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安全

8 位立委、9 段質詢談過法院安全。

常一起談到的議題:法警制度

相關的法律

  • 法院組織法:法院組織法 全案表決,贊成 59、反對 49(表決)
  • 刑事訴訟法
  • 律師法

最近的質詢

  1. 翁曉玲,2026/8/5 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委員表示,修法是因法院書記官與法警工作負擔增加,盼調升職等以提供支持並改善工作環境。委員提出法警職等由委任三職等升至薦任六職等;逐字稿未載官員回應。(發言)
  2. 吳宗憲,2026/8/5 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委員指出司法機關人力吃緊、工作負荷過重,提出調整書記官及法警職等、放寬書記官名額比例。另要求明定法警執行安全維護的職權與要件,並由司法院、法務部訂定細則;逐字稿未見官員回應。(發言)
  3. 洪孟楷,2026/3/30 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委員關切法院攻擊及妨害秩序事件,要求提供統計,並希望明確保障被害人的法庭席位與陳述機會;司法院表示各院有相關資料,並會提醒法官。委員也要求司法院積極爭取書記官員額、改善缺額,秘書長表示正持續爭取,並說明書記官工作量大、待遇偏低。(發言)
  4. 莊瑞雄,2026/3/30 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委員以台中地院暴力事件為例,詢問法警在法庭外維持秩序及處理突發狀況的權限,並要求檢討法源、人力、待遇與訓練。司法院秘書長表示法警人力受總員額法限制,將加強訓練,並研議明確規範職權。(發言)
  5. 張雅琳,2026/3/30 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委員追問台中地院律師遭施暴事件中,既有風險訊息為何未能觸發防護,並要求檢討指引落實、法警訓練及法院內外安全。司法院承認執行有疏漏,表示將發布指引並提出相關措施;另稱會評估高風險案件司法人員的安全保障。(發言)
  6. 沈發惠,2026/3/30 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委員指出法院內法庭外安全維護及法警執行職務的法律依據不足,要求司法院研議修法、制定安全維護指引,並提出法警人力改善規劃。司法院秘書長表示將於本會期提出法院組織法修正草案,並承認法庭外安全維護指引有待改進。(發言)
  7. 林沛祥,2026/3/30 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委員質疑法警未即時制止法院內的掌摑事件,要求檢討維安、訓練及現場處置標準。委員也關注新北割喉案後的少年司法與假釋制度,提出提高門檻、納入被害人陳述及跨部會合作;司法院表示法警可依規定制止,相關修法草案預計本會期送出。(發言)
  8. 翁曉玲,2026/3/30 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委員以台中地方法院暴力事件為例,詢問司法院十年來如何改善法警人力、職權及訓練,並建議研議由警察駐守法院。秘書長表示曾推動法警職權明定但未完成,並指出人力不足;委員另要求提供法院暴力事件資料及轉達儘速提名大法官的意見。(發言)
  9. 陳昭姿,2026/3/30 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委員詢問法警在庭內外的指揮關係,以及無人指揮時能否逮捕現行犯,並質疑臺中地院未及時制止攻擊及新聞稿的說法。秘書長承認法警當時遲疑、事前防範未落實,表示將檢討並加強法警訓練與安全管理。(發言)

談過法院安全的立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