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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淑芬 質詢:法庭秩序、第95條修法、判決理由

2026/8/5,立法院第11屆第5會期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28次全體委員會議(事由:一、併案審查 (一)委員翁曉玲等18人擬具「法院組織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二)委員王育敏等16人擬具「法院組織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三)委員羅智強等18人擬具「法院組織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四)委員吳宗憲等17人擬具「法院組織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第(三)、(四)案如經院會復議,則不予審查】 二、併案審查 (一)委員翁曉玲等18人擬具「行政法院組織法第二十一條、第二十二條及第二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二)委員王育敏等19人擬具「行政法院組織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三)委員羅智強等18人擬具「行政法院組織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第(三)案各黨團若未提出不復議同意書,則不予審查】 三、併案審查 (一)委員翁曉玲等18人擬具「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組織法第十八條及第二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二)委員王育敏等20人擬具「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組織法第十八條、第二十一條及第三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三)委員羅智強等18人擬具「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組織法第十八條、第二十一條及第三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第(三)案如經院會復議,則不予審查】 四、併案審查 (一)委員翁曉玲等18人擬具「少年及家事法院組織法第十四條及第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二)委員王育敏等20人擬具「少年及家事法院組織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三)委員羅智強等18人擬具「少年及家事法院組織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第(三)案各黨團若未提出不復議同意書,則不予審查】 五、併案審查 (一)委員翁曉玲等18人擬具「懲戒法院組織法第六條及第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二)委員王育敏等20人擬具「懲戒法院組織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三)委員羅智強等18人擬具「懲戒法院組織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第(三)案各黨團若未提出不復議同意書,則不予審查】 【本次會議僅進行詢答】)

委員質疑《法院組織法》第95條修法移除「經制止不聽」要件,可能降低處罰門檻,並要求刪除該條;秘書長表示修法是為維持法庭秩序。委員另詢問司法院是否以酒駕修法交換行政院支持刑事訴訟法修法,秘書長否認曾提出此要求,並表示未來將提出相關修法。

  • 要求刪除《法院組織法》第95條。

摘要由 AI 依質詢逐字稿整理,可能有誤,以影片為準。

引用:林淑芬委員質詢,2026-08-05,立法院第11屆第5會期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28次全體委員會議。立法院議事轉播 IVOD 170838:https://ivod.ly.gov.tw/Play/Clip/1M/170838。

立法院議事轉播影片|林淑芬的公開紀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