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月琴 質詢 內政部:跟騷認定、執法指引、性影像下架、證物保存
2026/7/6,立法院第11屆第5會期內政、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第1次聯席會議(事由:一、審查委員林月琴等21人擬具「跟蹤騷擾防制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審查委員王育敏等16人擬具「跟蹤騷擾防制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三、審查委員莊瑞雄等16人擬具「跟蹤騷擾防制法第二條及第四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四、審查委員羅明才等18人擬具「跟蹤騷擾防制法第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五、審查委員羅廷瑋等16人擬具「跟蹤騷擾防制法第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六、審查委員翁曉玲等23人擬具「跟蹤騷擾防制法第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七、審查委員蘇清泉等29人擬具「跟蹤騷擾防制法第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八、審查委員廖先翔等22人擬具「跟蹤騷擾防制法第三條、第四條及第九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九、審查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跟蹤騷擾防制法第二條、第五條及第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十、審查委員林宜瑾等18人擬具「跟蹤騷擾防制法第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十一、審查委員陳瑩等19人擬具「跟蹤騷擾防制法第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僅詢答】 【7月6日、7月8日、兩天一次會】)
委員以跟騷案件司法認定不一為例,詢問研究進度及研究完成前的執法指引;部長表示相關指引預計於7月提出。委員另要求一個月內邀集相關團體與第一線員警研議,並詢問性影像被害人服務整合、成人影像比對及證物保存查核;警政署表示已有流程並每月查核。
- 要求內政部於研究完成後提供研究結果,並在一個月內邀集婦女團體、被害人保護團體及第一線員警研議明確指引。
- 要求說明研究進度、研究完成前第一線警員適用的判斷標準,以及性影像證物保存流程和定期查核方式。
- 建議整合性影像被害人的案件管理、下架、法律及心理支持,並評估將性影像數位鑑識比對資料擴及成人。
摘要由 AI 依質詢逐字稿整理,可能有誤,以影片為準。
引用:林月琴委員質詢,2026-07-06,立法院第11屆第5會期內政、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第1次聯席會議。立法院議事轉播 IVOD 170289:https://ivod.ly.gov.tw/Play/Clip/1M/170289;立法院公報第 115 卷第 58 期(第 1 冊),第 1–66 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