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春綢 質詢 張廖萬堅、彭富源:幼兒園監視器、影像保存期限、延長照顧、親子陪伴

2026/8/26,立法院第11屆第5會期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第28次全體委員會議(事由:三、審查 (一) 委員林月琴等16人擬具「教保服務人員條例第三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二) 委員李彥秀等16人擬具「教保服務人員條例第十五條、第十六條及第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三) 委員王育敏等21人擬具「教保服務人員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四) 委員林月琴等28人擬具「教保服務人員條例第三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五) 委員羅廷瑋等17人擬具「教保服務人員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六) 委員陳冠廷等16人擬具「教保服務人員條例增訂第二十三條之一條文草案」案。 (七) 委員廖偉翔等19人擬具「教保服務人員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進行詢答及逐條審查】)

委員要求教育部檢討幼兒園監視器影像保存期限,研議全國延長至30天,並詢問疑似滅證的處理配套。次長表示會持續檢討;延長照顧以照顧為主,也會提醒幼兒園重視親子教育。

  • 要求教育部檢討幼兒園監視器影像保存期限,並研議全國統一延長至30天。
  • 要求研議防止監視器設備故障、影像消失或故意滅證的配套措施。
  • 要求完善公幼延長照顧時段的活動規劃,並重視幼兒成長及親子陪伴。

摘要由 AI 依質詢逐字稿整理,可能有誤,以影片為準。

問答重點

  1. 委員詢問能否由教育部統一規定幼兒園監視器保存期間。/教育部 次長 張廖萬堅:目前行政指導的保存期限是14天,是否全國一致延長會納入考量並持續檢討。
  2. 委員希望確實檢討,並將監視器保存期限延長到30天。/教育部 次長 張廖萬堅:請國教署與地方政府研議是否統一延長到30天。
  3. 委員詢問教育部有何配套防止監視器檔案遭故意毀損。/教育部 次長 張廖萬堅:相關問題有處理;實務上有手冊及指引,故意毀損證據經調查屬實可能遭減班甚至廢止。
  4. 委員追問若沒有符合規定或沒有做到,會如何處理。/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署長 彭富源:故意與否會經調查認定,若屬故意,可能遭減班甚至廢止。
  5. 委員詢問公幼延托3小時的課程配套,以及孩子是否會坐著寫字、讀書。/教育部 次長 張廖萬堅:延托以照顧為主,不進行教學;活動會連結幼教課綱,不會只是讓孩子靜態坐著。
  6. 委員關切孩子長時間留在學校是否會影響親子關係及安全感。/教育部 次長 張廖萬堅:會提醒幼兒園重視親子教育;也會在與各縣市的業務會議中提醒,延托多為臨時性。
  7. 委員希望訂定延托標準,讓有需要者使用,並讓其他孩子由父母陪伴。

官員答應的事

  • 教育部 次長 張廖萬堅:在與各縣市的業務會議中提醒延托相關事項

問答重點與官員答應的事由 AI 依立法院公報整理,可能有誤,以影片與公報為準。

引用:蔡春綢委員質詢,2026-08-26,立法院第11屆第5會期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第28次全體委員會議。立法院議事轉播 IVOD 171169:https://ivod.ly.gov.tw/Play/Clip/1M/171169;立法院公報第 115 卷第 76 期(第 1 冊),第 61–172 頁。

立法院議事轉播影片|蔡春綢的公開紀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