以影片與公報為準。
引用:鍾佳濱委員質詢,2025-08-14,立法院第11屆第3會期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24次全體委員會議。立法院議事轉播 IVOD 163511:https://ivod.ly.gov.tw/Play/Clip/1M/163511;立法院公報第 114 卷第 73 期(第 2 冊),第 235–304 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