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平會人事
9 位立委、10 段質詢談過公平會人事。
相關的法律
- 公平交易委員會組織法:公平交易委員會組織法 全案表決,贊成 60、反對 49(表決)
最近的質詢
- 黃國昌,2025/10/16 經濟委員會:委員詢問公平會五名委員是否足以運作、兩名缺額何時依法提名,並質疑行政院長能否逾期;代理主委表示希望維持較多委員,提名由行政院處理。委員另問全聯併購大潤發案的承諾履行情形及消費者影響;代理主委表示承諾均已履行,尚未見限制競爭效果。(發言)
- 張啓楷,2025/10/16 經濟委員會:委員要求行政院長於下週三前補提公平會委員人選,並追問乳品價格調查進度,要求一週內說明調查範圍與時程。公平會代理主任委員表示約需一個月整理資料、提委員會討論,之後公布調查結果;公平會將查是否聯合定價或排除競爭,但不直接判定價格高低。(發言)
- 蔡易餘,2025/7/4 院會:委員表示,修法取消延任制度、但新任委員若未及時產生,可能造成公平會人事真空及市場監理停擺,也可能使人事同意權成為政治角力工具。委員未提出具體期限要求;主席僅致謝,逐字稿未見官員實質回應。(發言)
- 葛如鈞,2025/7/4 院會:委員主張公平會委員應限連任一次、刪除延任條款,並要求行政院在缺額時三個月內補提名,以維持機關獨立與運作。委員以NCC制度調整為例,指出任期上限及補提名時程有助於提升公信力,並呼籲跨黨派支持修法。(發言)
- 張啓楷,2025/7/4 院會:委員說公平交易委員會委員缺額尚未補提名,主張修法限制委員連任並要求行政院長三個月內補提名;逐字稿未見官員回應。委員另要求吳釗燮就涉共諜案負起政治責任,並要求賴清德在第五講說明。(發言)
- 翁曉玲,2025/7/4 院會:委員認為公平交易委員應具備專業並維持政治中立,主張明定任期為四年、最多八年且不得再任,並要求三個月內補提名、任期屆滿立即卸任。逐字稿未記錄官員回應。(發言)
- 莊瑞雄,2025/7/4 院會:委員指出公平會委員人事卡關、委員人數不足,可能使機關無法開會及作成決議,影響市場秩序與消費者保護。委員質疑任命機制是否受政治角力影響,並談及讓原任委員在新任委員產生前繼續運作的制度;逐字稿未記錄官員回應。(發言)
- 王鴻薇,2024/12/30 經濟、司法及法制兩委員會:委員質疑公平會審查全聯併購大潤發案時要求業者捐款贊助特定活動,以及高通案由原罰234億元改為和解罰27億元、錄音檔未及時提供等處理是否適當。官員表示自己最後主張提供錄音檔;委員要求在續任案中全面檢視相關作為。(發言)
- 李坤城,2024/9/30 經濟委員會:委員詢問 Uber Eats 與 foodpanda 合併案補件期限、審查時程,以及公平會四名委員任期屆滿後僅剩三人能否繼續審議。公平會主委表示,三名委員均出席即可開會審議,並說明補件期限及審查期間依案件情況辦理。(發言)
- 邱議瑩,2024/9/30 經濟委員會:委員詢問多層次傳銷與疑似吸金案件的調查進度,並要求提供相關資料;也質疑公平會較少主動查察。主委表示涉刑事案件會移送地檢署,並說明已立案調查及與教育部合作;若委員人數不足,可能影響決議與案件審查。(發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