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藥署人事任用

1 位立委、3 段質詢談過食藥署人事任用。

相關的法律

  • 藥事法

最近的質詢

  1. 羅廷瑋,2024/12/16 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委員質疑食藥署人事案回函前後不一,錄取人員被認定不符資格後遭解約,要求部長為用人程序及備取人員道歉,並說明薪資是否追回。委員也追問員工與藥商有二等親關係仍被調任一事;食藥署官員表示曾有一案未避嫌並致歉。(發言)
  2. 羅廷瑋,2024/10/23 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委員質疑食藥署人員考試後分發回原單位及案件辦理是否受不當影響,要求調查並將相關人員暫時調離現職。委員也詢問依托咪酯列為三級毒品的審查標準,要求推動升級;法務部表示已啟動相關作業程序。(發言)
  3. 羅廷瑋,2024/10/22 院會:委員質疑食藥署副審查員任用資格、人事關說與面試程序,要求衛福部重新調查並說明。委員也質疑以類推適用方式輸入生理食鹽水的法源及安全保障;行政院長回應,生理食鹽水有特定用途,安全要求必要。(發言)

談過食藥署人事任用的立委

官員答應的事

  1. 2024/10/23 法務部檢察司 司長 郭永發:召開依托咪酯升級審查會議(期限:下個月或12月初)。羅廷瑋委員質詢(發言)
  2. 2024/10/23 衛生福利部 部長 邱泰源:調查並處理相關情形,再向委員報告。羅廷瑋委員質詢(發言)
  3. 2024/10/22 行政院 院長 卓榮泰:重新調查並了解食藥署人事案回函內容是否與事實相符。羅廷瑋委員質詢(發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