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訴訟程序
20 位立委、59 段質詢談過刑事訴訟程序。
常一起談到的議題:被害者權益、死刑判決、羈押制度、少年司法、棄保潛逃
相關的法律
- 刑事訴訟法
- 少年事件處理法
- 反滲透法
最近的質詢
- 楊瓊瓔,2026/10/14 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委員要求一週內說清楚查賄標準;法務部長表示須綜合個案認定有無對價關係。委員另要求說明短期自由刑替代執行政策,持續監督並保障被害人;部長稱是落實刑法第41條,非為少關人。(發言)
- 林淑芬,2026/8/19 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委員質疑司法院以毒駕修法排入院會為條件,要求行政院配合會銜刑事訴訟法修正案;秘書長否認交換,稱只是詢問會銜時間。委員也反對將簡化判決書擴大至二年以下徒刑,要求保留量刑理由並改善法官工作分配。(發言)
- 楊瓊瓔,2026/8/19 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委員指出法律扶助案件多數協助刑事被告,詢問是否將蓄意殺人、詐騙、性侵及虐童等重大犯罪排除適用;秘書長表示資源分配屬立法政策,司法院尊重。委員另要求盤點司法事務官人力及工作量;秘書長表示全國電話中心預計12月試辦、1月正式運作。(發言)
- 莊瑞雄,2026/8/19 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委員關切刑事判決簡化制度多年未能落實,詢問是否受法官考核、判決維持率及檢察官上訴等因素影響,並要求提供新舊判決實例對照。司法院表示將以認罪且案情簡單的案件試行簡式判決筆錄;法務部則擔憂適用範圍及檢察官無法掌握判決理由所衍生的問題。(發言)
- 沈發惠,2026/8/19 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委員詢問裁判書簡化及判決宣示筆錄的適用條件,並關切簡化是否影響量刑與被害人陳述記載。司法院說明適用範圍,法務部則擔憂量刑偏輕;委員要求兩院持續協商,必要時邀請法界人士參與。(發言)
- 吳宗憲,2026/8/19 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委員主張強化被害人訴訟參與,保障陳述時的安全、陪同及隱私,並要求法院在判決中回應其陳述。司法院秘書長表示現行法已有相關規定,並承認實務執行仍需改善;委員要求三個月內提出兩項配套規範。(發言)
- 翁曉玲,2026/8/19 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委員說明三項《刑事訴訟法》修正草案,主張分流程序、運用視訊並簡化重複作業,以提升審判效能;另擬擴大犯罪被害人及其代理人的證據調查參與,並要求有罪判決記載其意見。委員請各位委員支持,逐字稿未記錄官員回應。(發言)
- 吳宗憲,2026/8/19 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委員說明刑事訴訟法修法草案,主張被告違規且情況急迫時,警察可先逮捕、事後聲請逮捕票。委員也指出法院案件量增加而人力不足,要求讓認罪或事實無爭議案件得簡化判決書,重大案件仍須充分說理;逐字稿未見官員回應。(發言)
- 洪孟楷,2026/8/19 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委員主張修法強化犯罪被害人及家屬參與刑事審判的權利,包括法官迴避、委任代理人、取得審判錄音錄影及擴大陳述意見範圍。委員表示修法不會削弱被告防禦權,並希望儘速完成提案宣讀、進入逐條審查。(發言)
- 翁曉玲,2026/7/15 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委員詢問問題油品案交保、羈押標準及反滲透法案件起訴與上訴依據,要求檢討相關標準;法務部長表示依個案與法律要件處理。委員並詢問唾液採驗拒絕時的處置及公務人員任用改革的把關,相關官員表示將訂定採驗規範,任用仍有程序管控。(發言)
- 林倩綺,2026/7/15 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委員關切毒駕案件撤銷發回後處理延宕、尿液檢驗影響羈押判斷,要求檢討程序及檢驗分流;法務部表示檢驗量能足夠並設有快速通道,司法院將研議加強提醒。委員另要求考選部評估花東考區,考選部表示將逐步擴大電腦化測驗與行動考場。(發言)
- 吳宗憲,2026/7/6 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委員以馬來西亞女大生遭姦殺案為例,要求修法使法院不只記載被害人陳述,也須說明是否納入量刑考量,並改善陪同權、個資保密及量刑資訊。司法院表示正研議量刑說理與相關制度;委員另要求法務部等單位共同建立被害人影響陳述作業流程。(發言)
- 翁曉玲,2026/7/6 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委員質疑法扶資源多用於被告、被害人獲助比例偏低,要求檢討強制辯護案件律師指派及提供訴訟參與統計。委員也關切少年案件被害人訴訟參與與資料去識別化,要求相關機關提供資料並儘速修法;司法院稱已處理資料,法務部表示已與司法院研商。(發言)
- 林月琴,2026/3/18 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委員詢問網路性影像案件的偵辦罪名、搜索扣押與跨地管轄作法,以及成立專案小組的標準,並反映男性被害人遭調侃的情形。法務部長表示會以搜索扣押保全證據、由高檢署統合指定管轄,並稱通報案件會以專案處理;委員要求一個月內提交流程與標準報告。(發言)
- 翁曉玲,2026/3/18 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委員關切律師遭暴力攻擊,要求法務部研議修法保障律師安全;也要求清查未執行刑案並檢討追責。委員另要求明確規範選舉查察,並提供兩岸遣返案件統計;部長表示將檢討執行疏失,選舉查察須提前部署,官員未能確認13人是否屬我方請求名單。(發言)
- 林倩綺,2026/1/12 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委員主張偵查中羈押期間由兩個月縮短為一個月,審判中由三個月縮短為兩個月,並同步縮短延長羈押期間。委員指出羈押可能逐漸常態化、侵害人身自由與無罪推定,請同仁支持草案;官員未發言。(發言)
- 吳宗憲,2026/1/12 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委員提案擴大預防性羈押適用範圍,並限制檢察官起訴後的抗告權,要求檢察官在羈押庭說明羈押必要性、到庭攻防。法務部反對限制抗告,認為可能妨礙發現真實。(發言)
- 翁曉玲,2026/1/12 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委員提出修正《刑事訴訟法》第108條,主張縮短羈押期限,以保障被告人身自由及無罪推定。修法擬將偵查中羈押最長限為一個月、審判中兩個月,延長每次以一個月為限並嚴格控管次數;逐字稿未記錄官員回應。(發言)
- 黃珊珊,2025/12/3 內政委員會:委員詢問法務部是否已與司法院及法院充分溝通詐欺防制條例修正案,並要求釐清第43條金額門檻與強制辯護的疑慮。司法院表示認為門檻從500萬元降至100萬元幅度過大;法務部表示會回去研議,委員要求12月底前提出具體意見。(發言)
- 吳宗憲,2025/12/3 內政委員會:委員質疑六個月內全額賠償才可減刑,可能使無力短期清償的被告放棄賠償,要求研議分級減刑、延長期限及限制未賠償者高額消費等措施,並檢討定應執行刑。次長表示,六個月是參照偵查與審判時程,過去分期付款常在判決後中止,可能造成被害人二度受害。(發言)
談過刑事訴訟程序的立委
- 楊瓊瓔:3 段,最近一次 2026/10/14
- 吳宗憲:11 段,最近一次 2026/8/19
- 林淑芬:6 段,最近一次 2026/8/19
- 沈發惠:7 段,最近一次 2026/8/19
- 洪孟楷:1 段,最近一次 2026/8/19
- 翁曉玲:8 段,最近一次 2026/8/19
- 莊瑞雄:3 段,最近一次 2026/8/19
- 林倩綺:3 段,最近一次 2026/7/15
- 林月琴:1 段,最近一次 2026/3/18
- 黃珊珊:1 段,最近一次 2025/12/3
- 王鴻薇:1 段,最近一次 2025/10/22
- 李坤城:1 段,最近一次 2025/7/16
- 林憶君:1 段,最近一次 2025/7/10
- 黃國昌:3 段,最近一次 2025/7/9
- 吳思瑤:3 段,最近一次 2025/6/23
- 傅崐萁:1 段,最近一次 2025/4/24
- 陳培瑜:1 段,最近一次 2025/4/24
- 王義川:1 段,最近一次 2025/3/26
- 林沛祥:1 段,最近一次 2025/3/21
- 鍾佳濱:2 段,最近一次 2024/1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