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雲 質詢 法務部:依托咪酯、毒品源頭、網路販毒、跨部會合作
2026/7/15,立法院第11屆第5會期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25次全體委員會議(事由:一、併案審查 (一)考試院函請審議「公務人員考試法第四條、第五條及第二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二)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公務人員考試法第五條、第六條及第二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三)委員張宏陸等19人擬具「公務人員考試法第四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第(三)案如經院會復議,則不予審查】 二、審查考試院函請審議「公務人員任用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三、併案審查 (一)行政院函請審議「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三十三條及第三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二)委員羅智強等23人擬具「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三十三條及第三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三)委員羅廷瑋等18人擬具「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三十三條及第三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四)委員許宇甄等25人擬具「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三十三條及第三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五)委員林淑芬等19人擬具「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三十三條及第三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六)委員羅美玲等16人擬具「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三十三條及第三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七)委員張雅琳等16人擬具「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三十三條及第三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八)委員陳培瑜等18人擬具「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三十三條及第三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第(二)至(八)案如經院會復議,則不予審查】 四、審查委員賴士葆等23人擬具「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四條及第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五、審查委員羅廷瑋等16人擬具「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十一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案。 六、審查委員羅智強等18人擬具「毒品危害防制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七、審查委員鍾佳濱等17人擬具「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二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八、審查委員張宏陸等22人擬具「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三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九、審查委員丁學忠等16人擬具「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三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十、審查委員劉建國等17人擬具「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三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十一、審查委員陳冠廷等16人擬具「毒品危害防制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十二、審查委員徐欣瑩等25人擬具「毒品危害防制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十三、審查委員邱若華等17人擬具「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三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十四、審查委員林月琴等20人擬具「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十一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案。 十五、審查委員傅崐萁等18人擬具「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四條及第九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案。 十六、審查委員李坤城等19人擬具「毒品危害防制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本次會議僅進行詢答】 【7月15日及16日兩天一次會】)
委員詢問依托咪酯及相關原料境外流入、網路販售是否可能涉及策略性侵擾,並要求加強追查源頭及與國安單位合作。法務部長表示原料多數來自中國,會強化邊境攔截、跨系統查緝及網路違法網站處置,並承諾兩個月內提出書面報告。
- 要求法務部持續追查境外毒品原料流入管道及網路販售、取貨網絡。
- 要求加強與國安單位跨部會聯繫,共同追查毒品源頭並研議反制策略。
- 要求法務部兩個月內提出書面報告,並積極與國安單位聯繫討論。
摘要由 AI 依質詢逐字稿整理,可能有誤,以影片為準。
引用:范雲委員質詢,2026-07-15,立法院第11屆第5會期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25次全體委員會議。立法院議事轉播 IVOD 170469:https://ivod.ly.gov.tw/Play/Clip/1M/170469;立法院公報第 115 卷第 63 期(第 2 冊),第 1–84 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