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育敏 質詢:跟蹤騷擾修法、緊急保護令、書面告誡、數位防護、性別要件
2026/7/6,立法院第11屆第5會期內政、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第1次聯席會議(事由:一、審查委員林月琴等21人擬具「跟蹤騷擾防制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審查委員王育敏等16人擬具「跟蹤騷擾防制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三、審查委員莊瑞雄等16人擬具「跟蹤騷擾防制法第二條及第四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四、審查委員羅明才等18人擬具「跟蹤騷擾防制法第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五、審查委員羅廷瑋等16人擬具「跟蹤騷擾防制法第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六、審查委員翁曉玲等23人擬具「跟蹤騷擾防制法第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七、審查委員蘇清泉等29人擬具「跟蹤騷擾防制法第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八、審查委員廖先翔等22人擬具「跟蹤騷擾防制法第三條、第四條及第九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九、審查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跟蹤騷擾防制法第二條、第五條及第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十、審查委員林宜瑾等18人擬具「跟蹤騷擾防制法第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十一、審查委員陳瑩等19人擬具「跟蹤騷擾防制法第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僅詢答】 【7月6日、7月8日、兩天一次會】)
委員指出跟蹤騷擾防制法施行後仍有保護空窗,要求增訂緊急保護令、警方於72小時內核發書面告誡,並強化保護令與數位防護。委員也要求刪除與性或性別相關要件、設置豁免條款,並表示警政署及司法院對修法持保守或反對立場;逐字稿未載官員具體回應。
- 增訂緊急保護令
- 要求警方在72小時內核發書面告誡
- 完備保護令種類並強化數位防護,移除或銷毀被害人個資
- 刪除跟蹤騷擾行為須與性或性別相關的要件,並設置豁免條款
摘要由 AI 依質詢逐字稿整理,可能有誤,以影片為準。
引用:王育敏委員質詢,2026-07-06,立法院第11屆第5會期內政、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第1次聯席會議。立法院議事轉播 IVOD 170269:https://ivod.ly.gov.tw/Play/Clip/1M/1702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