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歲公民權

9 位立委、10 段質詢談過18歲公民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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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的質詢

  1. 吳琪銘,2026/4/8 內政委員會:委員討論選罷法第26條的犯罪參選限制,並詢問是否支持將公職選舉年齡降至18歲,也建議延長政治獻金收受期間。內政部長原則支持18歲公民權,但指出修憲程序與選務影響仍須審慎評估;內政部表示將研議政治獻金期間問題。(發言)
  2. 張雅琳,2026/4/8 內政委員會:委員詢問18歲公民權能否透過修法下修,並請部長說明對學者主張的看法。部長表示是否須修憲仍有不同意見,建議邀請憲法學者充分討論;委員呼籲召開公聽會。(發言)
  3. 李柏毅,2026/4/8 內政委員會:委員支持研議18歲參選,但關切修法是否牴觸憲法,也要求緩刑參選條件先經公聽會討論。委員並質疑中選會是否查核不分區候選人的資格與登記資料,要求提供表件;中選會表示相關表件未要求提出戶籍證明。(發言)
  4. 黃捷,2026/4/8 內政委員會:委員詢問能否修法將投票年齡降至18歲;部長表示法界見解不一,內政部無法代替憲法機關判斷,建議完備相關法制。委員反映部分老宅受空間條件限制,無法使用延壽補助;部長說明五月底起受理申請,將由專業團隊到場評估,委員並呼籲增加預算。(發言)
  5. 王鴻薇,2026/4/8 內政委員會:委員質疑緩刑者不得登記參選與民選公職人員受緩刑仍不解除職務的規定不一致,要求內政部通盤檢討,也主張18歲公民應有選舉權。內政部長表示緩刑限制仍有討論空間,18歲公民權尊重大院研議法制程序。(發言)
  6. 張宏陸,2026/4/8 內政委員會:委員認為僅修選罷法處理18歲公民權不夠完整,主張應透過修憲一併處理,並詢問新增約41萬名選舉人是否影響年底選務。內政部長與中選會表示名冊作業可能趕得上,但經費及投開票所等仍須檢討,且尚未與地方選委會溝通。(發言)
  7. 蘇巧慧,2026/4/8 內政委員會:委員詢問投票年齡是否應下修至18歲,以及是否應先修憲或舉辦公聽會凝聚共識,並表示各種程序都應積極推動。內政部長表示尊重立法院研議修憲及完備相關法制,並稱樂觀其成。(發言)
  8. 張雅琳,2026/4/8 內政委員會:委員主張將選舉權與罷免權年齡調降至18歲,認為這與成年責任及其他制度規定一致。委員提出修正兩部選舉罷免法,呼籲支持青年取得18歲公民權。(發言)
  9. 陳菁徽,2026/4/8 內政委員會:委員說明修正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14條,主張將選舉權年齡下修至18歲,並以成年年齡、青年公共參與及多國制度為由支持。逐字稿未記錄官員回應。(發言)
  10. 林宜瑾,2026/4/8 內政委員會:委員認為18歲公民權涉及憲法層次,主張先修法,取得釋憲標的後再聲請憲法法庭解釋,並呼籲朝野支持修法。委員也請主席召開公聽會深入討論;逐字稿未記錄官員回應。(發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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