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訊監察
9 位立委、10 段質詢談過通訊監察。
相關的法律
- 通訊保障及監察法
- 個人資料保護法
- 刑事訴訟法
最近的質詢
- 洪孟楷,2026/4/22 交通委員會:委員詢問NCC委員提名進度,代理主委表示尚未接獲行政院徵詢,行政院也未提出人選。委員並關注開放Starlink的國安、治安及產業影響,詢問日韓作法;代理主委說明相關掌握方式,並表示將與外交部討論駐外單位使用衛星通訊的建議。(發言)
- 黃國昌,2024/7/12 院會:委員表示,為協助警察及調查局偵辦網路犯罪與詐欺,主張修法允許調取網路流量紀錄,同時採法官保留原則。委員希望兼顧犯罪偵查與人權保障;逐字稿未記載官員回應。(發言)
- 羅智強,2024/7/12 院會:委員指出詐欺案件與損失增加,並表示支持打詐修法;同時要求兼顧人民秘密通訊自由,透過公開透明及事後保障權益的方式防止政府濫權。委員表示其修正意見已獲朝野同意並納入修法。(發言)
- 羅智強,2024/6/12 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委員質疑海巡對快艇進入淡水碼頭的掌握及說法不一,並追問中華電信資料是否被用於人流、政治傾向分析,以及國安單位是否按群體監控特定身分人士。國安局長表示偵辦依案情和法律進行,國安局不具司法警察權;通訊監察須依法審查並經法院同意。(發言)
- 沈伯洋,2024/6/12 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委員詢問選前簡訊事件的事前掌握情形、電信與廣告業者處理個資的風險,以及國安通訊監察的範圍。國安局表示中共對台錯假訊息手法日益細緻,通訊監察須依法個案審核並送法院核准;中華電信稱不檢視通訊內容,依法配合主管機關,並以去識別化資料做分析。(發言)
- 鍾佳濱,2024/6/6 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委員詢問通訊流量紀錄與用戶資料的調取如何區分商業、學術用途及犯罪偵查,並關注修法放寬調取程序後的隱私保障。官員表示流量紀錄較具隱私影響,委員要求研議告知、救濟及執行程序,並加強人員訓練。(發言)
- 林思銘,2024/6/6 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委員詢問通保法是否涵蓋LINE等通訊軟體,以及境外伺服器與網路流量的偵查限制,要求研議補強作法。官員表示加密內容難以監察,並說明可透過搜索票、打詐專法及司法互助等途徑處理;另稱相關個資案件由檢察官依法偵辦。(發言)
- 陳俊宇,2024/6/6 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委員關切檢警調取通訊使用者資料與網路流量紀錄的門檻及隱私保障,並詢問 VPN 追查及法務部 AI 試辦成效。法務部長表示調取須有偵查犯罪的事實、必要性與關聯性,並說明 AI 已在部分地檢署試辦,盼擴大辦理。(發言)
- 莊瑞雄,2024/6/6 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委員質疑草案未將網路流量紀錄納入事後告知與救濟,並關切業者保存紀錄可能侵害隱私或外洩。法務部稱草案僅列舉六類紀錄;委員要求重新考量告知、救濟及業者保存與監督規範。(發言)
- 沈發惠,2024/6/6 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委員詢問新增調取網路流量紀錄如何協助追查詐騙,也關切擴大警察調取通訊使用者資料是否侵害隱私。官員表示,流量紀錄可協助突破境外跳板等偵查斷點,使用者資料僅是基本資料、不含通訊內容;委員要求法務部進一步說明人權保障。(發言)
談過通訊監察的立委
- 洪孟楷:1 段,最近一次 2026/4/22
- 羅智強:2 段,最近一次 2024/7/12
- 黃國昌:1 段,最近一次 2024/7/12
- 沈伯洋:1 段,最近一次 2024/6/12
- 林思銘:1 段,最近一次 2024/6/6
- 沈發惠:1 段,最近一次 2024/6/6
- 莊瑞雄:1 段,最近一次 2024/6/6
- 鍾佳濱:1 段,最近一次 2024/6/6
- 陳俊宇:1 段,最近一次 2024/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