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宗憲 質詢 司法院:被害人陳述、訴訟參與、隱私保護、陪同支持
2026/8/19,立法院第11屆第5會期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29次全體委員會議(事由:一、審查委員賴惠員等17人擬具「刑事訴訟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二、審查委員洪孟楷等26人擬具「刑事訴訟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三、審查委員王世堅等16人擬具「刑事訴訟法增訂部分條文草案」案。 四、審查委員翁曉玲等21人擬具「刑事訴訟法第四百五十五條之四十六條文修正草案」案。 五、審查委員吳宗憲等18人擬具「刑事訴訟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六、審查委員翁曉玲等18人擬具「刑事訴訟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七、審查委員翁曉玲等18人擬具「刑事訴訟法第三百十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第六案如經院會復議,則不予審查】 【本次會議僅進行詢答】)
委員主張強化被害人訴訟參與,保障陳述時的安全、陪同及隱私,並要求法院在判決中回應其陳述。司法院秘書長表示現行法已有相關規定,並承認實務執行仍需改善;委員要求三個月內提出兩項配套規範。
- 要求司法院三個月內提出被害人及訴訟參與人的支持與安全保護規範。
- 要求司法院三個月內提出被害人影響陳述的陪同與支持機制。
摘要由 AI 依質詢逐字稿整理,可能有誤,以影片為準。
引用:吳宗憲委員質詢,2026-08-19,立法院第11屆第5會期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29次全體委員會議。立法院議事轉播 IVOD 171033:https://ivod.ly.gov.tw/Play/Clip/1M/1710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