邱若華 委員質詢:租賃車酒毒駕、車主免罰認定、車輛領回程序、裁罰標準統一
2026/10/28,立法院第11屆第6會期交通委員會第3次全體委員會議(事由:一、邀請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主任委員林信得列席報告業務概況,並備質詢。 二、審查11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單位預算。 三、邀請交通部部長、法務部、經濟部及內政部警政署就「因應酒(毒)駕沒入車輛規定,政策執行之行政裁決、扣押保管與變價拍賣執行困境因應對策暨微型電動二輪車規格審驗標準及酒(毒)駕氾濫問題」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 四、邀請交通部部長、國防部部長及交通部民用航空局就「松山機場遷建對都市交通建設發展綜合效益評估與周邊路網改善評估作業」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 【本次會議僅進行詢答;開會事由二預算提案截止收件時間:11月13日中午12時】)
委員關切租賃車遭酒毒駕後,車主免罰認定與領車程序各地不一,要求統一管理義務、舉證及作業標準。交通部長表示將邀集公會與裁罰單位對齊標準,統一行政程序並縮短處理時間。
- 訂定全國統一的租賃車主管理義務、查核項目、舉證文件及免罰認定標準。
- 整合交通部與警政署的執法及行政規範,明確區分駕駛人與車主責任。
- 統一各縣市車輛領回的申請文件、審認方式與作業流程。
- 釐清車輛移置保管、牌照吊扣、車主責任及沒入程序的適用方式,縮短領回時間。
摘要由 AI 依質詢逐字稿整理,可能有誤,以影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