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制度
5 位立委、7 段質詢談過離婚制度。
常一起談到的議題:贍養費
相關的法律
- 民法
- 刑事訴訟法
- 民法親屬編施行法
最近的質詢
- 許宇甄,2026/4/23 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委員詢問分居的法律定義及分居期間如何計算,主張採司法院持續分居三年的版本;法務部長表示支持行政院版,計算方式交由實務發展。委員另詢問檢察官借調與法務部人事異動,要求部長向上級反映並維持部務穩定。(發言)
- 范雲,2026/4/23 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委員詢問法務部是否有贍養費案件及生活陷於困難要件的統計,並指出該要件可能使當事人難以請求贍養費,甚至影響監護權訴訟策略。委員要求提出數據並研議移除要件;法務部表示目前沒有司法統計,案件少也可能與其他法定要件有關,將再研議。(發言)
- 翁曉玲,2026/4/23 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委員關切法務部長臨時取消考察、檢察官借調及次長獲提名中選會委員等事,要求提供借調資料並檢討制度。針對民法修正,委員詢問虛擬資產是否納入夫妻財產揭露及分居期間如何認定,並建議研議分居登記;官員表示虛擬資產可列入剩餘財產,分居登記仍待研議。(發言)
- 莊瑞雄,2026/4/23 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委員詢問司法院與行政院對夫妻財產揭露義務及贍養費修法的差異,主張應在實體法明定揭露義務,保障離婚弱勢配偶。司法院秘書長說明現行訴訟程序及修法考量,並指出贍養費涉及補償與扶養性質,相關設計仍可再斟酌。(發言)
- 林倩綺,2026/4/23 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委員主張贍養費應區分扶養與婚姻分工補償性質,質疑補償性贍養費不應因再婚消滅;法務部認為可能造成利益重複,表示會再思考。委員也關切故意犯罪離婚門檻提高至兩年對被害人保護的影響,法務部稱其他離婚事由及概括條款可適用,並將重新檢視。(發言)
- 林倩綺,2026/4/23 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委員說明提案將放寬裁判離婚規定,並以婚姻實質破裂作為判斷方向;也將調整贍養費請求條件,明定請求、計算及減免等規則。委員另提出新法施行前已發生的婚姻破裂事實,符合修正後規定者也可據以提起離婚訴訟,並請委員支持。(發言)
- 林倩綺,2025/12/3 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委員主張廢除兄弟姊妹特留分,並要求法務部同步檢討遺囑制度;法務部表示已委託研究,將參酌各界意見研議。委員也質疑提高因配偶故意犯罪請求離婚的刑度門檻,並要求司法院檢討羈押制度、提出替代措施與修法方向報告;兩機關均表示會提供資料或研議。(發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