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務訴訟

8 位立委、11 段質詢談過稅務訴訟。

常一起談到的議題:稅務人力、納稅者權利

相關的法律

  • 納稅者權利保護法
  • 行政法院組織法
  • 行政訴訟法

最近的質詢

  1. 林思銘,2025/4/10 財政委員會:委員指出,法院撤銷或變更裁判後,納稅人仍可能因重新核課而長期陷入司法救濟,並提議將納稅者權利保護法第21條的期間由15年改為7年。委員請其他委員支持;逐字稿未見官員對此案回應。(發言)
  2. 張智倫,2024/11/11 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委員認為草案第7條應直接明定會計師得代理稅務行政事件,避免僅以準用行政訴訟法規定,並建議第一審案件應委任律師或會計師。逐字稿未記錄官員回應。(發言)
  3. 莊瑞雄,2024/11/11 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委員關切稅務行政案件涉及高度專業,質疑稅審官短期訓練後能否協助法官審理,並擔心影響審判公平與效率。委員請學者專家提供書面意見,表示委員會將仔細權衡、把關法案。(發言)
  4. 吳宗憲,2024/11/11 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委員詢問訴訟中補開稅單是否會讓當事人少了複查與訴願程序,並質疑當事人協同義務是否必要、會否形同舉證責任。委員也質疑稅審官由稅務機關遴選,是否適合比照智慧財產局的技術審查官;請與會者思考相關制度。(發言)
  5. 黃國昌,2024/11/11 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委員關切《稅務行政事件審理法草案》未公開審議紀錄,並詢問協力義務及不自證己罪等規定是否延伸適用於租稅處罰。委員也要求司法院說明稅審官借調考評機制,以及第18條訴訟標的和逾時提出攻防方法的適用標準;逐字稿未載官員具體回應。(發言)
  6. 吳思瑤,2024/10/30 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委員支持稅務行政事件審理法草案舉辦公聽會,也要求憲法訴訟法開公聽會,並主張依憲法法庭判決修正立法院職權行使法。委員另籲請支持籌設北部少年及家事法院的預算;副秘書長表示已有中繼地點,後續籌設仍需經費。(發言)
  7. 莊瑞雄,2024/10/30 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委員建議先辦公聽會,並關切稅務機關借調人員擔任稅審官,恐造成武器不平等與公正性疑慮,要求重新思考其定位。司法院官員表示草案規範訴訟程序,參考日本制度,並稱未來會重視中立性。(發言)
  8. 陳俊宇,2024/10/30 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委員詢問稅務行政訴訟新制如何避免分次救濟、縮短案件處理時間,並關切稅務審查官的遴聘公平、員額及利益迴避。司法院副秘書長表示,新制可在訴訟中提出爭議或追加稅額,初期規劃稅務審查官不超過五人,並可機動調度,相關規範將再訂定。(發言)
  9. 吳宗憲,2024/10/30 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委員詢問稅務審查官的來源、借調期限及獨立性,也關切新增補稅處分是否影響納稅人的救濟程序。官員說明人員將由稅務機關借調,並參照既有制度要求倫理;新增處分則是基於程序經濟,原處分已經復查及訴願。(發言)
  10. 沈發惠,2024/10/30 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委員詢問稅務行政事件審理法草案的修法理由,並關切當事人協力義務範圍及稅務審查官聘用方式。官員表示修法是為落實總額主義、一次解決爭議;另稱法官學院已安排虛擬資產相關研習課程。(發言)
  11. 黃國昌,2024/10/30 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委員質疑稅務行政訴訟救濟成效,要求公開草案研究、公聽會及研修資料,並詢問租稅處罰案件的協力義務與無罪推定適用。司法院表示將了解資料公開情形並研議,另將與銓敘部溝通稅務審查官任用方式。(發言)

談過稅務訴訟的立委

官員答應的事

  1. 2024/10/30 司法院 副秘書長 黃麟倫:制定清楚稅審官相關規範。陳俊宇委員質詢(發言)
  2. 2024/10/30 司法院 副秘書長 黃麟倫:持續監督稅審官的公平性與獨立性。陳俊宇委員質詢(發言)
  3. 2024/10/30 司法院 副秘書長 黃麟倫:嚴格要求稅務審查官遵守倫理。吳宗憲委員質詢(發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