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培瑜 質詢:校事會議、第三方調查、教師法修法
2026/6/29,立法院第11屆第5會期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第18次全體委員會議(事由:一、審查教育部函為修正「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解聘不續聘停聘或資遣辦法」部分條文及「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成績考核辦法」第五條、第六條之一條文案。【本案如未經各黨團簽署不復議同意書,則不予審查】 二、審查 (一) 委員蘇清泉等20人擬具「國民教育法第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二) 委員邱鎮軍等20人擬具「國民教育法第三條及第四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三) 國民黨黨團擬具「國民教育法第三條、第四條及第二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四) 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國民教育法第三條及第四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五) 委員葉元之等18人擬具「國民教育法第二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六) 委員邱鎮軍等22人擬具「國民教育法第四十四條及第四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七) 委員徐欣瑩等17人擬具「國民教育法第三條、第四條及第二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八) 委員邱鎮軍等19人擬具「國民教育法第四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九) 委員林倩綺等21人擬具「國民教育法第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十) 委員羅廷瑋等18人擬具「國民教育法第三條、第四條及第二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進行詢答及逐條審查】【6月29日及7月1、2日三天一次會】)
委員主張校事會議不應貿然廢除,應持續改革以兼顧師生權益,並建議設置第三方專責機構調查校園事件。教育部次長表示,1月修正辦法已增設調和、分流及教師輔佐人機制,將蒐集成效資料,預計7月研議後續修正。
- 要求教育部持續檢討並精進校事會議制度及相關教育配套。
- 主張設置第三方專責機構負責調查校園事件。
摘要由 AI 依質詢逐字稿整理,可能有誤,以影片為準。
引用:陳培瑜委員質詢,2026-06-29,立法院第11屆第5會期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第18次全體委員會議。立法院議事轉播 IVOD 170165:https://ivod.ly.gov.tw/Play/Clip/1M/170165;立法院公報第 115 卷第 58 期(第 1 冊),第 105–184 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