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查核
18 位立委、37 段質詢談過安全查核。
相關的法律
- 國家機密保護法
- 公務人員任用法
- 國家安全法
最近的質詢
- 陳冠廷,2026/4/8 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委員呼籲在野黨委員參與國防特別條例協商,並詢問中共劃設空域保留區是否具有軍事及試探美國的意涵;國安局認為可能與軍事反制及政治試探有關。委員要求行政院提出跨部會修法,建立涉密人員安全查核規範;國安局表示將與院方討論並分享經驗。(發言)
- 郭昱晴,2026/3/25 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委員指出兒少在劇團、私人教練及工作室等校園與補習班以外場域,缺乏一致的查核及不適任人員排除機制,詢問如何建立跨場域保護標準。衛福部長表示,正彙整相關違法裁罰資料供查詢,並將評估是否建立兒少工作證;委員強調應保障兒少在各場域的安全底線。(發言)
- 羅美玲,2026/1/26 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委員指出總預算與國防特別預算遭擱置,可能影響武器採購、訓練及營舍修繕,呼籲支持預算與特別條例。委員並詢問軍品採購及廠商人員進入營區的安全管控;國防部長表示會依機敏程度管理資訊,並查核廠商及進場人員。(發言)
- 陳冠廷,2025/12/15 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委員關注火藥原物料得標廠商若無法履約,可能造成戰備空窗,建議審查廠商背後人員的安全風險並擴大供應來源。國防部長表示,涉及機敏項目會加強廠商、金流及人員查核,並透過相關單位與產業交流、小批量採購引進所需能力。(發言)
- 陳冠廷,2025/10/15 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委員關切海豐大隊洩密案及共諜案件頻繁,要求建立跨部會安全查核、反情報指引與異常通報機制。局長表示個案不便評論,案件增加與中共滲透及機關協力偵辦有關;現行法律對境外勢力介入政黨選舉規範不足,可研議修法。(發言)
- 陳冠廷,2025/8/28 財政、內政、外交及國防、經濟、教育及文化、交通、司法及法制、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委員詢問總統府、國安會約聘人員的安全查核範圍、嚴謹程度及未來審查方式,並要求研議共諜事件主管的連帶行政責任。國安會副秘書長表示,機密人員須接受查核,頻率已提高為半年一次,特殊查核增加三倍以上,並會持續精進。(發言)
- 麥玉珍,2025/6/17 院會:委員肯定國家海洋科技營運中心設置條例三讀通過,並指出中心人員涉及國安或重大利益時,應依涉密程度接受安全查核,未通過或拒絕配合者不得進用。委員表示支持海洋科研整合與國際交流,並主張兼顧發展和國家安全。(發言)
- 蘇巧慧,2025/5/28 司法及法制、內政委員會:委員支持設置國家海洋科技營運中心,建議明確規範調查船及船模實驗室的營運管理。委員並主張參照《國家情報工作法》第28條細訂安全查核機制,兼顧國家機敏業務與中心人員權益;逐字稿未呈現官員回應。(發言)
- 陳冠廷,2025/5/26 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委員關切武力衝突期間司法追訴與社會秩序維持,國防部長表示相關制度仍會運作,罪行將依法追究。委員並詢問與日本、菲律賓情報分享及安全查核統籌方式;部長表示須符合查核、保密等條件,並可提供國防部作法供行政院參考。(發言)
- 黃國昌,2025/5/19 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委員詢問外交部人員任命是否應辦特殊查核,並追問制度檢討進度;部長表示現行規定只需一般查核,外交部政風調查已完成,行政院仍在研議改進。委員也要求說明是否以台灣預算替他國繳納中美洲銀行股款,部長表示將依法並以國家利益為考量。(發言)
- 吳思瑤,2025/5/5 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委員主張防制共諜應落實修法與安全查核,並詢問武裝內應是否包括黑幫、國會涉諜案件及立法院人員查核範圍;國安局副局長表示武裝內應手法與黑幫有關。委員要求把領公務人員任用資格的立法院職員納入查核,並指出擴大查核須有相應人力與預算。(發言)
- 翁曉玲,2025/5/5 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委員質疑國安會秘書長未到立法院備詢,並詢問國安會受監督及涉密人員主管是否也在調查範圍。委員要求檢討特殊查核的法源、對象與定期查核;官員表示案件仍在偵查,現行查核以公務人員為主,正研議擴大規範。(發言)
- 莊瑞雄,2025/5/5 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委員詢問公務人員特殊查核制度的不足,並關切立法院助理等未納入查核、可能接觸機敏資料的人員是否形成國安漏洞。人事總處表示正研修辦法,檢視查核頻率、項目及適用對象;調查局與國安局表示應完善法制、補足查核。(發言)
- 沈發惠,2025/5/5 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委員主張討論共諜滲透時應聚焦制度防制,避免涉及偵查中個案細節及政黨攻防,並提出檢討立法院人員安全查核、政風及赴中國報備規範。委員要求法務部及相關單位積極研議、強化管理;逐字稿未見官員具體回應。(發言)
- 王鴻薇,2025/5/5 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委員質疑總統府與國安會未派代表列席共諜案專題報告,並詢問涉案人交保的評估標準。法務部長稱強制處分依個案判斷;調查局表示查核範圍仍在規劃,立法院須先訂內部通案規定,國安局則未公開掌握人數。(發言)
- 林倩綺,2025/5/5 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委員質疑涉密政務、約聘及特聘人員未納入查核,且在職或調職後缺乏動態查核與責任歸屬,要求研議修法並建立相關機制。人事行政總處表示將擴大特殊查核對象並檢視查核範圍、頻率;國安局稱掌握相關滲透手法,涉國安證據將移送偵辦。(發言)
- 王義川,2025/5/5 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委員詢問特殊查核涵蓋哪些人員、如何增列對象,以及立法院和地方政府能否提出查核需求。官員表示,行政院正分階段擴大查核,其他機關須依各自規定辦理;國安局若發現應納入的職務,可循國安體系反映,由相關單位研議。(發言)
- 王鴻薇,2025/4/23 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委員質疑國安會秘書長的長期助理未接受後續查核,並詢問秘書長是否應停職接受調查;國防部長表示不便評論,相關特殊查核辦法仍在檢討。委員另詢問如何防止憲兵等單位發生共諜案,部長回應將加強保防教育與涉密人員安全查核。(發言)
- 吳宗憲,2025/4/21 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委員質疑搜索時要求非搜索對象交出手機或帶其離開是否合法,並要求改善查核可接觸非公開行程的人員;官員表示將依職務條件研議查核範圍。委員也要求公布反滲透法案件數據並檢視偵訊程序,法務部回應該法主要規範受滲透來源委託或資助而違法的行為。(發言)
- 黃國昌,2025/4/21 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委員追問外交部為何未將相關人員送交調查局辦理特殊安全查核,以及未送查的責任歸屬。外交部長表示已啟動政風調查,預計本週完成;委員要求調查後儘速追究行政責任並從嚴辦理。(發言)
談過安全查核的立委
- 陳冠廷:12 段,最近一次 2026/4/8
- 郭昱晴:1 段,最近一次 2026/3/25
- 羅美玲:1 段,最近一次 2026/1/26
- 麥玉珍:1 段,最近一次 2025/6/17
- 蘇巧慧:1 段,最近一次 2025/5/28
- 黃國昌:5 段,最近一次 2025/5/19
- 吳思瑤:1 段,最近一次 2025/5/5
- 林倩綺:1 段,最近一次 2025/5/5
- 沈發惠:2 段,最近一次 2025/5/5
- 王義川:2 段,最近一次 2025/5/5
- 王鴻薇:2 段,最近一次 2025/5/5
- 翁曉玲:1 段,最近一次 2025/5/5
- 莊瑞雄:2 段,最近一次 2025/5/5
- 吳宗憲:1 段,最近一次 2025/4/21
- 陳培瑜:1 段,最近一次 2025/4/21
- 王美惠:1 段,最近一次 2025/4/17
- 陳俊宇:1 段,最近一次 2025/4/9
- 馬文君:1 段,最近一次 2025/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