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雅琳 質詢:法院安全、風險評估、法警訓練、法官安全
2026/3/30,立法院第11屆第5會期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4次全體委員會議(事由:邀請司法院秘書長、法務部部長、內政部警政署就「法院安全秩序維護與法警職權行使」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
委員追問台中地院律師遭施暴事件中,既有風險訊息為何未能觸發防護,並要求檢討指引落實、法警訓練及法院內外安全。司法院承認執行有疏漏,表示將發布指引並提出相關措施;另稱會評估高風險案件司法人員的安全保障。
- 要求司法院檢討台中地院事件的風險評估及執行斷點,提出改善與落實報告。
- 要求司法院在發布法院安全指引時,納入法警訓練、法院走廊等院外空間安全措施,並於兩週內提供相關報告。
- 要求司法院評估參考其他國家作法,強化矚目及高風險案件法官等司法人員的安全保障,並於一個月內提出評估結果。
摘要由 AI 依質詢逐字稿整理,可能有誤,以影片為準。
引用:張雅琳委員質詢,2026-03-30,立法院第11屆第5會期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4次全體委員會議。立法院議事轉播 IVOD 168016:https://ivod.ly.gov.tw/Play/Clip/1M/168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