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培瑜 委員質詢:體育班改革、社區聯賽、國手選拔、不適任教練、查詢資料庫

2026/10/15,立法院第11屆第6會期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第2次全體委員會議(事由:審查 (一) 行政院函請審議「國民體育法修正草案」案。 (二) 委員范雲等18人擬具「國民體育法第三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三) 委員林宜瑾等30人擬具「國民體育法第二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四) 委員莊瑞雄等16人擬具「國民體育法第三十條及第三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五) 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國民體育法第十八條及第四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六) 委員陳菁徽等16人擬具「國民體育法第二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七) 委員邱志偉等16人擬具「國民體育法第三十八條及第四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八) 委員陳瑩等17人擬具「國民體育法第三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九) 委員何欣純等23人擬具「國民體育法增訂第十五條之一、第十七條之一及第十八條之一條文草案」案。 (十) 委員林倩綺等23人擬具「國民體育法第六條、第七條及第九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十一) 委員林倩綺等22人擬具「國民體育法第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因系統字數限制,請詳見議事日程))

委員關切體育班改革配套、社區聯賽監督及國手選拔,要求納入社區人才,並完善不適任教練查詢與公開機制。運動部承諾精進推動監督並盤點選拔制度;衛福部表示將協調,法務部說明現行資料比對機制。

  • 提供體育班改革公聽會相關報告給委員辦公室。
  • 要求運動部與國教署研議體育班改革銜接配套,並於逐條審查前釐清正常學習督導機制。
  • 要求全民運動署研議社區聯賽支持措施,將俱樂部、教練及辦賽品質的監督納入輔導與補助機制。
  • 要求國家代表隊選拔兼顧學校及社區培育系統,主動納入社區俱樂部人才。
  • 要求運動部與衛福部持續合作,建立不適任人員查詢單一入口,改善資料公開與查詢規範。
  • 要求法務部提供法律意見,與運動部、教育部討論不適任教練於司法程序何階段可公開,兼顧工作權與兒少安全。

摘要由 AI 依質詢逐字稿整理,可能有誤,以影片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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