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秀寳 質詢:五歲義務教育、幼教配套、品德教育、大學入學
2026/6/29,立法院第11屆第5會期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第18次全體委員會議(事由:一、審查教育部函為修正「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解聘不續聘停聘或資遣辦法」部分條文及「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成績考核辦法」第五條、第六條之一條文案。【本案如未經各黨團簽署不復議同意書,則不予審查】 二、審查 (一) 委員蘇清泉等20人擬具「國民教育法第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二) 委員邱鎮軍等20人擬具「國民教育法第三條及第四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三) 國民黨黨團擬具「國民教育法第三條、第四條及第二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四) 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國民教育法第三條及第四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五) 委員葉元之等18人擬具「國民教育法第二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六) 委員邱鎮軍等22人擬具「國民教育法第四十四條及第四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七) 委員徐欣瑩等17人擬具「國民教育法第三條、第四條及第二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八) 委員邱鎮軍等19人擬具「國民教育法第四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九) 委員林倩綺等21人擬具「國民教育法第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十) 委員羅廷瑋等18人擬具「國民教育法第三條、第四條及第二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進行詢答及逐條審查】【6月29日及7月1、2日三天一次會】)
委員指出五歲幼兒納入義務教育涉及校舍、財政、私立幼兒園、課程及教保人員薪資等問題,要求先辦多場公聽會、蒐集意見再修法;次長表示仍須細緻評估。委員也詢問高教品德教育與入學考量,並要求提供評估報告;次長表示會審慎評估。
- 要求舉辦多場公聽會,蒐集地方政府、團體及專家意見後再處理五歲幼兒納入義務教育的修法。
- 要求教育部提供高等教育品德教育及品德表現是否納入入學考量的評估報告。
摘要由 AI 依質詢逐字稿整理,可能有誤,以影片為準。
引用:陳秀寳委員質詢,2026-06-29,立法院第11屆第5會期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第18次全體委員會議。立法院議事轉播 IVOD 170164:https://ivod.ly.gov.tw/Play/Clip/1M/170164;立法院公報第 115 卷第 58 期(第 1 冊),第 105–184 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