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宇甄 質詢 司法院、法務部:首長代理、人事同意權、代理期限、代理權限
2026/6/25,立法院第11屆第5會期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21次全體委員會議(事由:邀請司法院秘書長、考試院秘書長、監察院秘書長、法務部部長、公平交易委員會、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中央選舉委員會針對「我國憲政機關、獨立機關首長代理制度之現況與精進」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
委員質疑獨立機關首長長期代理可能規避立法院人事同意權,並詢問代理制度是否應設期限。法務部長表示代理與任命不同,修法目前沒有急迫性,但可通盤考量;委員要求明定代理期限、限縮代理權限並檢視相關組織法。
- 明確限縮首長代理期限。
- 嚴格限縮代理首長權限,使其以維持日常政務為主,避免重大政策變更及爭議性任命。
- 全面檢視並修正相關組織法,檢討委員任期屆滿後延任及副首長代理等規定。
摘要由 AI 依質詢逐字稿整理,可能有誤,以影片為準。
引用:許宇甄委員質詢,2026-06-25,立法院第11屆第5會期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21次全體委員會議。立法院議事轉播 IVOD 170138:https://ivod.ly.gov.tw/Play/Clip/1M/170138;立法院公報第 115 卷第 55 期(第 1 冊),第 63–114 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