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論自由

31 位立委、50 段質詢談過言論自由。

常一起談到的議題:國安修法、兩岸法規、兩岸交流、警察執法

相關的法律

  • 國家安全法
  • 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
  • 香港澳門關係條例

最近的質詢

  1. 吳思瑤,2026/11/4 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委員主張尊重個人表意與文化創作自由,並指出文化機構人員任用受教育人員資格限制,要求文化部立即研修制定文化專業人員聘任條例。文化部長表示將積極處理相關任用限制,以利延攬文化人才。(發言)
  2. 吳宗憲,2026/10/30 院會:委員質疑不同政治意見者遭網路攻擊或公權力查證、搜索,並反對衛福部將長輩免健保費描述為世代不公。委員呼籲民眾表達意見、守護言論自由;本段無官員回應。(發言)
  3. 羅智強,2026/7/31 院會:委員質疑警方在725遊行當天上門詢問短片製作者是否下架影片,要求說明執法依據及未持令狀上門的理由,也質疑執政者要求司法調查是否干預司法。逐字稿未見官員回應。(發言)
  4. 許宇甄,2026/7/29 內政委員會:委員質疑警方在影片發布後登門查訪的依據,並詢問鑑定時序及影片是否涉及偽造、侮辱或誹謗。內政部長表示案件由北檢偵辦、不便評論,稱警方依程序查證且未採強制措施;警政署長表示查訪與鑑定同步進行。(發言)
  5. 高金素梅,2026/4/30 內政委員會:委員質疑國安法修法對參與組織、中間人及危害國安等要件定義不清,且行政機關可裁罰、封網或停發退休俸。委員要求說明現行法律不足之處,並主張明確界定修法要件。(發言)
  6. 葛如鈞,2026/4/30 內政委員會:委員質疑《國家安全法》修法只針對特定言論,未一致處理可能危害國安、升高對立的言論,並詢問總統相關談話是否也受規範。委員主張國安還應涵蓋能源、網路、主權AI及金融韌性;逐字稿未見官員回應。(發言)
  7. 黃捷,2026/4/30 內政委員會:委員表示,國安法案已依協商結論完成兩場公聽會,呼籲各黨團進入逐條審查、提出文字意見並實質討論。委員主張法律可規範煽動戰爭及對我國發動戰爭的言論;逐字稿未見官員回應。(發言)
  8. 許忠信,2026/4/30 內政委員會:委員以言論自由、著作權及國際規範中的國家安全例外為例,指出國安與言論自由的平衡需要審慎處理。委員主張詳細討論國家安全法修法,以免影響人民言論自由或國家安全;主席致謝,未見官員實質回應。(發言)
  9. 王鴻薇,2026/4/30 內政委員會:委員質疑國安法各版本涉及言論自由、人民權利及權力分立,是否經過充分討論與社會溝通,並反對貿然逐條審查。委員指出草案可能授權行政機關封網,及在案件未定案前剝奪退休公教人員退休金;官員未回應。(發言)
  10. 張智倫,2026/4/30 內政委員會:委員質疑國安法修法以「危害社會安定」等模糊定義處罰言論,並由內政部主管機關審查網路內容、要求下架,可能限制言論與網路自由。委員表示修法尚無共識,要求逐條發言後休息五分鐘溝通;逐字稿未呈現官員回應。(發言)
  11. 黃建賓,2026/1/12 內政、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委員質疑反滲透法修法沒有行政院版本,指出各部會對部分條文有抵觸或重疊疑慮,要求行政院盡快提出版本併案審查。委員並以相關案件多數不起訴或無罪為由,提醒修法可能耗用偵查資源、造成寒蟬效應;官員未見具體回應。(發言)
  12. 羅美玲,2026/1/8 司法及法制、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委員支持修法增訂軍人對敵人表示效忠的處罰規定,詢問是否影響言論自由,以及刪除軍事不利益要件是否使適用過廣。國防部表示軍人負有忠誠義務,效忠表示已造成軍事不利益,認為修法不違反比例原則。(發言)
  13. 高金素梅,2026/1/7 內政委員會:委員質疑院版《國家安全法》修正案以模糊的危害標準設定重刑,可能擴大行政機關裁量並使人民噤聲,詢問為何不比照刑法第100條要求強暴或脅迫等要件。次長回應兩法構成要件不同,時空背景及行為態樣也有差異。(發言)
  14. 牛煦庭,2026/1/7 內政委員會:委員質疑國安法修正案以「足以生危害於國家安全或社會安定」等概念作為處罰依據,是否明確並可能限制言論自由,並追問認知作戰與虛假訊息如何界定。官員表示相關情形須依個案認定,並稱會謹慎保障言論自由;委員要求審慎審查,並支持先開公聽會再審查條文。(發言)
  15. 黃建賓,2026/1/7 內政委員會:委員表示維護國家安全是朝野共識,但質疑行政院版《國家安全法》第四條之一可能使政府要求平台限制瀏覽、刪文或提供個資,且認定標準不明,影響言論自由與隱私。委員要求先舉辦公聽會、凝聚共識,再逐條審查;並提到法務部過去曾對修法表達疑慮。(發言)
  16. 黃捷,2026/1/7 內政委員會:委員詢問國安法修法是否限制正常言論,以及能否涵蓋參與滲透組織、蒐集民間資料等行為。內政部次長表示正常言論不在修法範圍,將參考國際公約;法務部次長表示草案擬補列參與危害國安組織,並會持續蒐證。(發言)
  17. 林楚茵,2026/1/7 內政委員會:委員表示,對法案有質疑就應進入實質討論,並指出部分修正版本刪除「意圖」二字,以避免涉及限制言論自由。委員要求會議開始討論法案內容,強調國家安全與言論自由都重要;逐字稿未見官員回應。(發言)
  18. 徐欣瑩,2026/1/7 內政委員會:委員認為修法對技術傳遞、敵對勢力認定及言論自由的界線不清,可能影響企業投資並增加司法適用疑慮。委員要求暫緩逐條審查並召開公聽會;逐字稿未記錄官員回應。(發言)
  19. 牛煦庭,2026/1/7 內政委員會:委員要求國安法修法先舉辦公聽會,讓各界表達意見,再進入實質審查。委員並質疑院版草案規定不明確、可能擴張行政權並影響言論自由;這段發言中官員未回應。(發言)
  20. 林沛祥,2026/1/7 內政委員會:委員質疑國安法修正草案中危害國家安定、鼓吹或倡議等用語界線不清,可能使一般評論及新聞、學術言論遭行政裁罰並造成寒蟬效應。委員要求行政院說明認定標準與言論保障界線;逐字稿未記載官員回應。(發言)

談過言論自由的立委

官員答應的事

  1. 2025/4/9 司法院行政訴訟及懲戒廳 廳長 程怡怡:將委員提出的概念帶回轉告。林倩綺委員質詢(發言)
  2. 2025/4/9 司法院行政訴訟及懲戒廳 廳長 程怡怡:將委員提出的概念帶回討論。林倩綺委員質詢(發言)
  3. 2025/4/9 司法院行政訴訟及懲戒廳 廳長 程怡怡:提供裁判費調整相關報告或回應(期限:會後)。林倩綺委員質詢(發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