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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建銘 質詢:國情報告、國會改革、職權行使法

2024/4/1,立法院第11屆第1會期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11次全體委員會議(事由:一、審查 (一)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立法院職權行使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二)委員楊瓊瓔等20人擬具「立法院職權行使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三)委員傅崐萁等52人擬具「立法院職權行使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四)委員吳宗憲等16人擬具「立法院職權行使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五)委員吳宗憲等17人擬具「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六)委員傅崐萁等52人擬具「立法院職權行使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七)委員吳宗憲等17人擬具「立法院職權行使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八)委員翁曉玲等16人擬具「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十五條、第二十九條及第四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九)委員傅崐萁等52人擬具「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十五條之一、第十五條之二及第十五條之四條文修正草案」案。 (十)委員翁曉玲等16人擬具「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十五條之一、第十五條之二及第十五條之四條文修正草案」案。 (十一)委員吳宗憲等16人擬具「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十五條之一、第十五條之二及第十五條之四條文修正草案」案。 (十二)委員賴瑞隆等17人擬具「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十五條之二條文修正草案」案。 (十三)委員賴士葆等20人擬具「立法院職權行使法增訂部分條文草案」案。 (十四)委員吳宗憲等18人擬具「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十五)委員翁曉玲等18人擬具「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二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二、審查 (一)委員傅崐萁等52人擬具「中華民國刑法增訂第五章之一章名、第一百四十一條之一及第一百四十一條之二條文草案」案。 (二)委員翁曉玲等19人擬具「中華民國刑法增訂第一百四十條之一條文草案」案。 三、審查 (一)委員羅智強等20人擬具「立法委員互選院長副院長辦法第一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二)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立法委員互選院長副院長辦法第一條及第一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案。 (三)委員魯明哲等24人擬具「立法委員互選院長副院長辦法第一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第一案(四)、(五)、(七)、(十一)至(十五)及第二案(二)各黨團若未提出不復議同意書,則不予審查】 【僅進行詢答】)

委員表示總統赴立法院作國情報告及即問即答涉及憲法規範,並提到釋字第585號相關解釋。委員要求對照整理各版本草案,建議公聽會後先進行大體討論、暫不逐條審查。

  • 要求主席將各版本草案對照整理,供委員審議
  • 建議公聽會後先進行大體討論,暫不逐條審查

摘要由 AI 依質詢逐字稿整理,可能有誤,以影片為準。

引用:柯建銘委員質詢,2024-04-01,立法院第11屆第1會期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11次全體委員會議。立法院議事轉播 IVOD 150693:https://ivod.ly.gov.tw/Play/Clip/1M/1506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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