邱慧洳 質詢:中聯油脂事件、食安資訊公開、食品檢驗、業者通報、食安稽查
2026/8/19,立法院第11屆第5會期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第23次全體委員會議(事由:一、繼續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二、繼續審查委員廖偉翔等18人擬具「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二十四條及第二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三、繼續審查委員蘇清泉等23人擬具「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二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四、繼續審查委員蘇清泉等20人擬具「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四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完整內容,詳見議事日程) 三十六、繼續審查委員黃秀芳等21人擬具「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三十七、繼續審查委員劉建國等19人擬具「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三十八、審查委員王鴻薇等19人擬具「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三十九、審查委員王正旭等17人擬具「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四十、審查委員葉元之等20人擬具「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四十一、審查委員邱鎮軍等25人擬具「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四十二、審查委員王義川等16人擬具「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四十三、審查委員賴士葆等17人擬具「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四十四、審查委員魯明哲等16人擬具「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四十七條、第四十八條及第四十八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案。 四十五、審查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四十六、審查委員郭昱晴等18人擬具「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四十七、審查委員吳思瑤等16人擬具「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四十八、審查委員傅崐萁等18人擬具「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四十九、審查委員陳培瑜等16人擬具「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五十、審查委員林倩綺等21人擬具「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五十一、審查委員吳沛憶等16人擬具「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五十二、審查委員洪孟楷等17人擬具「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五十三、審查委員林思銘等16人擬具「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五十四、審查委員陳亭妃等16人擬具「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五十五、審查委員鍾佳濱等19人擬具「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五十六、審查委員張雅琳等17人擬具「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五十七、審查委員吳宗憲等16人擬具「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五十八、審查委員廖偉翔等16人擬具「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逐條討論,不詢答】 【第三十八至五十一案,如經復議則不予審查;第五十二至五十八案,如未經院會交付本會審查或未經各黨團簽署不復議同意書,則不予審查】)
委員以中聯油脂事件為由,提出提升食安辦功能、建立預警通報、強化追蹤追溯及資訊公開等修法方向。另要求加強檢驗、業者通報、稽查與罰則,並建立吹哨者機制;逐字稿未記載官員回應。
- 要求提升食安辦功能,擴大各級政府防止與管理措施,建立預警及即時通報系統。
- 要求強化食品追蹤追溯及資訊公開機制,並加強業者自主檢驗、第三方交叉認證與高風險食品檢驗。
- 要求加強業者即時通報義務與責任,提升稽查抽查量能、行政調查能力及罰則,並建立吹哨者機制。
- 要求高風險食品由每六個月檢驗改為逐批檢驗,或縮短檢驗間隔至三個月。
摘要由 AI 依質詢逐字稿整理,可能有誤,以影片為準。
引用:邱慧洳委員質詢,2026-08-19,立法院第11屆第5會期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第23次全體委員會議。立法院議事轉播 IVOD 171023:https://ivod.ly.gov.tw/Play/Clip/1M/171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