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書彬 質詢 財政部:新青安條件、婚育家庭支持、納保官制度
2026/7/8,立法院第11屆第5會期財政委員會第21次全體委員會議(事由:一、審查中華民國11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營業部分,有關財政部主管臺灣土地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財政部印刷廠、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僅詢答) 二、審查中華民國11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營業部分,有關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主管中央存款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僅詢答) 三、審查中華民國11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非營業部分,有關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主管:(僅詢答) (一)特別收入基金-金融監督管理基金。 (二)信託基金-保險業務發展基金。 【7月8日及9日兩天一次會】)
委員詢問新青安是否應設定年齡、收入及房價所得比條件,並加強對婚育家庭的支持;財政部長表示會納入3.0規劃,七月底前公布。委員也要求檢討納保官制度,財政部同意三個月內提出改革報告。
- 要求新青安3.0納入年齡、收入、房價所得比及婚育家庭支持等條件,並於七月底前公布方案。
- 希望財政部一週內提供新青安3.0初步方向。
- 要求財政部三個月內提出納保官及納稅者權利保護法制度改革報告。
摘要由 AI 依質詢逐字稿整理,可能有誤,以影片為準。
引用:劉書彬委員質詢,2026-07-08,立法院第11屆第5會期財政委員會第21次全體委員會議。立法院議事轉播 IVOD 170332:https://ivod.ly.gov.tw/Play/Clip/1M/170332;立法院公報第 115 卷第 61 期(第 2 冊),第 471–526 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