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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鴻薇 質詢 周萬來:總統國情報告、總統備詢、立法院職權

2024/3/21,立法院第11屆第1會期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8次全體委員會議(事由:邀請立法院秘書長列席就「中華民國總統至立法院進行國情報告及詢答模式之建議」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

委員詢問總統到立法院進行國情報告及接受備詢是否違憲,並主張立法院應邀請總統到院報告、接受備詢。秘書長表示可依立法程序及朝野協商處理;若認為修法違憲,可循釋憲程序處理。

  • 主張立法院依規定邀請總統到立法院進行國情報告並接受備詢

摘要由 AI 依質詢逐字稿整理,可能有誤,以影片為準。

問答重點

  1. 總統備詢方式及時間是否可以經朝野協商決定?/立法院 秘書長 周萬來:立法程序上可以透過朝野協商處理。
  2. 依朝野協商安排總統國情報告及備詢,有沒有毀憲亂政問題?/立法院 秘書長 周萬來:應該不至於。
  3. 各黨團提出的版本基本上沒有違憲或毀憲問題吧?/立法院 秘書長 周萬來:現行法已有規定,且沒有大法官作成違憲解釋;立法院對總統國情報告有決定權。
  4. 立法院在職權行使法中強化邀請總統國情報告及備詢,沒有違憲或毀憲問題吧?/立法院 秘書長 周萬來:現行法規定立法院可以主動邀請總統;修法完成後若認為違憲,可由司法院解釋。
  5. 有人認為違憲,應先聲請釋憲,不能在大法官解釋前自行認定違憲吧?/立法院 秘書長 周萬來:依現行法規範,立法院對國情報告有決定權。

問答重點與官員答應的事由 AI 依立法院公報整理,可能有誤,以影片與公報為準。

引用:王鴻薇委員質詢,2024-03-21,立法院第11屆第1會期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8次全體委員會議。立法院議事轉播 IVOD 150274:https://ivod.ly.gov.tw/Play/Clip/1M/150274;立法院公報第 113 卷第 17 期(第 1 冊),第 49–114 頁。

立法院議事轉播影片|王鴻薇的公開紀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