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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思銘 質詢 鄭銘謙、黃謀信:通訊監察、境外伺服器、網路流量、個資調查

2024/6/6,立法院第11屆第1會期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31次全體委員會議(事由:一、併案審查 (一)行政院函請審議「通訊保障及監察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二)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通訊保障及監察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本案各黨團若未提出不復議同意書,則不予審查】 二、繼續併案審查 (一)行政院函請審議「洗錢防制法修正草案」案。 (二)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洗錢防制法第五條及第五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案。 (三)委員郭國文等16人擬具「洗錢防制法第五條及第六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案。 (四)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洗錢防制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三、繼續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科技偵查及保障法草案」案。)

委員詢問通保法是否涵蓋LINE等通訊軟體,以及境外伺服器與網路流量的偵查限制,要求研議補強作法。官員表示加密內容難以監察,並說明可透過搜索票、打詐專法及司法互助等途徑處理;另稱相關個資案件由檢察官依法偵辦。

  • 要求法務部研議處理網路通訊軟體通訊內容監察的方式。
  • 要求檢察機關依法查明遭台北地檢署偵辦者是否掌握民眾個資及網路流量紀錄,勿枉勿縱。

摘要由 AI 依質詢逐字稿整理,可能有誤,以影片為準。

問答重點

  1. 通保法的通訊定義是否包括LINE、微信等軟體傳送的訊息?/法務部 部長 鄭銘謙:通保法的通訊定義不包括網路通訊軟體訊息。
  2. 無法監察網路通訊軟體內容,是否會影響犯罪偵查?/法務部 部長 鄭銘謙:社群平台通訊軟體多為加密,無法做通訊監察。
  3. 犯罪者利用通訊軟體通訊,是否就完全無法偵查?/法務部 部長 鄭銘謙:科偵法原可透過植入小木馬偵查,但因人權疑慮已拿掉。
  4. 能否請LINE等業者配合提供通訊資料?/法務部 部長 鄭銘謙:目前只能透過協議,視通訊軟體業者配合程度而定。
  5. 目前是否與LINE訂有協議?/法務部 部長 鄭銘謙:LINE須有搜索票才提供資料,僅能調取回溯80日及連續7日資料,且內容加密。
  6. 請法務部檢視通訊軟體監察的漏洞,研究如何建置。/法務部 次長 黃謀信:LINE若投放廣告,符合規定的平台業者依打詐專法有留存及提供資料義務。
  7. 境外IP伺服器是否就無法偵查?/法務部 部長 鄭銘謙:目前偵辦境外IP案件會遇到阻礙。
  8. 如何克服境外伺服器造成的偵查困難?/法務部 部長 鄭銘謙:科偵法草案增列網路流量紀錄,可據以判斷分析並追出IP幕後的人。
  9. 國內相關單位能否向國外請求協助偵辦境外IP?/法務部 次長 黃謀信:可透過正式司法互助請求,但速度較慢,也可透過警政情資交換。
  10. 打詐專法是否已納入境外業者相關規定?/法務部 次長 黃謀信:打詐專法要求境外業者在臺設法律代表人,未設者可受行政裁罰。
  11. 警政署未來遇到境外詐騙情況要如何執行?/警政署 副署長 陳永利:可封鎖已知網路;若知道國家,可請駐外聯絡官協助,也正爭取加入國際刑警組織。
  12. 境外業者落地規定是否仍難以阻絕境外帳號詐騙?/警政署 副署長 陳永利:境外案件目前仍有困難。
  13. 要求對相關案件毋枉毋縱。/法務部 部長 鄭銘謙:檢察官一定會依法妥適偵辦。

問答重點與官員答應的事由 AI 依立法院公報整理,可能有誤,以影片與公報為準。

引用:林思銘委員質詢,2024-06-06,立法院第11屆第1會期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31次全體委員會議。立法院議事轉播 IVOD 153688:https://ivod.ly.gov.tw/Play/Clip/1M/153688;立法院公報第 113 卷第 57 期(第 1 冊),第 229–324 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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