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情報告詢答

17 位立委、23 段質詢談過國情報告詢答。

名稱相近的議題:國情報告

常一起談到的議題:立法院職權、國會改革、國會監督、政府採購監督

相關的法律

  • 立法院職權行使法
  • 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
  • 中華民國刑法:中華民國刑法 全案表決,贊成 59、反對 0(表決)

最近的質詢

  1. 柯建銘,2024/4/18 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委員主張修正條文不同的提案即使案名相同,仍可審查,並質疑以程序限制委員發言、讓法案快速通過。委員也質疑總統赴立法院國情報告並即問即答是否符合憲政體制,呼籲各方以論述討論。(發言)
  2. 鄭天財Sra Kacaw,2024/4/1 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委員詢問如何落實總統國情報告及立委向總統詢問,主張刪除國情報告限於「國家安全大政方針」的限制,並要求充分討論修法。委員也提及原住民立委與總統接觸、發言機會有限,請秘書長會同相關機關檢視制度設計。(發言)
  3. 林思銘,2024/4/1 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委員主張院長選舉應採記名投票,並詢問國會調查權、拒絕配合者處罰及總統國情報告接受即問即答的合憲性。官員表示相關處理應符合釋字第585號解釋,國情報告詢答方式由立法院決定。(發言)
  4. 羅智強,2024/4/1 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委員詢問國情報告即問即答、立法院調查權及聽證調查制度是否違憲,並提出國會改革應納入聽證調查及妨礙調查的處罰。官員表示目前沒有相關憲法法庭解釋,合憲與否最終由大法官判斷;制度與處罰方式可經立法討論,並須考量憲政界限及比例性。(發言)
  5. 陳俊宇,2024/4/1 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委員詢問國會擴建選址、是否重組規劃監督小組及總統國情報告是否答詢,並要求加快擴建。秘書長表示選址與後續作法尚待總務處研擬並向院長報告;總統當選人表示願依憲政體制向國會報告,方式由立法院形成共識決定。(發言)
  6. 翁曉玲,2024/4/1 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委員說明修法方向包括要求總統每年至立法院進行國情報告、不得拒絕,並回覆委員口頭及書面質詢;提問方式由黨團協商。委員也主張將立法院涉及無記名投票的表決改為記名投票。(發言)
  7. 翁曉玲,2024/4/1 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委員說明法案主張總統每年至立法院作國情報告、不得拒絕,並回覆委員口頭及書面質詢,詢答方式由黨團協商。委員也提出立法院相關表決改採記名投票,以提升國會資訊透明;逐字稿未記錄官員回應。(發言)
  8. 柯建銘,2024/4/1 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委員表示總統赴立法院作國情報告及即問即答涉及憲法規範,並提到釋字第585號相關解釋。委員要求對照整理各版本草案,建議公聽會後先進行大體討論、暫不逐條審查。(發言)
  9. 黃珊珊,2024/3/21 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委員主張總統應到立法院進行國情報告,並指出詢答方式可由黨團協商,詢問秘書長是否同意。委員另詢問立法院國防、外交相關公務人員是否應辦理特殊查核;秘書長表示需先了解是否有必要。(發言)
  10. 徐欣瑩,2024/3/21 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委員詢問立法院能否自行決定總統國情報告的安排與詢答模式,並討論急問急答是否較有效率及總統是否應接受立法院監督。立法院秘書長表示相關方式可由立法院依共識決定,詢答方式的優劣則有不同考量。(發言)
  11. 王鴻薇,2024/3/21 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委員詢問總統到立法院進行國情報告及接受備詢是否違憲,並主張立法院應邀請總統到院報告、接受備詢。秘書長表示可依立法程序及朝野協商處理;若認為修法違憲,可循釋憲程序處理。(發言)
  12. 謝衣鳯,2024/3/21 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委員詢問立法院邀請總統國情報告的決定權,以及總統自請報告是否須經立法院同意,並確認現行詢答方式。秘書長表示有立法院決議邀請與總統自請兩種情況,現行方式為綜合答覆,其他方式由委員審議決定;綜合答覆涉及總統同意。(發言)
  13. 洪孟楷,2024/3/21 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委員支持總統赴立法院作國情報告,詢問詢答方式能否由政黨協商,協商不成再由立法院表決;秘書長表示立法程序可以處理。委員另詢問中興大樓電梯驗收及故障原因,要求查明問題並處理總務疑慮;秘書長回覆電梯已驗收,將請副秘書長了解。(發言)
  14. 鄭天財Sra Kacaw,2024/3/21 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委員指出原住民族政策承諾未落實,並詢問原住民族相關法案遲未送立法院審議及土地劃設辦法遭變更等事。委員請秘書長就總統國情報告與詢答的規範及修法提供意見;秘書長表示報告已整理主題範圍和詢答方式,違憲問題可能須由大法官處理。(發言)
  15. 吳宗憲,2024/3/21 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委員要求查明立法院兩座設備的採購與驗收情形,並詢問總統國情報告採統問統答是否違法及國會助理法制化進度。秘書長表示將請副秘書長了解採購驗收,並說明現行規定及助理制度仍待檢視。(發言)
  16. 傅崐萁,2024/3/21 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委員討論總統赴立法院國情報告是否應採即問即答,主張立法院應履行監督職責,也要求秘書長了解過去LED共同採購案的價格與弊端疑慮。秘書長表示自己沒有建議權;委員另提及司法調查結果應讓立法院了解。(發言)
  17. 吳思瑤,2024/3/21 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委員詢問總統赴立法院國情報告是否應接受詢答,主張現行憲法只規定報告,若要改變制度應循修憲程序。秘書長回應,立法院可決定是否邀請總統報告,但無權據此要求詢答;制度精進應循修憲程序。(發言)
  18. 林思銘,2024/3/21 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委員詢問總統赴立法院作國情報告及接受詢答的法源、國家安全大政方針範圍,以及報告順序。秘書長表示,依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相關規定屬義務性設計,並尊重委員提案;對新任總統赴立法院報告及報告順序則表達個人看法。(發言)
  19. 翁曉玲,2024/3/21 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委員詢問總統是否應向全民說明政策與人事決定,並要求使總統赴立法院作國情報告常態化、補足相關辦法及出席義務規範。秘書長說明,現行制度由立法院決定是否聽取,總統赴院須經立法院同意;若要規定總統不得拒絕,須另作法律設計。(發言)
  20. 羅智強,2024/3/21 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委員主張總統赴立法院作國情報告應接受即時詢答,並詢問總統能否拒絕立法院邀請。秘書長回應,依憲法相關規定,國情報告的決定權在立法院;委員並表示詢答形式可由黨團協商討論。(發言)

談過國情報告詢答的立委

官員答應的事

  1. 2024/4/1 立法院 秘書長 周萬來:在報告出來之前向原住民立委請教(期限:報告出來之前)。鄭天財Sra Kacaw委員質詢(發言)
  2. 2024/4/1 立法院 秘書長 周萬來:提供法制局整理的各國聽證調查資料(期限:會後)。陳俊宇委員質詢(發言)
  3. 2024/3/21 立法院 秘書長 周萬來:提供書面回復。黃珊珊委員質詢(發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