涂權吉 質詢 衛生福利部:醫療大樓經費、依托咪酯、青少年電子煙、網路販售管制

2026/7/2,立法院第11屆第5會期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第17次全體委員會議(事由:審查 一、委員徐巧芯等19人擬具「菸害防制法第二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二、委員黃健豪等17人擬具「菸害防制法第三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三、委員羅智強等17人擬具「菸害防制法第二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四、委員羅智強等17人擬具「菸害防制法第四十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五、委員吳宗憲等17人擬具「菸害防制法第四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六、委員陳秀寳等20人擬具「菸害防制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七、委員林月琴等22人擬具「菸害防制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八、委員王育敏等20人擬具「菸害防制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九、委員呂玉玲等16人擬具「菸害防制法增訂第七條之一條文草案」案。 十、委員邱若華等17人擬具「菸害防制法第三條及第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十一、委員陳超明等31人擬具「菸害防制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十二、委員王義川等17人擬具「菸害防制法第三十二條及第四十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十三、委員林倩綺等22人擬具「菸害防制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十四、委員陳菁徽等21人擬具「菸害防制法第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十五、委員林思銘等20人擬具「菸害防制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十六、委員邱鎮軍等20人擬具「菸害防制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十七、委員賴瑞隆等17人擬具「菸害防制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僅詢答】【第十二至十七案,如經復議則不予審查】)

委員要求衛福部協助爭取部桃新屋分院新建工程經費並納入明年預算,並關切依托咪酯及電子煙在青少年間流行、網路容易購得。衛福部長表示工程計畫已送行政院,將爭取預算;另將與教育部推動校園防治,並透過修法明定網路平台責任及相關罰則。

  • 請衛福部協助爭取部桃新屋分院綜合醫療大樓新建工程經費,並爭取納入明年預算。
  • 要求衛福部與教育部加強校園電子煙防治,進行分級教育與輔導。
  • 要求加強網路巡查及管制電子煙販售。

摘要由 AI 依質詢逐字稿整理,可能有誤,以影片為準。

引用:涂權吉委員質詢,2026-07-02,立法院第11屆第5會期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第17次全體委員會議。立法院議事轉播 IVOD 170255:https://ivod.ly.gov.tw/Play/Clip/1M/170255;立法院公報第 115 卷第 57 期(第 1 冊),第 161–248 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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