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捷 委員質詢:警消廳舍改建、松山機場遷移、同志執法人權、消防退避權

2026/10/21,立法院第11屆第6會期內政委員會第3次全體委員會議(事由:一、處理11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關於內政部主管預算凍結案計12案。二、邀請內政部部長率同所屬列席報告業務概況(含上會期臨時提案辦理情形),並備質詢。三、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災害防救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四、審查委員郭國文等19人擬具「災害防救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五、審查委員傅崐萁等21人擬具「災害防救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六、審查委員廖偉翔等19人擬具「災害防救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七、審查委員鄭天財Sra Kacaw等18人擬具「災害防救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八、審查委員許宇甄等20人擬具「災害防救法第二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九、審查委員林倩綺等17人擬具「災害防救法第二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十、審查委員葉元之等19人擬具「災害防救法第二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十一、審查委員傅崐萁等18人擬具「災害防救法第二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十二、審查委員蘇巧慧等17人擬具「災害防救法第四十條及第五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案。【本次會議合併詢答,法案僅詢答】【第一案及第七案如未經各黨團簽署不復議同意書,則不予處理或審查】)

委員要求重開警消廳舍改建經費、維持松山空勤救災量能,並加強警察人權教育及消防水域退避規範。內政部長表示經費須視預算安排、遷場須審慎評估;警政署長承諾加強教育,部長允強化退避指引。

  • 要求再開警消老舊廳舍改建專案經費。
  • 要求評估松山機場遷移時,堅守空勤救災量能底線。
  • 要求警政署防止對同志社群的歧視,從警校到實務單位加強人權、搜索臨檢程序及比例原則教育。
  • 要求以文字明確規範消防員水域搜救的危險樣態、撤離條件及指揮官應下令撤離的時機。

摘要由 AI 依質詢逐字稿整理,可能有誤,以影片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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