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光條例修法
7 位立委、7 段質詢談過觀光條例修法。
常一起談到的議題:旅宿合法化
相關的法律
- 發展觀光條例:發展觀光條例 全案表決,贊成 58、反對 48(表決)
最近的質詢
- 鄭天財Sra Kacaw,2026/1/29 交通委員會:委員說明,刪除觀光條例中原住民保留地及山地管制區相關文字,不代表符合條件的土地不能列為自然人文生態景觀區,並請交通部重新評估。委員也要求儘速向行政院爭取核定台鐵宜花東路段安全改善計畫,以利編列116年度預算;交通部長表示會積極爭取。(發言)
- 王美惠,2025/1/7 院會:委員談到《發展觀光條例》修法,關注旅客出國遭旅行團丟包,並指出相關條文未能充分保障民眾。委員要求討論保障旅客的辦法;逐字稿未呈現官員回應。(發言)
- 許宇甄,2025/1/7 院會:委員說明,疫情使特定住宿場所難以在原期限內完成登記,修法因此展延五年。委員表示展延不是降低標準,而是讓場所有時間轉型或申請合法登記,並減輕從業人員生計壓力。(發言)
- 徐富癸,2025/1/7 院會:委員質疑《發展觀光條例》第53條修正限制行政機關執法,可能影響國家利益、旅遊發展與公共安全。委員也指出第70條之2相關業者十年來仍未完成轉型,延長五年仍難以完成合法化;逐字稿未記錄官員回應。(發言)
- 林憶君,2025/1/7 院會:委員支持將特定住宿場所合法轉型的期限延長五年,指出疫情及土地分區管制使業者來不及完成轉型,尚待轉型業者僅剩55家。委員要求提供業者更多緩衝與彈性,讓平價住宿場所申請旅宿執照,並盼修法帶動花東觀光;逐字稿未記錄官員回應。(發言)
- 游顥,2025/1/7 院會:委員肯定修法通過,讓救國團及相關團體的期限展延五年,並表示應把重點放在擴大觀光、增加住宿多元性,而非清算特定團體。委員並指出,相關單位應依法努力完成申請。(發言)
- 林國成,2025/1/7 院會:委員表示,觀光條例第70條之2並非救國團專法,適用範圍還包括教師會館、警官會館及國軍英雄館等。委員認為問題在土地管制及執照申請,主張延後五年讓相關單位改造;逐字稿未見官員回應。(發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