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孟楷 質詢:律師停業規定、良民證把關、毒駕羈押
2026/6/17,立法院第11屆第5會期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19次全體委員會議(事由:一、併案審查 (一)委員賴士葆等27人擬具「律師法增訂第三十五條之一、第三十五條之二及第三十五條之三條文草案」案。 (二)委員翁曉玲等16人擬具「律師法增訂第三十五條之一條文草案」案。 (三)委員羅廷瑋等21人擬具「律師法增訂第三十五條之一條文草案」案。 (四)委員廖偉翔等18人擬具「律師法增訂第三十五條之一條文草案」案。 (五)委員王鴻薇等17人擬具「律師法增訂第三十五條之一條文草案」案。 (六)委員李柏毅等19人擬具「律師法增訂第三十五條之一及第三十五條之二條文草案」案。 (七)委員楊瓊瓔等28人擬具「律師法增訂第三十五條之一條文草案」案。 (八)委員邱鎮軍等21人擬具「律師法增訂第三十五條之一及第三十五條之二條文草案」案。 (九)委員林思銘等17人擬具「律師法增訂第三十五條之一條文草案」案。 (十)委員林倩綺等17人擬具「律師法增訂第三十五條之一條文草案」案。 二、併案審查 (一)行政院函請審議「律師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二)委員王鴻薇等18人擬具「律師法第七條及第七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三)委員陳素月等18人擬具「律師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四)委員郭昱晴等17人擬具「律師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五)委員吳沛憶等17人擬具「律師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六)委員沈發惠等17人擬具「律師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七)委員羅智強等17人擬具「律師法第七條、第七十四條及第七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八)委員莊瑞雄等16人擬具「律師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本次會議僅進行詢答】 【6月17日及18日兩天一次會】)
委員詢問律師協助犯罪是否可能因現行規定而未受停業或除名處分,並關切性犯罪紀錄未顯示於良民證及毒駕案件羈押證據。法務部說明律師法修正將調整停業門檻並由法務部處理,也將研議唾液檢驗;委員要求相關機關檢討良民證制度並於一個月內提供資料。
- 要求法務部與警政署檢討性犯罪紀錄未顯示於良民證的制度,並於一個月內提供資料。
- 要求檢方補強毒駕案件證據,並研議以唾液檢驗等方式協助聲請羈押。
摘要由 AI 依質詢逐字稿整理,可能有誤,以影片為準。
引用:洪孟楷委員質詢,2026-06-17,立法院第11屆第5會期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19次全體委員會議。立法院議事轉播 IVOD 170035:https://ivod.ly.gov.tw/Play/Clip/1M/170035。