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沛祥 質詢 司法院:首長代理制度、提名期限、立法院同意權
2026/6/25,立法院第11屆第5會期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21次全體委員會議(事由:邀請司法院秘書長、考試院秘書長、監察院秘書長、法務部部長、公平交易委員會、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中央選舉委員會針對「我國憲政機關、獨立機關首長代理制度之現況與精進」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
委員關注憲政機關及獨立機關首長長期代理,認為可能弱化立法院人事同意權,主張訂定提名期限、代理上限並定期向立法院報告補提名進度。各院秘書長及法務部部長回應,代理制度與人數不足各有影響,但未明確支持修法;委員呼籲總統儘速提名。
- 建立合理的首長提名期限。
- 設立代理制度的明確期限上限。
- 要求政府定期向立法院報告補提名進度。
- 呼籲總統儘速提出正式人選送交立法院審查。
摘要由 AI 依質詢逐字稿整理,可能有誤,以影片為準。
引用:林沛祥委員質詢,2026-06-25,立法院第11屆第5會期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21次全體委員會議。立法院議事轉播 IVOD 170129:https://ivod.ly.gov.tw/Play/Clip/1M/170129;立法院公報第 115 卷第 55 期(第 1 冊),第 63–114 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