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柏毅 質詢 內政部:跟騷案件受理、書面告誡、經紀公司訓練、防制宣導
2026/7/6,立法院第11屆第5會期內政、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第1次聯席會議(事由:一、審查委員林月琴等21人擬具「跟蹤騷擾防制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審查委員王育敏等16人擬具「跟蹤騷擾防制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三、審查委員莊瑞雄等16人擬具「跟蹤騷擾防制法第二條及第四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四、審查委員羅明才等18人擬具「跟蹤騷擾防制法第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五、審查委員羅廷瑋等16人擬具「跟蹤騷擾防制法第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六、審查委員翁曉玲等23人擬具「跟蹤騷擾防制法第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七、審查委員蘇清泉等29人擬具「跟蹤騷擾防制法第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八、審查委員廖先翔等22人擬具「跟蹤騷擾防制法第三條、第四條及第九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九、審查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跟蹤騷擾防制法第二條、第五條及第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十、審查委員林宜瑾等18人擬具「跟蹤騷擾防制法第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十一、審查委員陳瑩等19人擬具「跟蹤騷擾防制法第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僅詢答】 【7月6日、7月8日、兩天一次會】)
委員要求跟騷案件符合要件時,首次報案即可依法書面告誡,並加強員警訓練、對經紀公司辦理教育訓練及防制宣導。警政署表示會加強宣導並可辦理經紀公司訓練,女性報案人則盡量安排女性員警受理。
- 要求警政署加強員警教育訓練,符合跟騷要件的首次報案即可依法書面告誡。
- 要求警政署邀請經紀公司辦理教育訓練,說明如何保護當事人及與警方聯繫。
- 要求警政署加強跟騷防制宣導。
- 要求警政署於下次會議報告可精進措施及修法準備。
摘要由 AI 依質詢逐字稿整理,可能有誤,以影片為準。
引用:李柏毅委員質詢,2026-07-06,立法院第11屆第5會期內政、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第1次聯席會議。立法院議事轉播 IVOD 170300:https://ivod.ly.gov.tw/Play/Clip/1M/170300;立法院公報第 115 卷第 58 期(第 1 冊),第 1–66 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