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配參選資格
3 位立委、3 段質詢談過陸配參選資格。
相關的法律
- 國籍法
- 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
- 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 全案表決,贊成 57、反對 48(表決)
最近的質詢
- 吳琪銘,2026/8/5 內政委員會:委員詢問一名里長因無法向中國大陸辦理放棄國籍,如何符合民選公職規定及獲得協助。陸委會主委表示,符合放棄大陸戶籍、取得身分證滿十年等條件者可參選;當選後有一年期限辦理放棄其他國籍,個案可交由陸委會協助,相關問題仍待跨單位研議。(發言)
- 廖先翔,2026/4/28 院會:委員質疑將陸配參政資格依國籍法處理,與大陸地區所得未按國外所得課稅的法律見解是否一致;官員稱兩岸事務及稅務各有規定。委員並建議研議球團自建球場的彈性折舊,及零股交易制度;院長同意進一步討論,金管會表示將優化交易並續研融資等措施。(發言)
- 麥玉珍,2024/12/5 內政委員會:委員詢問陸配參選資格及中選會是否應澄清候選人資格爭議;主委表示,中選會負責審查參選資格,其他就職規定由相關法律規範。委員質疑罷免連署系統尚未上線卻編列149萬元維護費,要求提出書面報告;主委說明公投連署系統已上線。(發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