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雲 委員質詢:贍養費門檻、再婚與贍養費、職業年金分配、家務照顧貢獻、離婚經濟保障
2026/10/29,立法院第11屆第6會期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公聽會(事由:「民法親屬編裁判離婚制度及離婚後權益保障」公聽會)
委員指出贍養費請領門檻高,要求移除生活陷於困難要件,不因再婚終止給付,並將職業年金納入離婚分配。委員主張補償婚姻中的職涯犧牲,請法務部參考CEDAW修法;本段未見官員回應。
- 要求法務部研議移除贍養費請求須生活陷於困難的要件。
- 要求不要因請求人再婚就終止贍養費給付,並將贍養費定位為婚姻生活的補償。
- 要求比照軍公教,將職業年金納入離婚分配請求範圍。
- 要求修法參考CEDAW對家務、照顧及職涯犧牲等非金錢貢獻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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