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立委 › 羅廷瑋

羅廷瑋 質詢:幼兒園不當對待、涉案人員停職、通報與示警機制

2026/8/26,立法院第11屆第5會期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第28次全體委員會議(事由:三、審查 (一) 委員林月琴等16人擬具「教保服務人員條例第三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二) 委員李彥秀等16人擬具「教保服務人員條例第十五條、第十六條及第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三) 委員王育敏等21人擬具「教保服務人員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四) 委員林月琴等28人擬具「教保服務人員條例第三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五) 委員羅廷瑋等17人擬具「教保服務人員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六) 委員陳冠廷等16人擬具「教保服務人員條例增訂第二十三條之一條文草案」案。 (七) 委員廖偉翔等19人擬具「教保服務人員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進行詢答及逐條審查】)

委員說明修法方向,要求涉案教保人員於調查及審判期間暫停職務,並建立涉案資訊示警機制、加重機構未通報或隱匿的責任。委員指出基隆幼兒園事件中,原負責人依現行規定最高僅罰六萬元。

  • 涉案教保人員於行政調查、犯罪偵查及審判期間暫時停聘、停職或停止契約
  • 建立涉案人員資訊蒐集、查詢及示警機制
  • 提高機構未依法通報、管理失職或隱匿的責任

摘要由 AI 依質詢逐字稿整理,可能有誤,以影片為準。

引用:羅廷瑋委員質詢,2026-08-26,立法院第11屆第5會期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第28次全體委員會議。立法院議事轉播 IVOD 171167:https://ivod.ly.gov.tw/Play/Clip/1M/171167。

立法院議事轉播影片|羅廷瑋的公開紀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