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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毓祥 質詢:核備改核定、用電大戶、發電與儲能、適用門檻

2026/7/22,立法院第11屆第5會期經濟委員會第22次全體委員會議(事由:一、繼續審查: (一) 本院委員賴瑞隆等17人擬具「能源管理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二) 本院委員楊瓊瓔等21人擬具「能源管理法第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三) 本院委員蔡其昌等19人擬具「能源管理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四) 本院委員鍾佳濱等20人擬具「能源管理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五) 本院委員邱議瑩等17人擬具「能源管理法增訂第十九條之二及第二十七條之一條文草案」案。 二、審查: (六) 行政院函請審議「能源管理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七) 本院委員鄭天財Sra Kacaw等17人擬具「能源管理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八) 本院委員郭國文等16人擬具「能源管理法增訂第十九條之二及第二十七條之一條文草案」案。 (九) 本院委員徐欣瑩等16人擬具「能源管理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十) 本院委員鄭天財Sra Kacaw等16人擬具「能源管理法第二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十一) 本院委員楊瓊瓔等23人擬具「能源管理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十二) 本院委員陳亭妃等20人擬具「能源管理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十三) 本院委員邱志偉等16人擬具「能源管理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詢答) (第十三案如未接獲院會交付審查之議事處來文,則不予審查。))

委員質疑第9條由核備改為核定的必要性,詢問核定標準及程序,並要求經濟部書面說明。委員也要求釐清第10條的政策目的、適用門檻和影響範圍,評估成本效益,並提供座談會廠商意見、增加座談場次;逐字稿未見官員具體回應。

  • 要求經濟部書面說明第9條由核備改為核定後的核定標準、期限及變更程序,以及是否會要求業者提高目標、更換設備或改變製程。
  • 要求經濟部說明第10條的政策目的、適用門檻、影響對象,並提出執行成本及成本效益評估。
  • 要求提供第10條相關座談會的廠商意見資料,並增加座談會場次。

摘要由 AI 依質詢逐字稿整理,可能有誤,以影片為準。

引用:洪毓祥委員質詢,2026-07-22,立法院第11屆第5會期經濟委員會第22次全體委員會議。立法院議事轉播 IVOD 170625:https://ivod.ly.gov.tw/Play/Clip/1M/170625;立法院公報第 115 卷第 66 期(第 1 冊),第 203–360 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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