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昭姿 質詢:毒駕刑責、依托咪酯、車輛沒收
2026/7/22,立法院第11屆第5會期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26次全體委員會議(事由:併案審查行政院、司法院函請審議「中華民國刑法第一百八十五條之三條文修正草案」等56案。 【詳見議事日程】 【7月22日及23日兩天一次會】)
委員指出依托咪酯等毒品可能增加毒駕風險,並提及不能安全駕駛罪再犯率及判處6個月以下徒刑者比例。委員說明修法將提高毒駕刑責、加重致死案件罰金並強制沒收犯罪車輛,呼籲支持;逐字稿未記錄官員回應。
- 要求支持修正刑法第185條之3,將毒駕相關刑責提高至1年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
- 要求加重毒駕致人死傷的刑責,致死者最高併科2,000萬元罰金;10年內再犯致死者,罰金上限提高至3,000萬元。
- 要求增訂犯罪車輛強制沒收規定。
摘要由 AI 依質詢逐字稿整理,可能有誤,以影片為準。
引用:陳昭姿委員質詢,2026-07-22,立法院第11屆第5會期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26次全體委員會議。立法院議事轉播 IVOD 170611:https://ivod.ly.gov.tw/Play/Clip/1M/1706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