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鴻薇 質詢:跟騷修法、報案隱私、加害人輔導
2026/7/6,立法院第11屆第5會期內政、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第1次聯席會議(事由:一、審查委員林月琴等21人擬具「跟蹤騷擾防制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審查委員王育敏等16人擬具「跟蹤騷擾防制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三、審查委員莊瑞雄等16人擬具「跟蹤騷擾防制法第二條及第四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四、審查委員羅明才等18人擬具「跟蹤騷擾防制法第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五、審查委員羅廷瑋等16人擬具「跟蹤騷擾防制法第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六、審查委員翁曉玲等23人擬具「跟蹤騷擾防制法第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七、審查委員蘇清泉等29人擬具「跟蹤騷擾防制法第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八、審查委員廖先翔等22人擬具「跟蹤騷擾防制法第三條、第四條及第九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九、審查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跟蹤騷擾防制法第二條、第五條及第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十、審查委員林宜瑾等18人擬具「跟蹤騷擾防制法第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十一、審查委員陳瑩等19人擬具「跟蹤騷擾防制法第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僅詢答】 【7月6日、7月8日、兩天一次會】)
委員質疑跟騷案件若以欠債等理由掩飾,可能因不符合「與性或性別有關」而不受理,要求內政部與警政署再研究修法。委員也建議改善報案隱私與員警訓練,並加強加害人輔導;官員表示治療性處遇的鑑定配合與費用問題將研議修法,教育輔導權責仍待協調。
- 要求內政部與警政署研究是否取消跟騷行為須與性或性別有關的限制。
- 建議加強員警處理跟騷案件的訓練,並提供報案者較具隱密性的空間。
- 建議增加跟騷加害人的治療性處遇、認知教育或心理輔導。
摘要由 AI 依質詢逐字稿整理,可能有誤,以影片為準。
引用:王鴻薇委員質詢,2026-07-06,立法院第11屆第5會期內政、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第1次聯席會議。立法院議事轉播 IVOD 170296:https://ivod.ly.gov.tw/Play/Clip/1M/170296;立法院公報第 115 卷第 58 期(第 1 冊),第 1–66 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