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俊宇 質詢 鄭銘謙:通訊資料調取、網路流量紀錄、VPN追查、司法AI試辦
2024/6/6,立法院第11屆第1會期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31次全體委員會議(事由:一、併案審查 (一)行政院函請審議「通訊保障及監察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二)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通訊保障及監察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本案各黨團若未提出不復議同意書,則不予審查】 二、繼續併案審查 (一)行政院函請審議「洗錢防制法修正草案」案。 (二)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洗錢防制法第五條及第五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案。 (三)委員郭國文等16人擬具「洗錢防制法第五條及第六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案。 (四)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洗錢防制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三、繼續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科技偵查及保障法草案」案。)
委員關切檢警調取通訊使用者資料與網路流量紀錄的門檻及隱私保障,並詢問 VPN 追查及法務部 AI 試辦成效。法務部長表示調取須有偵查犯罪的事實、必要性與關聯性,並說明 AI 已在部分地檢署試辦,盼擴大辦理。
- 要求對調取網路流量紀錄及無犯罪嫌疑第三人的資料設置更謹慎的把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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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答重點
- 低門檻調取通訊使用者資料,會不會有遭濫用的可能?/法務部 部長 鄭銘謙:調取是偵查犯罪蒐證的第一步,主要是取得申登資料,不涉及通訊內容或數位軌跡。
- 委員擔心調取人員增加,資料可能遭濫用。/法務部 部長 鄭銘謙:調取須有偵查犯罪事實、必要性及關聯性;違規會依其他法律處理。
- 檢警通常在何種情況下調取網路流量紀錄,目的為何?/法務部 部長 鄭銘謙:調取網路流量紀錄是為追查犯嫌身分,須有案件事實、必要性及關聯性。
- 調取沒有犯罪嫌疑的第三人網路流量紀錄,是否應設更嚴謹的把關門檻?/法務部 部長 鄭銘謙:偵查初期難以明確區分犯嫌或第三人,但須具必要性及關聯性,且由法官審酌聲請。
- 使用境外VPN上網,還能追蹤相關紀錄嗎?/法務部 部長 鄭銘謙:VPN會隱藏真實IP並加密中轉,增加辦案困難;可試圖透過網路流量紀錄突破。
- 法務部AI應用目前的使用成效如何?/法務部 部長 鄭銘謙:法務部AI計畫已完成與警方介接,並在臺中、桃園試辦,盼下半年擴大至臺北、新北。
- 未來AI是否可能普及到每個縣市使用?/法務部 部長 鄭銘謙:希望試辦效果更好後,普及至各地使用。
問答重點與官員答應的事由 AI 依立法院公報整理,可能有誤,以影片與公報為準。
引用:陳俊宇委員質詢,2024-06-06,立法院第11屆第1會期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31次全體委員會議。立法院議事轉播 IVOD 153687:https://ivod.ly.gov.tw/Play/Clip/1M/153687;立法院公報第 113 卷第 57 期(第 1 冊),第 229–324 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