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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思銘 質詢:納稅者權利、核課期間、萬年稅單

2025/4/10,立法院第11屆第3會期財政委員會第7次全體委員會議(事由:一、邀請中央銀行楊總裁金龍、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彭主任委員金隆、行政院主計總處陳主計長淑姿、財政部莊部長翠雲、經濟部郭部長智輝、農業部陳部長駿季就「川普對等關稅政策實施,對我國股匯市、經濟成長、物價、房市等項所造成之衝擊與因應措施」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 二、審查「納稅者權利保護法」4案: (一)本院委員賴士葆等22人擬具「納稅者權利保護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二)本院委員羅廷瑋等18人擬具「納稅者權利保護法第四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三)本院委員林思銘等20人擬具「納稅者權利保護法第七條及第二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四)本院委員林思銘等18人擬具「納稅者權利保護法第二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三、審查「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9案: (一) 本院委員鍾佳濱等18人、委員鍾佳濱等23人、委員郭國文等17人、委員吳沛憶等18人分別擬具「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等4案。【本院委員吳沛憶等18人提案如經院會復議,則不予審查】 (二) 本院委員陳超明等18人、委員邱志偉等16人分別擬具「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八條條文修正草案」等2案。 (三) 本院委員賴士葆等25人、委員顏寬恒等16人分別擬具「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等2案。 (四) 本院委員賴士葆等22人擬具「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五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委員指出,法院撤銷或變更裁判後,納稅人仍可能因重新核課而長期陷入司法救濟,並提議將納稅者權利保護法第21條的期間由15年改為7年。委員請其他委員支持;逐字稿未見官員對此案回應。

  • 將納稅者權利保護法第21條所定15年期間修正為7年
  • 請委員支持修法提案

摘要由 AI 依質詢逐字稿整理,可能有誤,以影片為準。

引用:林思銘委員質詢,2025-04-10,立法院第11屆第3會期財政委員會第7次全體委員會議。立法院議事轉播 IVOD 160031:https://ivod.ly.gov.tw/Play/Clip/1M/160031。

立法院議事轉播影片|林思銘的公開紀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